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催收太超過?更生聲請人別怕,你的權益律點通來守護!
身為更生聲請人,您正努力擺脫債務困境,但如果此時又遇到銀行或委外催收公司採取不當手段,那無疑是雪上加霜。您可能會感到焦慮、害怕,甚至不知所措。別擔心,律點通知道您的痛點!
這篇文章將深入淺出地告訴您,什麼是「違法催收」?當您遇到時,有哪些法律武器可以保護自己?以及最重要的是,該如何採取具體行動,讓違法催收者付出代價,同時保障您的更生之路不受干擾。
什麼是「違法催收」?先搞懂你的權利!
銀行在進行債務催收時,並非可以為所欲為。根據台灣的法律規定,他們必須遵守一定的界線。如果逾越了這些界線,就可能構成「違法催收」,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其中,最直接保護債務人的法規,就是金管會頒布的《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
《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14條: 金融機構辦理應收債權催收作業之委外,應約定受委託機構或其受僱人員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暴力、恐嚇、脅迫、辱罵、騷擾、虛偽、詐欺或誤導債務人或第三人。 二、造成債務人隱私受侵害。 三、對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當之債務催理行為,例如:於債務人營業或居住處所張貼公告、標語、傳單、塗鴉、潑漆、或以其他方式公開揭露債務人個人資料。 四、於債務人營業或居住處所以擴音器、廣播器、錄音機或其他類似方法,播放催收內容。 五、於每日上午七時前或晚上十時後,以電話、傳真、簡訊、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催收債務。 六、對債務人或第三人進行不當之債務催理行為,例如:以電話、傳真、簡訊、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對債務人或第三人進行不當之債務催理行為,並造成債務人或第三人精神上或身體上之痛苦。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不得為之行為。
簡單來說,這條法規明確禁止了許多常見的不當催收行為,例如:暴力、恐嚇、辱罵或騷擾;侵犯隱私(公開債務資訊、告知無關第三人);不當時間催收(早上7點前或晚上10點後);以及透過第三人干擾。
此外,如果銀行的行為造成您權益受損,還可能觸犯《民法》的侵權行為規定。例如,《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而《民法》第195條第1項則讓您在名譽、信用、隱私等非財產上權益受損且情節重大時,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真實案例分享:看法院怎麼說?
了解法條後,我們來看看實際案例,讓您更有感:
案例一:催收人員口出惡言,但您有錄音嗎?
小陳(化名)曾聲稱某銀行委託的催收人員在電話中對他出言侮辱、恐嚇,讓他身心俱疲,因此向法院提告,要求銀行賠償。但法院最後駁回了小陳的請求。為什麼呢?
法院的看法:法院認為,小陳雖然主張催收人員有不當言行,但他卻無法提出具體證據,例如錄音檔、通聯記錄、證人證詞等,來證明催收人員確實有侮辱或恐嚇的行為。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法院難以認定違法行為的存在。
律點通提醒:這個案例告訴我們,當您遇到不當催收時,蒐集證據是保護自己的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
案例二:銀行程序有瑕疵,但損害是因此造成嗎?
阿美公司(化名)曾主張聯邦銀行在催收過程中,未依照合約約定先以書面通知就直接聲請支付命令,導致支付命令登載在法院網站上,影響公司商譽。阿美公司因此請求銀行賠償。
法院的看法:法院確實認定聯邦銀行未依約定書面通知,程序上有瑕疵。然而,法院進一步指出,阿美公司未能證明其商譽受損或無法獲得其他貸款,是直接因為這份支付命令所導致。如果無法證明銀行行為與您的損害之間有 「相當因果關係」 ,即使銀行有小瑕疵,也難以獲得賠償。
律點通提醒:除了證明銀行有違法行為,您還需要證明這些違法行為確實造成了您的損害,並且兩者之間有直接關聯。
遇到違法催收,這樣做就對了!
當您不幸遇到違法催收時,請務必採取以下步驟保護自己:
- 冷靜蒐集證據:
- 電話催收:務必錄音!現在許多手機都有錄音功能,或可下載錄音App。每次通話都錄下,並註明日期、時間、對方自稱姓名。
- 外訪催收:如果催收人員到府,盡量錄影存證。要求對方表明身分並出示委託文件。
- 簡訊、電子郵件:截圖或保留原始信件,註明時間、內容和發送者。
- 第三人騷擾:請被騷擾的家人、朋友提供證詞,或記錄下騷擾的具體內容和時間。
- 向銀行申訴:
- 根據《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16條,銀行有義務處理您對委外催收機構的申訴。請將您蒐集到的證據一併提供給銀行,要求他們處理並給予回覆。
- 向主管機關檢舉:
- 如果銀行處理不力,或者您認為銀行本身就涉及違法催收,可以直接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檢舉。金管會設有申訴專線和網站,是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重要單位。
- 注意請求權時效:
- 根據《民法》規定,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自您知道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內不行使就會消滅;如果從侵權行為發生時算起,則是10年內。因此,越早採取行動越好,不要讓您的權利睡著了!
結論:別讓權益睡著了,勇敢自保!
更生聲請的過程已經很辛苦,不該再被不當催收所困擾。請記住,您有權利要求銀行和催收公司遵守法律規定。了解自己的權利,並積極蒐集證據、適時申訴檢舉,是保護自己最有效的方式。律點通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在更生路上走得更穩健,早日重獲新生!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催收人員半夜打電話或狂按電鈴,這樣合法嗎?
A: 不合法。《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14條明確規定,金融機構或其委託機構不得於每日上午7時前或晚上10時後,以電話、傳真、簡訊、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催收債務。狂按電鈴也可能構成騷擾,甚至侵入住居或恐嚇,都屬違法行為。您應立即蒐證並向銀行或金管會申訴。
Q: 如果催收人員對我惡言相向、辱罵,我可以告他嗎?
A: 可以。催收人員對您惡言相向、辱罵,已違反《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14條禁止「辱罵」的規定。這可能構成《民法》上的侵權行為,侵害您的名譽權,您可以主張請求精神慰撫金。務必錄音存證,並向銀行或金管會申訴,嚴重者可考慮提起民事訴訟。
Q: 我怎麼知道催收人員是不是銀行委託的?他們會出示證明嗎?
A: 根據《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14條規定,受委託機構或其受僱人員於外訪時,應表明身分,並出具載明金融機構名稱、委託機構名稱、催收金額及其他相關資訊之書面文件。如果對方無法或不願出示,您有權拒絕與其接觸,並可向銀行或金管會反映。
Q: 我已經聲請更生了,銀行還能繼續催收嗎?
A: 原則上,當您向法院聲請更生後,法院會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在更生程序期間,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20條等規定,債權人原則上不得對您進行強制執行及催收。若銀行或委外機構仍持續催收,您應立即向法院陳報,並向金管會檢舉,因為這已違反法規,可能影響您的更生程序。
Q: 我已經還了一部分錢,但銀行還是繼續用違法方式催收,怎麼辦?
A: 即使您已還款一部分,銀行仍需遵守合法催收的規定。如果他們持續違法催收,您仍應採取上述步驟:蒐集證據、向銀行申訴、向金管會檢舉,並可考慮尋求法律途徑。您的還款行為不代表您必須忍受違法催收,保護自身權益是您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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