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正經歷強制執行困境的朋友,我知道這段路不好走。除了債務本身的壓力,信用評分受損更是雪上加霜。但您知道嗎?有時候,您的信用紀錄會因為金融機構的「疏失」而產生錯誤!這些錯誤不僅讓您的處境更艱難,更是對您權利的侵害。今天,律點通要來告訴您,如何捍衛自己的「信用權」,即使在逆境中,也能為自己爭取一線生機。
信用評分,不只是數字!
您的信用評分,是金融機構評估您還款能力的重要指標。當它受損時,會讓您難以取得貸款、信用卡可能被停用,甚至影響未來的生活。這裡所說的「信用權」,指的是個人在社會上應受的「經濟上評價」。如果銀行不實通報您的資料,讓您被誤認為債信不良,這就是對您信用權的侵害。
銀行報錯資料,法律怎麼說?
如果金融機構因疏失,導致您的信用資料被不實通報,法律上是有途徑可以主張權利的:
1. 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
當金融機構因故意或過失,不實登載或通報您的信用資料至聯合徵信中心(下稱聯徵中心),導致您信用評分受損時,就可能構成民法上的「侵權行為」。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白話來說,如果銀行沒有盡到查證義務,隨意錯誤通報您的資料,造成您的損失,它就必須為此負責,賠償您的損害。
2. 精神慰撫金的請求
信用評分受損,不只影響財產,更可能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在情節重大時,您有權請求精神慰撫金。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這表示,您的「信用權」是受法律保護的人格權之一。如果銀行錯誤通報導致您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法院會依據個案情況,判決銀行支付一筆「精神慰撫金」。
3. 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保障
金融機構在處理您的信用資料時,也必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確保資料的正確性與合法利用。若有違反,也可能構成相關的法律責任。
真實案例:錯誤通報的代價
以下兩個真實發生的案例,將讓您更了解銀行錯誤通報的嚴重性與法律後果:
案例一:小陳的無妄之災
小陳一直信用良好,卻突然發現自己的信用卡被某銀行「強制停卡」,信用評分從571分劇降至200分,並被註記信用不良。原來,這是銀行誤報的不實訊息!這導致小陳無法向其他銀行辦理信用借貸,生活大受影響。法院最終認定銀行有重大過失,判決其需賠償小陳新台幣25萬元精神慰撫金。
案例二:阿美的莫名停卡
阿美因銀行員工操作電腦系統錯誤,被誤傳信用卡遭「強制停用」訊息至聯徵中心。結果,阿美其他往來銀行的信用卡也陸續被停用。雖然銀行事後已更正錯誤資料,但阿美已因此蒙受損失與困擾。法院審酌後,判決銀行應給付阿美新台幣10萬元精神慰撫金。
這些案例都提醒我們,金融機構對信用資料的通報負有謹慎義務,任何疏失都可能導致法律責任。
發現信用資料有誤?你可以這樣做!
即使身處強制執行,您仍有權利保護自己的信用,以下是您可以採取的行動:
- 定期查詢信用報告: 建議您定期向聯徵中心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及早發現潛在錯誤。
- 立即提出異議與更正: 一旦發現信用資料有誤,應立即向通報的金融機構及聯徵中心提出書面異議,要求查證並更正。務必保留所有溝通紀錄。
- 蒐集證據: 記錄因信用受損而導致的具體損失,例如貸款申請被拒、信用卡遭停用、利率調升等證明文件,這些都是未來主張權利的關鍵。
結語
即使身處強制執行的困境,您的權益依然重要。定期檢查自己的信用報告,不讓錯誤資訊雪上加霜。如果發現金融機構有不實通報的情形,勇敢站出來捍衛自己,為自己爭取公平,這不僅是保護自己,也是對不當行為的制止。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聯徵中心的信用報告要怎麼查詢?
A: 您可以透過聯徵中心官網線上查詢、郵局臨櫃申請,或利用部分金融機構提供的服務進行查詢。建議至少每年查詢一次,確保資料正確性。
Q: 發現信用資料有誤,多久內要向銀行提出異議?
A: 法律上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但建議您「越快越好」。一旦發現錯誤,立即以書面方式向通報的金融機構及聯徵中心提出異議,並保留所有往來文件與證明,以利後續追蹤與舉證。
Q: 如果銀行不願意更正錯誤資料,我該怎麼辦?
A: 若銀行不願配合更正,您可以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提出申訴,金管會會介入協調。若協調無效且損害已造成,您可考慮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損害賠償。
Q: 因銀行錯誤通報導致信用評分受損,可以請求多少精神慰撫金?
A: 精神慰撫金的金額由法院依個案情節認定,沒有固定標準。法院會考量錯誤的嚴重性、持續時間、對您造成的精神痛苦程度、您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以及銀行的過失程度和事後補救措施等因素來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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