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遭強制扣款?別慌!保障生活費與三分之一原則,你該知道的權益!
當您面臨銀行或其他債權人的強制扣薪,生活壓力肯定倍增。薪水是我們維持日常開銷、養家活口的命脈,一旦被扣,許多人會感到焦慮不安,甚至不知所措。別擔心,台灣的法律並非讓您走投無路,特別針對薪資扣押,設有明確的保障機制,確保您仍能維持基本生活。今天,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這些重要的法律規定,讓您在困境中也能掌握自己的權益。
薪資扣押的兩大護身符:三分之一原則與生活必需費用
當債權人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您的薪資時,法院會發出「扣押命令」給您的雇主。這時,您最需要知道的兩項重要保障,就是:
1. 薪資扣押的「三分之一原則」
這項原則是《強制執行法》為了保障勞工基本生活而設。它規定了薪資被扣押的上限:
《強制執行法》第115條之1第2項:「對於下列債權發扣押命令之範圍,不得逾各期給付數額三分之一:一、自然人因提供勞務而獲得之繼續性報酬債權。二、以維持債務人或其共同生活親屬生活所必需為目的之繼續性給付債權。」
簡單來說,您因為工作而領取的薪資,原則上最多只能被扣三分之一。這意味著,至少有三分之二的薪資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不能被強制扣押。法院在核發扣押命令時,通常會以此為基準。
2. 維持「生活必需費用」的絕對保障
除了三分之一原則,法律更進一步保障您和家人維持基本生活的最低所需。這部分費用是絕對不能被扣押的,即使債權人債務龐大,法院也必須為您保留:
《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第3項:「債務人生活所必需,以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計算其數額,並應斟酌債務人之其他財產。」
這表示,法院會根據您居住地的「最低生活費1.2倍」來計算您每月最低所需的生活費用。如果您有需要扶養的家人(如配偶、子女、父母),這些家人的生活必需費用也會按比例納入計算。這項規定確保了即使在最艱難的時刻,您和您的家庭也能有足夠的錢維持基本開銷。
實際案例解析:法院如何保障您的生活費用?
法律條文可能有些生硬,讓我們透過實際案例,看看法院是如何運用這些原則,保障債務人的權益。
案例故事一:小陳的家庭生活保衛戰
小陳是個一家之主,上有年邁的父母,下有兩個正在讀書的孩子和一位配偶需要扶養。不幸的是,他的薪資因為債務問題被銀行聲請強制執行。銀行認為小陳有能力聘請律師,應該多還一點錢,所以要求法院提高扣押金額。但小陳面臨龐大的家庭開銷,深感生活困難,於是向法院聲明異議,請求降低扣押額度。
法院審理後發現,小陳的確需要扶養這麼多家人。法院仔細計算了小陳一家五口(小陳、配偶、兩子女、父母)在當地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的總額,認定這筆錢是他們維生所必需,因此裁定必須保留這筆金額。雖然小陳的薪資仍有部分被扣押,但法院在考量債權人也有股票、利息等收入後,最終維持了原來的扣押金額,確保小陳的家庭能夠繼續生活,沒有因為債務而陷入絕境。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當您的家庭有扶養負擔時,一定要勇敢向法院提出異議,並提供相關證明。法院會根據《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為您計算並保留必要的家庭生活費用。
案例故事二:小林的薪資三分之一原則
另一位小林,他的薪資也被銀行聲請強制執行。銀行主張小林並非弱勢族群,應該扣押更多薪資來償還債務。但小林也抗告表示,他有配偶、兩個女兒和一位母親需要扶養,生活相當拮据。
法院審理後,再次強調了《強制執行法》第115條之1第2項的「三分之一原則」。法院認為,即使銀行作為金融機構,資產和承擔風險的能力遠高於小林,也應該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執行。因此,法院駁回了銀行要求提高扣押比例的請求,維持了只扣押薪資三分之一的裁定。這也確保了小林在還債的同時,仍能保有足夠的薪資來照顧家庭。
這個案例再次印證了「三分之一原則」的重要性,尤其是在面對大型金融機構時,法院會更傾向於保障債務人的基本生活權益。
實務操作指引:我該怎麼做?
如果您正經歷薪資被扣押的困境,以下是您可以採取的實際行動:
- 積極主張您的權利: 收到法院的扣押命令後,務必仔細閱讀。如果您有扶養義務、生活困難,或認為扣押金額不合理,請在收到命令後10天內,向發出命令的法院提出「聲明異議狀」。
- 準備證明文件: 為了證明您的生活困難和扶養義務,您需要準備相關文件,例如:
- 戶籍謄本(證明家庭成員及扶養關係)
- 所得證明(薪資單、所得稅清單)
- 財產清單(證明您沒有其他可動用財產)
- 醫療收據、學費單等(證明特殊開銷或負擔)
- 其他能證明您生活狀況的資料
- 考慮債務清理程序: 如果您的債務沉重,單純的聲明異議可能不足以解決問題。您可以考慮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前置協商」、「更生」或「清算」程序。這些程序可以提供更全面的債務解決方案,並在法院裁定後,有機會停止或暫緩目前的強制執行程序。
結論
面對薪資被強制扣押,雖然壓力巨大,但請記住,您並非孤立無援。台灣的法律提供明確的保障,確保您和家人能維持基本生活。主動了解您的權利,積極向法院主張,並準備好相關證明文件,是您走出困境、重拾生活的第一步。不要放棄,勇敢面對,為自己和家人爭取應有的權益!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的薪資被扣押,一定會被扣三分之一嗎?
A: 不一定。雖然《強制執行法》原則上規定薪資扣押不得超過三分之一,但法院還會考量您的「生活必需費用」。如果三分之一的扣押金額會讓您和家人無法維持基本生活(即低於當地最低生活費1.2倍),法院會優先保障您的生活費用,實際扣押的金額可能會少於三分之一,甚至更低。
Q: 我的「生活必需費用」大概會怎麼計算?
A: 法院會根據您戶籍所在地的「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公告的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的1.2倍來計算。如果您有需要扶養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生活親屬,他們的最低生活費也會按比例納入計算。例如,若您需扶養兩名子女,法院會將您、配偶和兩名子女的1.2倍最低生活費總和,作為必須保留的金額。您需要提供戶籍謄本等文件證明扶養關係。
Q: 如果我的雇主說我欠公司錢,所以要從我薪水扣掉,這樣合法嗎?
A: 這要看情況。如果雇主在法院的扣押命令送達前,就已經合法地與您達成協議,要將您欠公司的錢從薪水中扣除,那麼這種「抵銷」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是有效的。但如果雇主是在收到法院扣押命令之後,才想用您欠公司的錢來抵銷已被扣押的薪資部分,這是法律不允許的。法院扣押的是您薪資的一部分,雇主不能隨意用來抵銷您對公司的債務,尤其不能抵銷已被扣押的金額。
Q: 除了薪水,我還有其他收入或財產會被強制執行嗎?
A: 是的,除了薪資,您的其他財產如銀行存款、不動產、股票、車輛等,都可能成為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的對象。然而,法律也對某些特定項目提供保障,例如依法領取的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這些是不得被強制執行的。對於社會保險給付(如勞保老年給付)或維持您及家人生活必需的其他債權,也可能受到保護,不能被強制執行。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資料內容皆由AI生成,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