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債務困境:更生方案還款壓力大,我該怎麼辦?
親愛的協商申請人,您是否曾成功聲請了更生方案,卻在履行過程中,因為突如其來的變故,例如失業、生病或家庭經濟狀況惡化,導致每個月的還款變得沉重,甚至難以為繼?
別擔心,您不是孤單一人。台灣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簡稱「消債條例」)正是為了在這種情況下提供協助。今天,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當您在更生方案履行期間遇到困難時,如何合法地申請延長還款期限,或在一開始就規劃降低每月還款金額的方法,讓您能更有彈性地應對生活挑戰,一步步重拾財務自由。
關鍵法條解析:讓您掌握延長還款期的權利
當您的更生方案已獲法院認可並開始履行,但卻因不可預期的狀況導致還款困難時,您可以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延長還款期限。這項權利主要來自於以下條文:
延長還款期限的「救命索」:消債條例第75條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75條: 「更生方案經法院裁定認可確定後,債務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有困難者,得聲請法院裁定延長其履行期限。但延長之期限不得逾二年。 債務人可處分所得扣除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之餘額,連續三個月低於更生方案應清償之金額者,推定有前項事由。 第一項延長期限顯有重大困難,債務人對各債權人之清償額已達原定數額三分之二,且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受償總額已逾依清算程序所得受償之總額時,法院得依債務人之聲請,為免責之裁定。但於裁定前,應使債權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前三項規定,於定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之債權不適用之。 債務人有第一項履行困難情形者,法院得依其聲請裁定開始清算程序。」
白話解釋:這條法規是您的重要保障。它表明,如果您的更生方案已經確定,但之後因為不是您的錯(例如:失業、生病、家庭變故等)導致還款有困難,您可以向法院申請延長還款期限,每次最長可延長兩年。更重要的是,如果您的每月實際可支配收入(扣除自己和扶養親屬的必要生活費後),連續三個月都低於更生方案應繳金額,法院就會「推定」您符合延長的條件,大大減輕您的舉證負擔。
規劃更生方案時,如何降低月付額?:消債條例第53條第2項第3款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53條第2項第3款: 「更生方案之最終清償期,自認可更生方案裁定確定之翌日起不得逾六年。但更生方案定有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或債務人與其他有擔保或有優先權之債權人成立清償協議,或為達第六十四條第二項第三款、第四款之最低清償總額者,得延長為八年。」
白話解釋:這條條文是在您最初提出更生方案時,就能用來降低每月還款金額的關鍵。原則上,更生方案的還款期限是六年,但如果您符合特定條件,例如:
- 方案中包含「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保留您的房子)。
- 您與有擔保或有優先權的債權人(如房貸銀行)達成了清償協議。
- 為了達到法律規定的「最低清償總額」。
在這些「特別情事」下,您的還款期限可以延長至八年。這意味著總還款金額可能不變,但分攤到更長的時間,每個月的還款壓力自然就減輕了。
實務案例分享:別讓權益睡著了!
了解法條後,我們來看看實際的案例,讓您更清楚這些規定如何應用在生活情境中:
案例一:小陳的失業困境與及時聲請的重要性
小陳的更生方案已經確定,每個月固定還款。不料,公司因景氣不佳裁員,小陳不幸失業。他心想:「反正都還不出來了,等找到工作再說吧。」拖了半年後,他才向法院聲請延長還款期限,並希望將之前欠繳的款項也一併延長。
法院怎麼說? 根據實務見解,法院裁定延長還款期限通常是從您提出聲請的那一刻起,往後生效,並不會追溯到您失業那天。換句話說,小陳在聲請前已經欠繳的半年款項,債權人仍可以對他採取強制執行。只有他聲請後尚未到期的款項,才可能獲得延長。
給您的啟示:一旦您遭遇不可抗力導致還款困難,務必立即向法院聲請延長,不要拖延!及時行動才能最大程度保障您的權益。
案例二:林太太的醫療支出與「可處分所得」的認定
林太太的更生方案正在履行中,但她年邁的父親突然重病,需要一筆龐大的醫療費用,導致林太太的每月支出大幅增加,難以負擔原定的更生款項。她想知道,法院在評估她是否符合延長條件時,會怎麼計算她的收入?如果她有年終獎金,會被平均攤提到每個月嗎?
法院怎麼說? 司法院民事廳的意見傾向於,在判斷是否符合「連續三個月可處分所得低於應清償金額」時,應以當月實際收入來計算,而不是將年終獎金等非每月發放的收入平均分攤。這表示,如果林太太的每月薪資在扣除必要生活費後,連續三個月都低於應繳金額,即使她有年終獎金,法院也較可能認定她符合延長條件。
給您的啟示:實務上對於「可處分所得」的認定相對寬鬆,更貼近您實際的每月經濟狀況。若您因突發狀況導致每月手頭緊,符合連續三個月的條件,就有很大的機會聲請成功。
實務操作指引:如何申請延長還款期限?
- 評估狀況,及早行動:當您發現還款有困難,且原因非自己造成時(如失業、重大疾病、家庭變故),請立刻著手準備。
- 準備證明文件:
- 不可歸責事由證明:如失業證明、醫療診斷證明、重大災害證明等。
- 收入與支出證明:提供近幾個月的薪資單、存摺明細、家庭支出清單,以證明您的「可處分所得」確實連續三個月低於更生方案應繳金額。
- 家庭成員狀況:提供戶籍謄本等,證明您有依法扶養的親屬。
- 向法院提出聲請:填寫「聲請延長更生方案履行期限狀」,並附上所有證明文件,向原受理更生案件的法院提出。
- 留意期限限制:每次延長最長兩年。如果兩年後仍有困難,可能需要再次聲請,或考慮其他債務清理途徑。
結論:主動出擊,重獲財務彈性
面對債務,主動了解並運用法律賦予您的權利至關重要。無論是當更生方案履行中遭遇困難,或是初期規劃時希望能降低月付額,您都有機會透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來爭取更合理的還款條件。請記住,法律是為了解決問題而存在,只要您積極面對,準備充分,就能為自己爭取到重生的機會!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已經聲請更生方案成功了,但現在真的還不出來,怎麼辦?
A: 如果您在更生方案履行期間,因不可歸責於己的事由(例如失業、重大疾病、家庭變故等)導致還款困難,可以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75條,向法院聲請延長更生方案的履行期限。每次最長可延長兩年。請務必盡快聲請,因為延長裁定通常是從聲請時起向後生效,沒有溯及效力。
Q: 法院會怎麼判斷我是否「不可歸責於己」導致還款困難?
A: 法院會綜合考量您提出的證明文件。最直接的判斷標準是:如果您的每月實際可處分所得(扣除自己及依法應受扶養者的必要生活費用後),連續三個月都低於更生方案應清償的金額,法院就會「推定」您符合「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困難」的條件。因此,提供詳細的收入與支出證明非常重要。
Q: 如果我一開始申請更生方案時,就想把還款期拉長到8年可以嗎?
A: 可以的。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53條第2項第3款,更生方案的最終清償期原則上是六年,但在特定「特別情事」下可以延長至八年。這些情事包括:更生方案定有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您與有擔保或有優先權的債權人成立清償協議,或為了達到法定的最低清償總額。若您符合這些條件,在提出更生方案時即可主張延長至八年,以降低每月還款壓力。
Q: 延長還款期限會影響我的信用或總還款金額嗎?
A: 延長更生方案的還款期限,主要是為了分散您的還款壓力,讓每月負擔減輕,通常不會改變您原定應清償的總金額。至於信用方面,一旦進入更生程序,您的信用紀錄已受到影響,延長還款期限本身不會再額外惡化您的信用狀況。重要的是,您能順利履行更生方案,最終才能逐步恢復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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