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點通」來囉!各位退休的伯伯阿姨大家好。辛苦了一輩子,終於可以好好享受退休生活了。但您知道嗎?不論是親友間的金錢往來,或是向銀行申請貸款,都可能牽涉到「借貸合約」。一份清楚的合約,就像是您財產的守護神,能幫您避免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今天,律點通就要用最淺顯易懂的方式,帶您認識借貸合約裡的幾個重要「眉角」,讓您在金錢往來時,能夠保護自己的權益,安心又自在。
借貸合約眉角多:利率、違約金、保證人一次搞懂
什麼是「消費借貸」?
簡單來說,「消費借貸」就是您把錢(或其他的東西)借給別人,對方答應將來會還您一樣種類、品質和數量的東西。最常見的就是親友間借錢,或是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等等。
錢怎麼算?利率與違約金
1. 利率上限:法律有規定,不能亂收!
您可能不知道,台灣的法律對於「借貸利率」是有上限規定的!這對借錢的人來說,是個很大的保障。
《民法》第205條:「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債務人得拒絕支付。」
這條法規白話來說,就是如果您跟別人約定的年利率超過 16%,那麼超過 16% 的部分,對方是不用還的!法院也會直接判決這部分無效。所以,不論是借錢給人或向人借錢,都要特別留意這個數字,保護自己的權益。
2. 違約金:法院會幫忙「打折」!
萬一借錢的人沒有依照約定還錢,通常合約裡會寫明要付「違約金」。
《民法》第252條:「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
這表示,即使合約上寫了高額的違約金,只要您覺得太不合理,都可以向法院提出,請求法院酌情減少。這是法律為了維護公平,不讓弱勢的一方吃虧的重要規定。
萬一還不出錢?保證人與連帶保證
有時候,借錢會需要找「保證人」,也就是當借錢的人還不出錢時,保證人就要幫忙還。這裡面有個很重要的區別,就是「一般保證人」和「連帶保證人」。
- 一般保證人:當借款人還不出錢,債權人(出借人)必須先向借款人追討,追討不到才能找保證人。
- 連帶保證人:保證人跟借款人一樣,都要負全部的責任。債權人可以直接找保證人要錢,不一定要先找借款人。
「連帶保證人」的責任非常重,幾乎等同於借款人本人。因此,政府為了保護民眾,特別針對銀行辦理某些貸款,做了嚴格的限制:
《銀行法》第12條之1:「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已取得足額擔保時,不得要求保證人。」
這條法規的意思是,當您向銀行申請 買房子的貸款(自用住宅放款) 或是 一般的個人消費性貸款(例如信用貸款、裝潢貸款、購車貸款等) 時,銀行是 不能要求您提供「連帶保證人」 的!而且,如果銀行已經有足夠的擔保品(例如房子本身),連一般的保證人也不能要求喔!了解這點,能讓您在與銀行往來時,更有底氣保護自己。
生活案例報你知:這些情況您可能遇過!
案例一:高額利息與違約金,法院會主持公道!
王伯伯好心借錢給一位朋友周轉,當時朋友急用,便同意了合約上寫的「年利率18%」,還約定如果沒還錢,要付一大筆違約金。沒想到後來朋友真的還不出錢,王伯伯只好告上法院。法院審理後發現,合約上約定的年利率18%,已經超過了《民法》規定的16%上限。所以,法院判決超過16%的部分,朋友不用還給王伯伯。至於那筆高額的違約金,法院也認為太不合理,最後決定酌情減少,甚至判決不用支付違約金。這個案例說明,法律會確保借貸條件的合理性,不讓不合理的條款傷害您的權益。
案例二:銀行要求連帶保證人?貸款用途是關鍵!
張奶奶想把老舊的房子翻新,於是向銀行申請了一筆貸款。銀行在核貸時,卻要求張奶奶的兒子作為「連帶保證人」。張奶奶記得有聽說過,銀行辦理「自用住宅貸款」或「消費性貸款」時,不能要求連帶保證人啊?後來張奶奶向銀行詢問,銀行解釋說,張奶奶這筆貸款雖然是為了房子翻新,但因為貸款金額較高,且部分款項可能涉及用於出租套房的改建,因此銀行認定這筆貸款並非單純的「自用住宅放款」或「消費性放款」,而是帶有「投資性質」的貸款,所以才要求連帶保證人。這個案例提醒我們,雖然《銀行法》有保護借款人的規定,但「貸款的實際用途」非常重要!銀行會根據您的借款目的來判斷,如果您的貸款被認定為非純粹的自用住宅或消費性貸款(例如用於投資、經營生意等),那麼銀行就可能合法要求保證人。因此,在申請貸款時,務必與銀行確認清楚貸款的性質與用途認定,並了解自己的權利。
伯伯阿姨,這樣做就對了!保護自己權益的實用建議
退休生活,金錢往來更要謹慎!不論您是借錢給別人,還是向別人借錢,律點通都有些實用的建議給您:
借錢給別人時,請您這樣做:
- 合約寫清楚,別嫌麻煩:即使是親友,也建議白紙黑字寫清楚借款金額、還款日期、有無利息(利息多少)、還款方式。口說無憑,書面合約最有保障。
- 利率別超過16%:記得《民法》規定年利率上限是16%!超過的部分是無效的,寫了也沒用。
向別人借錢時,請您這樣做:
- 合約看仔細,別急著簽:簽約前,請務必把合約從頭到尾看清楚,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問清楚。可以請子女或信任的朋友幫忙看。
- 注意利率、費用與違約金:確認貸款的年利率是多少?除了利息,還有沒有其他手續費、開辦費?違約金的計算方式合不合理?如果利率超過16%,或違約金過高,您是有權利提出異議的。
- 銀行要我找「連帶保證人」要小心:如果向銀行申請的是「自用住宅貸款」或「消費性貸款」,銀行是不能要求您提供「連帶保證人」的!如果遇到這種情況,請務必捍衛自己的權利。
- 善用「契約審閱期」 :當您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時,他們提供的「定型化契約」通常會有一個「審閱期」(通常是幾天)。這段時間是給您帶回家仔細閱讀、考慮的,不要急著簽名。如果沒有給您足夠的審閱期,相關條款可能不具效力。
結語:聰明借貸,安心退休
各位伯伯阿姨,金錢往來是生活的一部分,但只要多一分警覺,多一分了解,就能少一分風險。透過今天律點通的分享,希望您對借貸合約的「眉角」有了更清楚的認識。記得,保護自己的權益,從看懂合約、了解法律規定開始。讓您的退休生活,在財務上也能穩穩當當,高枕無憂!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借錢給親戚,不好意思寫借據,這樣可以嗎?
A: 雖然是親戚,但為了避免日後糾紛,最好還是寫一份簡單的借據,載明借款金額、還款日期、有無利息等。這不是不信任,而是保護雙方,讓事情更清楚。口頭約定在法律上舉證困難,容易吃虧。
Q: 銀行貸款時,除了利息,還收了一堆手續費,這些合理嗎?
A: 銀行除了利息外,確實可能收取一些合理的費用,例如開辦費、帳管費等。但這些費用都應該在您簽約前充分說明清楚,並列在合約中。如果覺得費用不合理或不透明,務必提出疑問,並仔細比較不同銀行的方案。
Q: 如果我當了朋友的「連帶保證人」,朋友還不出錢,我該怎麼辦?
A: 擔任連帶保證人責任非常重,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您追討全部債務,您沒有要求債權人先向主債務人追討的權利。如果真的發生這種情況,建議您盡快與債權人協商還款方式,並嘗試向您的朋友追討您代墊的款項。
Q: 我向地下錢莊借錢,利息高得嚇人,我可以不還嗎?
A: 向地下錢莊借錢非常危險!依《民法》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16%的部分是無效的,您可以拒絕支付超過的部分。但請注意,您仍需償還本金和合法範圍內的利息。最重要的是,應避免向地下錢莊借款,以免陷入高利貸陷阱,並危及人身安全。若已借款,應尋求法律協助。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資料內容皆由AI生成,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