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保證人代償債務後,您一定要知道的兩大權利
當您基於情義或信任,擔任了朋友或家人的保證人,並在主債務人無法還款時,被迫代為清償了債務,您可能會感到不甘心:「我付出的這筆錢,難道就這樣算了嗎?」
答案是:當然不能!
在台灣法律中,保證人代為清償後,並不是白白犧牲。法律賦予您兩項核心的追討權利:「代位權」與「求償權」。這兩項權利是您向主債務人討回公道的法律武器。
代位權:讓您一秒變身「新債權人」
「代位權」(Subrogation)是保證人權利中最關鍵的機制。它讓您在清償債務的那一刻起,自動取得原債權人對主債務人的所有權利。
核心法條:《民法》第749條
您的代位權利,主要依據《民法》第749條規定。這是保證人清償後,法律給予的特殊保護:
《民法》第749條(保證人之代位權):
「保證人向債權人為清償後,於其清償之限度內,承受債權人對於主債務人之債權。但不得有害於債權人之利益。」
簡單來說,一旦您替主債務人還了錢,您就立刻「繼承」了原債權人(例如銀行)的債權地位。您清償了多少,就能在多少範圍內,向主債務人追討。
代位權的超強範圍:連擔保品都歸您
代位權的強大之處在於,它不只讓您取得「要求還錢」的權利,還包括原債權人手上所有用來擔保這筆債務的從屬權利和擔保物權。
這意味著,如果當初主債務人有提供抵押權(如房屋或土地)、質權(如股票或珠寶)作為擔保,這些擔保品的所有權利,都會跟著債權一起轉移到您的名下。
求償權:追討實際代償金額的權利
「求償權」(Indemnity)是您最終的目的。代位權是手段,求償權才是結果。
- 求償範圍: 您可以向主債務人追討您實際代為清償的數額。
- 連帶保證人也適用: 即使您當初簽的是風險最高的「連帶保證」,您對債權人雖然與主債務人負相同責任,但對主債務人而言,您仍是保證人的地位。因此,清償後您依然可以依《民法》第749條,向主債務人要求全部償還,而非僅分擔部分。
實務案例:保證人討回抵押權的關鍵一步
我們用一個常見的實務情境來解釋「代位權」的重要性:
故事:阿通代償與抵押權的轉移
阿通替朋友小明向銀行借款擔保了一筆房屋貸款。後來小明跑路,阿通被迫向銀行清償了全部剩餘的貸款。
阿通清償後,雖然債務對銀行來說已經消滅了,但阿通立即取得了「代位權」。他並不是只能憑藉一張清償證明去告小明還錢,他還可以要求銀行必須將小明當初提供的房屋抵押權,轉移登記到阿通的名下。
指導意義: 法律確保了阿通可以利用這個房屋抵押權,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優先從小明的房產中取回他代償的金額。如果沒有「代位權」,原債權人(銀行)一旦收錢,抵押權就可能被塗銷,阿通的求償之路將會變得非常艱難。
實務操作指引:保證人清償後的關鍵三步驟
為了確保您的求償權能順利實現,請務必掌握以下三個核心步驟:
| 步驟 | 具體行動 | 法律意義與目的 |
|---|---|---|
| 1. 取得清償證明 | 向原債權人取得清償證明書或代位清償證明書,載明清償金額、日期及原債務人資訊。 | 作為您已履行保證責任,取得代位權的有力證據。 |
| 2. 請求擔保物權移轉 | 若原債務有抵押權、質權等,應立即書面請求原債權人配合辦理擔保物權的移轉登記或文件交付。 | 確保您能利用擔保品優先受償,保障求償權的實現。 |
| 3. 向主債務人提起訴訟 | 以自己名義,依《民法》第749條規定,向主債務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償還代償金額及利息。 | 正式行使您的求償權,透過司法途徑追討款項。 |
律點通提醒: 清償證明上的金額,就是您日後求償的最高範圍。請務必核對清楚!
給連帶保證人的風險提醒
連帶保證人雖然在對外關係上(與債權人)負擔較重,沒有《民法》第745條的「檢索抗辯權」(即不能要求債權人先去追討主債務人的財產),但對內關係上(與主債務人)仍是保證人。
因此,連帶保證人清償後,仍可完全依照上述「代位權」與「求償權」的機制,向主債務人追討全部代償款項。您的犧牲,法律會保障您有機會討回來。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代償的金額,可以包含利息和訴訟費用嗎?
A: 可以。您的求償範圍是以「實際代償之數額」為限。這通常包含您代主債務人支付的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因代償所產生的必要費用(例如:訴訟執行費、代辦費等),只要這些費用在清償時一併支付給了原債權人,您都可以向主債務人求償。
Q: 如果主債務人當初不知情我擔任保證人,我還能求償嗎?
A: 即使主債務人完全不知情或未委託您擔任保證人,您清償後仍可依《民法》第749條或第312條取得代位權和求償權。保證契約的成立不以主債務人知悉或同意為必要,因此不影響您向其追討代償款項的權利。
Q: 原債權人故意拖延,不肯配合移轉抵押權給我該怎麼辦?
A: 根據法院實務見解,擔保物權的移轉是代位權的「當然效果」。如果原債權人拒絕配合,您可以將原債權人列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請求移轉抵押權登記」的訴訟。法院會判決債權人必須配合您辦理移轉登記手續。
Q: 如果債權人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會影響我的保證責任嗎?
A: 這是保證人重要的免責權利。根據《民法》第755條規定,若債權人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而未經您的書面同意,您可以在延期清償的範圍內,免負保證責任。若您發現債權人擅自延長還款期限,應立即提出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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