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保證人,您的責任範圍比想像中更廣
身為現任保證人,您可能時常掛心主債務人的清償狀況。一旦主債務人發生遲延或違約,債權人(通常是銀行或金融機構)第一時間就會轉向您求償。此時,您擔保的金額,真的只是當初借款的「本金」嗎?
答案是否定的。在台灣的法律實務中,保證人的責任範圍遠超過本金,這項規定常常讓許多保證人感到意外且壓力倍增。
法律基礎:保證債務的「從屬性」與擴大原則
保證契約的核心在於從屬性,即保證債務依附於主債務而存在。當主債務人應負擔的責任增加時,保證人的責任通常也會隨之擴大。這項擴大原則,明確規定在《民法》中。
核心法條:《民法》第740條的震撼教育
這是所有保證人必須了解的關鍵法條,它直接定義了您可能需要負擔的所有項目:
《民法》第740條:「保證債務,除契約另有訂定外,包含主債務之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其他從屬於主債務之負擔。」
這條規定告訴我們:除非您在簽約時就白紙黑字排除或限制了這些項目,否則這些從屬負擔將自動納入您的責任範圍。
實務解析:除了本金,您還擔保了什麼?
根據《民法》第740條及實務判決,保證人必須負擔的從屬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四大類:
- 利息:包括約定利率的利息,以及主債務人遲延清償後產生的「遲延利息」(通常依法定或約定利率計算)。
- 違約金:契約中約定,主債務人未依約履行時應支付的懲罰性或損害賠償性違約金。
- 損害賠償:主債務不履行所導致的直接損害賠償。
- 其他從屬於主債務之負擔:這部分範圍最廣,實務上常包含債權人為追討債務所花費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以及強制執行費用。
案例故事:連帶保證人為何要付訴訟費?
想像一下,陳先生擔任朋友的連帶保證人,借款新臺幣500萬元。朋友遲繳後,銀行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法院判決陳先生必須連帶清償。
陳先生除了償還500萬元本金、累積的利息和違約金外,還必須支付銀行為了打這場官司所產生的數十萬元訴訟費用和執行費用。
法院的見解(參考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上易字第1232號判決意旨)明確指出:這些為了實現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屬於《民法》第740條所稱之「其他從屬於主債務之負擔」,保證人必須一併承擔。這證明了保證人的實際負擔,往往遠高於當初簽約時所見的本金數字。
重要提醒: 如果您簽的是「連帶保證」,您將無法主張《民法》第745條的「先訴抗辯權」,這表示債權人可以不先向主債務人追討,而直接向您請求清償全部債務,風險極高。
實務操作指引:如何自保與求償?
1. 限制保證範圍的原則
雖然您已經是現任保證人,但若契約允許展延或為最高限額保證,您仍應注意:
- 明確約定上限: 務必確認契約中是否有明確的「最高保證限額」,且該限額是否包含利息、違約金等所有從屬費用。若無約定,責任將是無上限的。
- 終止權的行使: 如果您簽訂的是未定期間的最高限額保證,您可以依《民法》第754條規定,隨時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契約,限制終止後新發生的債務。
2. 代償後的求償權利
如果您已經代為清償了債務,請務必行使您的代位求償權。《民法》第749條保障您在清償範圍內,可以承受債權人對主債務人的債權。
- 保留證據: 妥善保存所有清償證明(匯款單、收據等)。
- 代位求償: 立即向主債務人提起訴訟或發函請求償還您代墊的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費用。
結論與重點提醒
保證人責任的範圍,在法律上是自動擴大的。現任保證人必須認知到,除了本金之外,所有因債務不履行而產生的費用,包括利息、違約金和訴訟費用,都可能由您一肩扛起。
確保您已清楚了解契約中關於「連帶保證」的風險,並在代償後立即採取行動,向主債務人行使求償權,才是保護自身權益的關鍵。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連帶保證人與一般保證人主要的法律差異在哪裡?
A: 主要的差異在於「先訴抗辯權」。一般保證人(普通保證)享有《民法》第745條的先訴抗辯權,意即債權人必須先對主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且無效果後,才能要求保證人清償。但連帶保證人則不享有此權利,債權人可直接選擇向連帶保證人請求全部清償,使連帶保證人的風險遠高於一般保證人。
Q: 遲延利息和違約金是否一定會計入保證範圍?
A: 是的,根據《民法》第740條,除非您的保證契約中明確排除或限制了利息和違約金的負擔,否則它們將自動納入保證債務的範圍內。實務上,銀行定型化契約通常不會排除這些從屬負擔,因此保證人必須對其負責。
Q: 如果契約是最高限額保證,利息和訴訟費用是否也計入該最高限額?
A: 實務通說認為,若契約未特別約定,最高限額通常是指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其他從屬負擔的總和上限。也就是說,當這些費用的總額達到最高限額時,保證人的責任就停止增加。但務必仔細審閱契約條款,確認最高限額的定義範圍。
Q: 我代償了債務後,如何向主債務人行使代位求償權?
A: 當您代為清償債務後,您應依《民法》第749條規定,在清償的限度內承受原債權人(如銀行)對主債務人的一切權利。操作上,您應保存所有清償證明文件,並可發存證信函要求主債務人償還,若遭拒絕,則可向法院提起代位求償訴訟,要求其返還您代墊的本金及所有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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