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恐懼:老年債務人面對違法討債的法律武器
親愛的長輩們,當您面對債務壓力時,最害怕的莫過於那些不肖人士或討債公司,使用恐嚇、騷擾、甚至暴力等手段來催收。請您務必記住:欠債還錢是道德義務,但違法討債是嚴重的犯罪行為!
在台灣,法律對於違法的催收行為有非常明確的規範與懲罰。這篇文章將告訴您,當您或您的家人遇到違法討債時,該如何運用法律保護自己,讓生活重回平靜。
1. 違法討債的四種常見樣態與刑事責任
違法的討債行為,通常會同時觸犯《刑法》中多項罪名。一旦對方採取以下手段,請立即報警處理,並保留證據。
(一) 強制與限制自由
如果討債人使用暴力、限制您的行動自由(如將您鎖在某處)、長時間騷擾不讓您休息、或霸佔您的營業場所,迫使您籌款或簽署文件,這就觸犯了強制罪。
《刑法》第304條第1項:「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二) 恐嚇威脅人身安全
討債人若揚言要對您或您的家人不利,例如威脅「讓你知道厲害」、「去死一死」、「我知道你孫子在哪裡」等言詞,使您心生恐懼,危害到您的安全感,即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
(三) 散布不實或毀損名譽
如果對方張貼寫著「欠錢不還」、「詐欺犯」等不實內容的布條、告示或大字報在您家門口或社區,足以貶損您的社會評價,這就可能構成加重誹謗罪。
(四) 侵犯您的身體與財產
若對方動手推擠、毆打,或強行拿走您的現金、提款卡或貴重物品,這不僅是侵權行為,更可能涉及傷害罪或更嚴重的強盜、恐嚇取財等罪名。
2. 討債者必須賠償您的「精神痛苦」
除了刑事責任外,違法討債行為同時侵害了您的權利,您有權向對方請求「民事損害賠償」,這包括財產損失和精神上的痛苦。
(一) 請求精神慰撫金
根據《民法》規定,當您的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受到不法侵害,即使沒有財產損失,您仍可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精神慰撫金。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法院會根據雙方的年齡、身分、資力、以及您所受痛苦的程度等因素,來決定合理的賠償金額。
(二) 關鍵保護:債務不能抵銷賠償金
這是法律給予被害人最重要的保障之一。如果對方因為違法討債被法院判決要賠償您精神慰撫金,他不能用您原本積欠他的債務來抵銷這筆賠償金。
《民法》第339條明確規定,因故意侵權行為而產生的債務,不得主張抵銷。換句話說,討債公司不能說:「你欠我10萬,我賠你10萬精神慰撫金,剛好抵銷。」他們必須先支付您應得的賠償金。
3. 實務案例:債權人也逃不掉責任
許多長輩會擔心,討債的是討債公司,跟原來的債權人無關。但法院實務告訴我們,只要債權人(委託人)明知或可預見受託人會使用違法手段,仍委託其討債,就可能要負共同侵權責任。
案例故事:靈車布條與連帶責任
某位債權人委託討債公司,討債公司竟將寫有不雅字眼和債務人照片的「靈車」停放在債務人住處門口,還懸掛白布條,嚴重影響債務人及其家人的名譽與生活。法院認定,債權人與討債公司有共同侵權的犯意聯絡,因此判決債權人與討債公司必須連帶賠償債務人精神慰撫金。
這證明了,即使是委託人,也無法撇清責任,這給了債務人更大的保障,可以向更有償還能力的原始債權人請求賠償。
4. 遇到違法討債,具體操作指南
當違法討債發生時,請務必按照以下步驟保護自己:
(一) 立即保全證據
證據是未來法律救濟的關鍵。請盡可能收集以下資料:
- 錄音、錄影: 錄下討債人的恐嚇、辱罵或限制行動的過程。
- 照片: 拍下恐嚇布條、潑漆、毀損或車輛擋住出入口的畫面。
- 報案紀錄: 每次騷擾都應向警察備案或報案,取得報案三聯單。
- 醫院證明: 若有身體受傷,務必取得驗傷單。
- 證人: 尋找鄰居、親友等目擊證人,並記錄他們的聯絡方式。
(二) 報警與附帶民事求償
- 立即報警: 違法討債多涉及刑事犯罪,報警是第一步。
- 提起刑事訴訟: 檢察官起訴討債人後,您可以向法院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精神慰撫金和財產損失。這樣做的好處是,您可以暫時免繳訴訟費用。
(三) 根本解方:合法清理債務
如果您是消費者且確實無力清償債務,法律提供了更安全、更合法的解決途徑,那就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簡稱消債條例)。
透過消債條例,您可以聲請前置協商或法院調解,若協商不成,可進一步聲請更生或清算。一旦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所有的債權人(包括討債公司)都不能再對您進行強制執行或騷擾,能有效阻斷違法討債的空間。
結論:您的權利不因債務而減少
面對違法討債,您不是孤立無援。請堅定地運用法律賦予您的權利,制止不法行為。記住,保護好證據,立即報警,並考慮透過《消債條例》來徹底解決債務問題。這不僅是保護自己,也是保護您的家人不受威脅。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違法討債人一直打電話或傳簡訊騷擾,算違法嗎?
A: 持續且頻繁的電話或簡訊騷擾,如果內容涉及威脅、恐嚇或辱罵,使其達到影響您生活安寧的程度,仍可能構成《刑法》上的恐嚇危害安全罪或強制罪。建議將所有的騷擾紀錄(通話紀錄、簡訊截圖)作為證據,向警方報案。
Q: 如果討債人來家裡潑漆或毀損我的物品,我該怎麼求償?
A: 討債人潑漆或毀損物品,除了構成《刑法》上的毀損罪外,您還可依據《民法》第184條請求民事賠償。賠償範圍包括:修復或清潔的費用(財產上損害),以及因此事造成名譽受損或精神痛苦所請求的精神慰撫金。務必拍照存證並估價修復費用。
Q: 債權人是銀行或大型機構,他們會因為討債公司的行為而連帶賠償嗎?
A: 是的,根據法院實務見解,如果銀行或大型機構明知或可預見其委託的討債公司會使用違法手段,或未盡監督之責,仍可能被認定與實施違法行為者成立共同侵權行為,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在提告時,建議將原始債權人與討債公司一併列為被告。
Q: 我已經很老了,沒有錢請律師,怎麼辦?
A: 台灣有許多免費的法律資源可以利用: 1. 法律扶助基金會: 如果您的經濟狀況符合標準,可以向法扶會申請免費的律師協助,處理刑事訴訟或消債條例相關案件。 2. 地方政府或法院的免費法律諮詢: 許多縣市政府或地方法院有提供免費的律師諮詢服務,您可以先預約諮詢,了解下一步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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