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一下,您辛辛苦苦賺來的錢借給了朋友或合作夥伴,卻發現對方拿著一張「偽造」的借據,反過來向您追討根本不存在的債務,甚至讓您背負不實的債務!這不是電影情節,而是現實中可能發生的法律陷阱。作為債權人,您必須了解偽造借據的嚴重性,以及如何保護自己免於這種惡意行為的侵害。
核心法律風險:偽造借據的刑事重罪
偽造借據的行為,在台灣法律上會觸犯多項刑事罪名,行為人可能面臨嚴重的刑責。
偽造、行使私文書罪
借據是證明借貸關係的重要「私文書」。如果有人未經您的同意,擅自製作或變更借據內容(例如:剪貼簽名、盜蓋印章、虛增借款金額),意圖對您造成損害,就可能觸犯偽造私文書罪。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如果行為人將這張偽造的借據拿出來使用,例如出示給他人、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就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刑法》第216條:「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在實務上,偽造借據通常會伴隨著行使的行為,兩者會被視為一個整體,從一重處斷。
詐欺取財罪
如果偽造借據的目的是為了欺騙您或法院,讓您們誤信有債務關係存在,進而交付財物或取得不法利益,這就可能構成《刑法》上的詐欺取財罪。即使最終沒有成功騙到錢,也可能構成詐欺取財未遂罪。
- 《刑法》第339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當行為人持偽造的借據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導致法院承辦人員在公文書上登載了不實的債權債務關係時,行為人還可能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 《刑法》第214條:「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重點提醒:一行為多罪的處理
在某些情況下,一個偽造借據的行為可能同時觸犯多個罪名,例如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和詐欺取財未遂罪。此時,法院會依《刑法》第55條的「想像競合犯」規定,從其中最重的罪名來處罰。
不只刑事!偽造借據的民事賠償責任
除了刑事責任外,偽造借據的行為也會產生嚴重的民事侵權責任,受害者可以向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如果偽造借據的行為導致您的財產受損(例如被銀行追討不實債務),或造成名譽、信用受損,甚至精神上的痛苦,您可以依據《民法》相關規定,請求行為人賠償財物損失及精神慰撫金。
-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從案例看懂:偽造借據的真實代價
讓我們透過兩個實際案例,了解偽造借據可能帶來的法律後果。
案例一:偽造借據反向提告,詐財未遂仍判刑
一位公司負責人A先生,明知公司並未向B先生借款2000萬元,卻盜用B先生及其公司的印章,偽造了一張不實的借據。A先生竟持這張偽造的借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B先生清償這筆不存在的借款。雖然法院最終識破了A先生的伎倆,駁回了他的請求,但A先生的行為仍被認定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及「詐欺取財未遂罪」,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即使詐欺未遂,行為人仍需承擔刑事責任。
案例二:借據被偽造,無辜受害者信用破產獲賠償
C小姐未經D先生同意,擅自盜用D先生的印鑑,並偽造了多張借據,使D先生成為總計高達1650萬元貸款的借款人。C小姐後續無力償還貸款,導致D先生被銀行催討,信用因此嚴重受損,無法再向金融機構取得任何信用工具。D先生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C小姐的行為造成他名譽、信用受損及精神痛苦,請求賠償。法院最終判決C小姐構成侵權行為,應賠償D先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這個案例顯示,偽造借據對受害者的影響深遠,不僅可能背負不實債務,更會損害個人信用,而受害者有權利請求民事賠償。
債權人自保術:預防與應對偽造借據
作為債權人,保護自身權益至關重要。
預防措施
- 書面契約與親簽: 任何借貸行為務必簽訂書面契約,並由當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建議使用不易塗改的筆跡,並當場確認簽名與印章的真實性。
- 妥善保管重要文件: 將所有借貸相關文件(如借據正本、對話紀錄、匯款證明)妥善保管,避免他人接觸或盜用。
- 避免交付空白文書: 絕不要將已簽名或蓋章的空白紙張交予他人,以防被不法利用。
發現偽造後的應對
- 立即報案: 一旦發現借據被偽造,應立即向警方或檢察機關報案,啟動刑事偵查程序,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 保全證據: 妥善保存所有相關證據,包括偽造的借據、銀行交易紀錄、通訊紀錄、監視器畫面等,必要時可尋求專業機構進行筆跡或印文鑑定。
- 提起民事訴訟: 除了刑事追訴,您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行為人賠償因偽造行為造成的財產損失(如被銀行追討的款項)及精神慰撫金。在刑事訴訟中,也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 注意時效: 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有時效限制(自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或自侵權行為發生時起10年),務必注意時效,避免權利喪失。
結論:守護您的債權,從辨識風險開始
偽造借據是嚴重的法律問題,對債權人而言,識別風險並採取積極的預防及應對措施是保護自身權益的關鍵。了解相關法律條文,並從實務案例中汲取教訓,將能幫助您在複雜的債務關係中站穩腳跟,有效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果我發現我簽名的借據被他人竄改內容,這算是偽造嗎?
A: 是的,即使是您簽名過的真實借據,如果有人未經您的同意,擅自塗改、增刪其內容(例如修改借款金額、還款日期),使其產生不實的意義,這也屬於《刑法》上的「變造私文書」。其法律後果與偽造私文書相同,行為人仍會面臨刑事責任。
Q: 偽造借據的影本也有法律效力嗎?
A: 根據實務見解,是的。如果偽造的借據影本與原本無異,足以替代原本使用,並具有與原本相同的信用性,那麼它仍然可以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的客體。因此,即使是收到影本,也應提高警覺。
Q: 我如何確認一張借據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為真?
A: 最直接的方式是比對簽名或印章的樣本。如果懷疑是偽造,可以向專業的筆跡鑑定或印文鑑定機構尋求協助。在法律訴訟中,法院也會委託專業單位進行鑑定。此外,借貸時最好能有見證人,或透過匯款等留下金流證據。
Q: 發現借據被偽造後,除了報警,我還能做什麼來保護自己?
A: 除了立即報警追究刑事責任外,您應妥善保存所有能證明借據為偽造的證據,例如真實的交易紀錄、通訊對話、銀行對帳單等。同時,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行為人賠償因偽造行為造成的財產損失(如被銀行追討的款項)及精神慰撫金。務必留意民事訴訟的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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