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不是正為卡債違約後的信用問題感到焦慮與無助?「信用評分」這個詞,對許多人來說,就像是個人金融的「成績單」,一旦受損,不僅影響貸款,甚至可能波及生活。但您知道嗎?即使身處卡債違約的困境,您的信用權益仍受法律保障,尤其當金融機構在處理您的紀錄時出現錯誤,您是有權利為自己爭取的!律點通今天就要來為您深度解析,當您的信用評分因不實資訊而受損時,法律如何保護您,以及您能採取哪些行動。
信用評分受損對您的影響有多大?
信用評分,是由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簡稱聯徵中心)根據您與金融機構往來的紀錄所建立的綜合評量。它不僅影響您未來申辦信用卡、貸款的成功率與利率,甚至可能影響租屋、求職等。當您的信用評分受損,無論是自身違約或銀行錯誤,都代表您在金融體系中的「可靠度」受到負面評價。但如果這個負面評價並非事實,而是因為銀行作業疏失造成,那麼您就可能握有法律上的權益。
銀行報錯紀錄?法律如何保障您的信用權!
在台灣,即使您曾有卡債違約紀錄,金融機構在處理您的信用資訊時,仍必須遵守相關法規。若銀行因故意或過失,導致不實資訊被登載到聯徵中心,進而損害您的信用權益,您是有機會主張權利的。這主要依據《民法》中的侵權行為規定。
什麼是侵權行為?
簡單來說,就是有人因為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了您的權利,就需要負起賠償責任。這點在《民法》中有明確規範: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表示,如果銀行或其員工因為疏忽(過失)或故意行為,錯誤地將您的信用狀況報送給聯徵中心,讓您的信用評分無端下降,這就可能構成對您信用權的不法侵害。此時,銀行作為僱用人,也可能需要負連帶賠償責任(依《民法》第188條第1項)。
信用受損,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嗎?
除了財產上的損失,信用受損也可能造成您精神上的痛苦。此時,您可以依據《民法》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也就是俗稱的「精神慰撫金」。
《民法》第195條第1項前段:「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您的信用權屬於人格法益的一種。當信用評分因不實資訊而嚴重受損,導致您在經濟活動上的評價降低,且情節重大時,法院會考量您的身分、受損程度、銀行的過失情節等因素,來決定一個合理的精神慰撫金金額。
真實案例分享:銀行報錯,法院判賠!
讓我們來看一個真實的案例。曾經有位王先生,他與某家銀行往來多年,信用紀錄一直保持良好。然而,某天他卻突然發現自己的信用評分從原本的571分暴跌至200分,並被聯徵中心註記為信用不良,導致他向其他銀行申請貸款時處處碰壁。經過查證,才發現是原來的銀行誤將他信用卡的「一般停卡」報送為「強制停卡」的不實訊息。
雖然這家銀行在發現錯誤後,很快就向聯徵中心更正了資料,但王先生已經因為這段時間的信用受損,承受了極大的精神壓力與不便。法院審理後認為,銀行確實有重大過失,其不實報送行為已造成王先生信用權的損害。最終,法院考量了雙方狀況、錯誤期間及銀行事後更正的態度等因素,判決銀行應賠償王先生新台幣25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是大型金融機構也可能犯錯,而這些錯誤對個人信用造成的影響不容小覷。重要的是,當錯誤發生時,您有權利站出來為自己爭取。
我發現信用評分有問題,該怎麼辦?
如果您懷疑自己的信用評分有誤,或者發現聯徵報告上出現不實資訊,請立即採取以下行動:
- 立即調閱個人信用報告:
- 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調閱自己的信用報告,確認所有登載資訊的正確性。您可以透過郵寄、臨櫃或線上等方式申請。
- 仔細核對報告中的每一筆貸款、信用卡、債務協商等紀錄,確認金額、狀態、繳款情況是否與您的記憶相符。
- 向涉事金融機構提出異議:
- 一旦發現不實資訊,務必以書面方式(例如存證信函或掛號信)向相關金融機構提出異議,並要求他們查明原因、限期更正。
- 保留所有與銀行溝通的紀錄,包括電話錄音、電子郵件、信件副本等,這些都是未來可能的證據。
- 蒐集相關證據:
- 所有能證明資訊錯誤的文件,例如繳款證明、清償證明、銀行對帳單、錯誤通知函等,都要妥善保存。
- 若因信用受損導致實際財產損失(例如貸款利率提高、無法獲得特定貸款),也應盡力蒐集相關證明。
- 評估損害與求償:
- 根據您所受到的精神痛苦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評估是否向金融機構請求損害賠償。
- 請注意,對於財產損失的舉證較為困難,需要證明其與銀行的錯誤行為有直接且明確的因果關係。
結論:為您的信用權益而戰!
信用評分雖然重要,但並非一成不變的宿命。即使您曾有卡債違約的經驗,也應當了解自己的權益。當面對金融機構可能造成的信用資訊錯誤時,勇敢地站出來,透過正確的管道查證、申訴與求償,是保護自身權益的關鍵。記住,法律賦予您為自己爭取的權利,別讓不實的資訊繼續損害您的未來。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聯徵紀錄多久會消除?
A: 聯徵紀錄的揭露期限依據不同種類的資訊而異。例如,信用卡強制停卡、催收或呆帳紀錄,揭露期限為清償日起5年;債務協商或更生紀錄,揭約完成日起1年;破產宣告或清算裁定,揭露期限為10年。即使是逾期、催收或呆帳紀錄,若未清償,自發生日起揭露3年。建議您定期查詢聯徵報告,了解自己的紀錄狀態。
Q: 如果銀行報錯我的紀錄怎麼辦?
A: 如果您發現聯徵報告上有銀行誤報的資訊,應立即向聯徵中心申請「爭議資料處理」。聯徵中心會轉請原報送銀行查證,若確認為錯誤,銀行會進行更正。同時,您也應直接向該銀行提出書面異議,要求其更正並提供相關證明,以保障您的權益。
Q: 信用分數下降就一定不能貸款嗎?
A: 信用分數下降確實會影響您申請貸款的成功率和條件,但並非絕對不能貸款。銀行在審核貸款時會綜合考量多種因素,包括您的收入、財力證明、擔保品、還款能力等。如果您的信用分數下降是因銀行錯誤導致且已更正,您可以向其他銀行解釋並提供相關證明。若自身違約導致,則需時間累積良好信用紀錄,或尋求有擔保品的貸款方案。
Q: 我可以要求銀行賠償精神損失嗎?
A: 如果銀行的錯誤行為導致您的信用權受損,且情節重大,您可以依據《民法》第195條規定,向法院請求精神慰撫金(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法院會綜合考量銀行過失程度、您所受精神痛苦、您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因素來決定賠償金額。但這需要您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損害與銀行錯誤之間的因果關係。
Q: 銀行錯報我的資訊,我可以要求它登報道歉嗎?
A: 依據台灣法院實務見解,如果錯誤資訊僅登載於聯徵中心,未廣泛公開於媒體,且錯誤已更正,通常法院不會判決銀行登報道歉。法院認為登報道歉可能反而將未廣泛知悉的錯誤資訊公開,對當事人不一定有利。通常會以金錢賠償作為主要彌補方式,並要求銀行提供信用證明或發函澄清。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資料內容皆由AI生成,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