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帳戶被扣押了!薪資債務人如何自保?
當您收到法院的「扣押命令」或發現銀行帳戶突然被凍結時,想必心急如焚。對於依賴薪水維持生計的債務人來說,最擔憂的是:這次的扣押,會不會連未來的薪水也一併凍結?
律點通為您深入解析銀行存款扣押的法律實務,讓您清楚知道扣押的範圍與限制,保障您的基本生活權益。
1. 扣押命令的法律效力與生效時點
強制執行程序中,債權人可以聲請法院對您在銀行的存款(法律上稱為「金錢債權」)進行扣押。銀行在法律上被稱為「第三人債務人」。
根據《強制執行法》的規定,法院一旦核發扣押命令,會同時禁止您(債務人)提領或處分存款,並禁止銀行(第三人)向您清償款項。
扣押命令何時生效?
扣押命令的效力並非以法院發文日為準,而是以銀行實際收到命令的時點為準。
《強制執行法》第118條第2項:「前項命令,送達於第三人時發生效力,無第三人者,送達於債務人時發生效力。」
白話來說: 只要銀行收到了法院的公文,就必須立刻凍結您帳戶內的款項。銀行若違反此命令,容任您提領,導致債權人受損,銀行本身將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2. 薪資債務人最關心:未來存入的薪水會被扣嗎?
這是薪資債務人最關鍵的疑問。法律實務上對於「存款債權」的認定,對您的未來生計至關重要。
原則:扣押效力不及於未來存款
法院的扣押命令,原則上只針對命令生效時(即銀行收文時)您帳戶內「已存在」的存款餘額。
由於存款債權不屬於法律上所謂的「繼續性給付債權」(例如房租或薪水),因此,扣押命令的效力原則上不及於命令生效後才存入的新款項。
實務提醒: 如果您在銀行收到扣押命令後才存入薪水,這筆新存入的款項,原則上不會受到該次扣押命令的影響。然而,債權人可以針對這筆新存入的款項再次聲請法院核發新的扣押命令。
如果您被法院核發了概括扣押的命令(例如:扣押自某日起至某日止所有存入的款項),雖然實務上認為這種概括扣押有爭議,但您仍可以依《強制執行法》第12條第1項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主張該扣押範圍不合法。
3. 銀行抵銷權的陷阱:貸款與存款的衝突
即使您的存款尚未被法院扣押,如果您同時在該銀行有貸款(例如信貸、房貸),銀行可能會利用「抵銷權」來保障自身的債權,這對債務人來說是極大的風險。
什麼是抵銷權?
依據《民法》規定,如果銀行對您有債權(貸款),而您對銀行也有債權(存款),且兩者都已到期,銀行可以主張將兩筆債權互相抵銷。
實務上的「加速條款」
許多授信契約中都會約定「喪失期限利益」條款,內容通常是:當債務人被法院強制執行時,原未到期的借款將「視為全部到期」。
- 情境案例: 假設陳先生在A銀行有存款50萬元,同時有信貸100萬元(原定三年後才到期)。當法院的扣押命令送達A銀行時,A銀行會依據契約中的「加速條款」,主張該筆100萬元的信貸立刻到期。此時,A銀行就可以主張用陳先生的50萬元存款,優先抵銷信貸債務。
結果: 即使法院核發了扣押命令,債權人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因為存款已經被銀行優先抵銷了。對債務人來說,這筆存款將直接用於清償自己的貸款,而非被其他債權人取走。
4. 實務操作建議:薪資債務人的自保策略
當您面臨存款被扣押的風險時,應採取以下步驟:
- 確認扣押時點: 立即詢問銀行,法院的扣押命令是何時送達的。這能幫助您確認在該時點之後存入的款項是否安全。
- 分散資金風險: 考慮將薪資轉入未曾有過借貸關係或尚未被其他債權人知悉的銀行帳戶,以避免扣押命令的即時衝擊。
- 注意抵銷風險: 若您在某銀行同時有存款和貸款,該帳戶的存款極有可能被銀行優先抵銷。若您的存款目的是為了應付生活開銷,應避免將資金存放在有借貸關係的銀行。
- 確保最低生活費用: 雖然扣押存款與扣押薪資的規定不同,但若您被扣押的存款來源為薪資,且該款項是您維持基本生活所需,您可以依據《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的規定,向法院聲請撤銷或調整扣押範圍,保障您在最近一年內維持生活所需的費用。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果我的薪水剛好在銀行收到扣押命令的當天存入,會被扣押嗎?
A: 這取決於存入時間與銀行收文時間的先後順序。如果薪水是在銀行收到扣押命令『之後』才入帳,原則上不受該命令影響。但實務上認定較為嚴格,若無法證明存入時間晚於收文時間,法院可能認定該筆款項為生效時已存在的債權而予以扣押。建議保留薪資轉帳紀錄作為證明。
Q: 銀行主張抵銷權後,我的存款會發生什麼變化?
A: 如果銀行成功主張抵銷權,您的存款將直接用來清償您在該銀行的貸款債務。這筆款項就不會被執行法院提存給原來的債權人。對您而言,雖然存款沒了,但相應的貸款債務也減少了,這筆錢等於是優先還給了銀行。
Q: 如果我將被扣押的帳戶關閉,債權人是否就無法追討了?
A: 在銀行收到扣押命令後,該筆債權(存款)已經被凍結,您無法進行關戶或提領。即使您關閉帳戶,銀行仍需將被扣押的款項提存給執行法院。關閉帳戶並不能解除扣押效力,反而可能使您在後續處理上更麻煩。
Q: 我有多個銀行帳戶,法院的扣押命令會同時凍結所有帳戶嗎?
A: 法院的扣押命令必須『特定』債務人對『第三人』的債權。如果債權人聲請時只列出A銀行,那麼B銀行的帳戶就不會受到該命令的影響。但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查調』您名下的所有財產,並針對查到的所有帳戶逐一聲請扣押,因此分散帳戶只是爭取時間,並非永久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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