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借貸安全嗎?退休族必看防範高利詐騙指南
親愛的退休長輩們,您好!
退休生活本該是含飴弄孫、享受悠閒的時光。然而,有時候生活中難免會遇到一些急需用錢的狀況,這時候,網路上那些「快速撥款」、「免照會」的借貸廣告,是不是讓您心動了呢?
網路借貸雖然方便,但背後也潛藏著不少陷阱,尤其是對我們退休長輩來說,更需要特別留意。今天,律點通就要來跟您好好聊聊,如何聰明辨識這些風險,保護自己的辛苦錢,讓您借得安心,過得放心。
認識網路借貸的風險:高利陷阱與詐騙手法
網路借貸平台五花八門,有些是合法經營,有些卻可能暗藏高利貸或詐騙。我們首先要了解最常見的兩種風險:
1. 小心高利貸陷阱:利息不能隨便收!
您知道嗎?在台灣,借錢的利息是有法律規定的上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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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借貸利率上限:根據《民法》第205條規定,約定利息如果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也就是年利率16%),超過的部分是無效的,債權人不能向您收取。所以,如果對方跟您說年利率要收20%、30%,那超過16%的部分,您是可以不用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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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重利罪:更嚴重的是,如果對方利用您急需用錢、沒有經驗,或是難以找到其他幫助的困境,向您收取「顯不相當」的高額利息,那他就可能觸犯了《中華民國刑法》上的「重利罪」!
《中華民國刑法》第344條:「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重利,包括手續費、保管費、違約金及其他與借貸相關之費用。」
這條法律的意思是,如果放款人看準您走投無路,趁機敲竹槓,收取遠超過合理範圍的利息(包括各種名目的手續費、違約金等),他就會有刑事責任。法院在判斷時,會考慮您當時是不是真的很急、有沒有其他借錢管道、以及利息到底有多高,通常年利率如果達到數十%甚至數百%就會被認定為「顯不相當」。
2. 提防詐騙手法:別被花言巧語騙了錢!
除了高利貸,網路借貸平台也常被詐騙集團利用。他們可能會用各種話術,例如:「保證過件」、「低利率高額度」,然後要求您先支付一筆「手續費」、「保證金」,結果錢付了,貸款卻遲遲不下來,甚至人就消失了。這就是典型的「詐欺罪」!
案例分享:借錢要小心,別讓急用變陷阱
讓我們來看兩個真實發生過的案例,了解「急迫」這個關鍵詞對高利貸認定的影響:
案例一:王伯伯的醫藥費
王伯伯因為急需一筆醫藥費動手術,情急之下在臉書上看到借貸廣告。對方借他5萬元,卻先扣了5千元手續費,實際只拿到4萬5千元。更離譜的是,對方要求他每10天就要還1萬5千元的利息,算下來年利率高達1200%以上!王伯伯還了幾期後實在無力負擔,只好報警。法院調查後,認定放款人明知王伯伯急需醫藥費,利用他的急迫收取顯不相當的高利,因此判決放款人犯了重利罪。
案例二:陳阿姨的投資夢
陳阿姨想投資卻資金不足,在網路上找到一筆11萬元的貸款。對方扣除3萬元手續費,實際給了她8萬元,並約定每月繳1萬2千8百元,分15期還清,年利率約81%。陳阿姨後來發現不對勁,但法院審理後認為,陳阿姨雖然借款利息很高,但她當時是為了償還朋友債務和繼續投資,並非生活必需的急迫情況,而且她有過借貸經驗,也比較過不同方案。因此,法院認為放款人並沒有利用陳阿姨的「急迫、輕率或無經驗」等弱勢處境,所以沒有構成重利罪。
律點通提醒您: 這兩個案例告訴我們,法院在判斷是否構成重利罪時,除了看利息高不高,還會很重視放款人是否利用了借款人的「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的處境。所以,借錢時,一定要保持警惕,不要讓自己陷入這樣的弱勢。
您的權益在哪裡?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來把關
為了保護像您一樣的金融消費者,政府訂立了《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雖然線上借貸平台不一定都是傳統銀行,但如果它們的業務性質符合規定,也必須遵守這些原則:
- 資訊要透明:平台必須用您能充分理解的文字,把借款的總金額、年利率、總費用年百分率、還款方式、遲延利息、違約金、提前清償條件等所有重要資訊,清清楚楚地告訴您,不能含糊帶過。
- 要符合您的需求:平台在借錢給您之前,應該要了解您的收入、信用狀況、資金需求原因,評估您是否有能力還款,不能隨便就借給您不適合的方案。
- 個人資料要保護:您的個人資料非常寶貴,平台在蒐集、使用您的資料時,必須明確告知您目的和範圍,並取得您的同意。
- 不能不當催收:如果您真的遇到還款困難,平台或其委託的催收公司,絕對不能使用暴力、恐嚇、辱罵、騷擾,或侵犯您隱私的方式來催收債務,這些都是違法的行為。
退休族借貸自保三原則
為了保護您的退休金,律點通給您三個重要的自保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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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一:看清利率與費用,別超過「年利率16%」 任何借貸,都要仔細看清楚合約上的「年利率」和「總費用年百分率」。如果年利率超過16%,您就有權利拒絕支付超過的部分。此外,也要留意各種名目的手續費、管理費、諮詢費,這些都可能被算進實際利息裡,讓您付出的總成本遠超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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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二:簽約前仔細審閱,不明條款別輕信 拿到合約,請務必花時間逐條審閱。如果文字太小、內容看不懂,或是對方催促您趕快簽名,這都是警訊!不要簽署任何空白文件,也不要讓對方代您簽名。有疑問,就勇敢提出,甚至可以請子女或信任的親友幫忙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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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三:若遇不當催收或詐騙,立刻求助 萬一您不幸遇到惡意催收,或懷疑自己被詐騙,請不要害怕,務必立即向警方報案(撥打110)或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尋求協助。及早求助,才能及早止損,保護自己。
結論
網路借貸雖然看似方便,但退休長輩們在面對金錢往來時,務必多一分警惕,少一分輕率。記住「看清楚、問明白、不急躁」的原則,保護好自己的辛苦錢,才能真正享受安心無憂的退休生活。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遠離借貸陷阱,成為一位聰明的金融消費者!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怎麼判斷網路借貸平台提供的利息是不是高利貸?
A: 判斷高利貸,首先要看「年利率」。根據《民法》規定,年利率超過16%的部分是無效的,您不用支付。如果對方收取的利息(包含手續費、管理費等所有費用)換算成年利率後,遠超過16%,甚至達到數十%或數百%,那就很可能是高利貸。此外,如果對方利用您急需用錢的困境,強迫您接受不合理的條件,這也符合重利罪的構成要件。
Q: 如果我在網路借貸平台被騙了錢,該怎麼辦?
A: 如果您懷疑自己被詐騙,請立刻採取行動: 1. 立即報警: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向警方報案,提供所有相關證據,如對話紀錄、匯款單、合約等。 2. 保留證據:將所有與對方的通訊紀錄、交易明細、平台資訊等全部截圖或保存下來。 3. 停止支付:在確認被騙後,立即停止任何進一步的支付,避免損失擴大。 4. 諮詢相關單位:可以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或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尋求協助與諮詢。
Q: 網路借貸平台要求我提供身分證、存摺影本,這樣安全嗎?
A: 提供個人身分證件和存摺影本是借貸過程中的必要步驟,但您必須確認對方的合法性與可信度。請務必選擇有良好信譽、資訊透明的平台。更重要的是,絕對不要提供身分證件和存摺的「正本」,也不要隨意簽署空白文件,或讓對方拿走您的提款卡和密碼。這些行為都可能導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盜用,甚至成為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
Q: 我因為繳不出錢,收到恐嚇或騷擾的催收電話,該怎麼辦?
A: 如果遇到不當催收行為,例如恐嚇、脅迫、辱罵、騷擾、侵犯隱私等,這些都是違法的!您可以這樣做: 1. 錄音存證:將催收電話錄音,並記錄下催收人員的姓名、公司名稱、電話號碼、催收內容和時間。 2. 保留簡訊或訊息:將所有威脅性簡訊或訊息截圖或保存下來。 3. 向警方報案:將這些證據提交給警方,尋求法律協助。 4. 向金融相關單位申訴:如果對方是受監管的金融機構或其委外單位,可以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或金管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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