房貸繳不出來怎麼辦?守護您與孩子的家
身為單親家庭的您,肩負著養育孩子的重擔,如果突然面臨房貸繳不出來的困境,那種焦慮與無助感,我們完全理解。擔心房子會被收走、孩子失去安身之處,甚至害怕會惹上官司?別擔心,律點通將透過這篇文章,為您解析台灣房貸繳不出來的法律後果,並提供實用的自保策略,讓您在挑戰中找到方向。
房子會被銀行收走嗎?先了解法律怎麼說
當您未能依約繳納房屋貸款時,銀行(在法律上稱為「抵押權人」)最常見的求償方式,就是聲請法院拍賣您的房子。這背後的主要依據是《民法》第873條:
《民法》第873條:「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
簡單來說,這條法規賦予銀行權利,在您無法還款時,可以透過法院程序拍賣設定有抵押權的房屋,並從拍賣所得的價金中優先拿回欠款。銀行通常會先向法院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這是一份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文件,銀行拿到後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拍賣您的房子,而不需要冗長的訴訟程序。
我是連帶保證人,房子也會被牽連嗎?
許多單親家庭可能為了家人或朋友的貸款擔任了連帶保證人,這時您會特別擔心自己是否會被銀行追討。好消息是,法律對「自用住宅放款」和「消費性放款」的連帶保證人有特殊的保護:《銀行法》第12條之1第3項。
《銀行法》第12條之1第3項:「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於未來求償時,應先就借款人進行求償,其求償不足部分得就連帶保證人平均求償之。但為取得執行名義或保全程序者,不在此限。」
這條法規的意思是,銀行在追討自用住宅或消費性貸款時,原則上必須先向主要借款人求償,只有在求償不足的部分,才能再向連帶保證人平均追討。這對連帶保證人來說是一道重要的防線!
生活案例:陳媽媽的公寓保衛戰
陳媽媽為了幫弟弟小明買房,不惜當了連帶保證人,還把自己的小公寓設定了抵押權。沒想到小明後來生意失敗,房貸繳不出來。銀行沒有先找小明,卻直接聲請拍賣陳媽媽的公寓。陳媽媽心急如焚,因為這公寓是她和孩子唯一的家。她向法院提出異議,主張銀行應該先向小明求償,而不是直接拍賣她的房子。法院最終認同陳媽媽的異議,撤銷了查封程序。這就是《銀行法》第12條之1第3項在保護連帶保證人的精神!
真的走投無路,還有「債務清理」的機會嗎?
如果您的債務狀況已經非常嚴重,不只房貸,還有其他債務都無力償還,台灣有《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可以提供協助。這條例提供了「更生」和「清算」兩種程序,讓無法還債的民眾有機會重新開始。
- 更生: 類似於與債權人達成一個強制性的還款方案。您需要提出一個可行的還款計畫,經法院認可後,依照計畫還款,剩餘的債務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獲得免除。
- 清算: 則類似於破產,您的財產會被變現分配給債權人,未受清償的債務在符合條件下也能獲得免責。
生活案例:林爸爸的保證債務如何被計算?
林爸爸因為朋友公司的貸款當了連帶保證人,沒想到朋友的公司倒閉,高達1500萬元的債務全部轉嫁到他身上。雖然朋友有提供一棟價值700萬元的房子做抵押,但這對林爸爸而言,還是有巨額的債務壓力。他擔心自己無法負擔,想知道能否聲請更生。法院的實務見解認為,雖然主債務人有提供擔保,但因為這擔保物不是林爸爸提供的,對林爸爸而言,其中有800萬元的債務仍可被視為「無擔保債務」。這讓林爸爸的無擔保債務總額符合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更生門檻,讓他有機會透過法律程序重新開始。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您是保證人,且主債務人有提供擔保品,您的保證債務在計算更生門檻時,仍可能被認定為「無擔保債務」,這對您聲請債務清理是非常有利的。
我該怎麼做才能保護自己和孩子?
面對房貸困境,您可以採取以下幾個關鍵步驟:
- 及早主動協商: 一旦預見無法繳款,請立刻與銀行聯繫,說明您的困難,並嘗試協商展延、變更還款條件或調整利率。銀行通常會傾向於協商,而非直接進入法拍程序。
- 妥善保留證據: 所有與貸款、還款、協商、催告相關的文件和通訊記錄,務必妥善保存。這些都是未來保護自己權益的重要依據。
- 了解自身權益: 無論您是主要借款人還是連帶保證人,都要清楚自己在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例如,若銀行直接向連帶保證人求償,您可以主張《銀行法》第12條之1第3項的保護。
- 評估債務清理: 如果債務狀況已無法透過協商解決,請務必評估是否符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條件,聲請更生或清算,這是法律賦予您重新開始的機會。
- 區分民事與刑事: 房貸繳不出來通常屬於民事上的債務不履行,不會涉及刑事詐欺罪,除非您在借款時就有明顯的詐欺意圖。請放心,單純的經濟困難不會讓您變成罪犯。
結語
房貸繳不出來絕對不是世界末日,尤其身為單親家庭,您的韌性和堅強是孩子最大的依靠。請記住,法律提供了許多途徑來協助您度過難關。主動面對、積極尋求解決方案,您一定能為自己和孩子守住這個家,重新站穩腳步。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房貸遲繳多久,銀行會開始拍賣我的房子?
A: 銀行通常會先發出催繳通知,如果持續遲繳數個月(通常會累積到三到六個月),銀行會啟動法律程序,向法院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進而聲請強制執行拍賣您的房子。這個過程需要時間,不會一遲繳就立刻拍賣,但及早與銀行溝通協商是最好的方式。
Q: 我是連帶保證人,主債務人沒繳,銀行可以直接找我嗎?
A: 是的,由於您是「連帶保證人」,銀行原則上可以選擇直接向您或主債務人求償。然而,若您是「自用住宅放款」或「消費性放款」的連帶保證人,《銀行法》第12條之1第3項提供特殊保護,銀行在對您求償前,應先就主債務人求償,求償不足部分才能向您平均求償。若銀行未遵守此規定,您可向法院聲明異議。
Q: 如果我聲請更生或清算,我的保證債務會怎麼處理?
A: 在消費者債務清理程序中,即使您是保證人,您的保證債務也應列入債權人清冊。若您聲請更生或清算,且擔保物並非由您提供,該保證債務對您而言,在計算更生門檻(無擔保或無優先權債務總額不得逾1200萬元)時,仍可能被視為「無擔保債務」,這有助於您符合聲請資格。更生方案或清算免責後,保證債務也會一併處理。
Q: 房貸繳不出來,我會不會有刑事責任?
A: 一般情況下,房貸繳不出來屬於民事上的「債務不履行」,而非刑事責任。除非您在辦理貸款時,有刻意隱瞞重要事實、提供虛假資料,且自始就沒有還款意圖,才可能構成詐欺罪。單純因為經濟困難導致無法還款,不會有刑事責任,您不需要過度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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