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被銀行或委外的資產管理公司(AMC)催收電話打到崩潰?或是被威脅要對你的家人採取行動?
身為青年債務人,面對強勢的金融機構,你不是孤單一人,更不是毫無權利!台灣的法律對金融機構的催收行為設有嚴格的界線。今天,律點通就來教你,如何運用法律武器,對抗不當催收,保護自己的權益和隱私。
1. 劃清界線:哪些催收行為是違法的?
判斷催收是否違法,主要依據《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14條的規定。只要催收機構或銀行跨越了這條線,你就擁有檢舉和求償的權利。
違法催收的三大紅線
1. 時間限制與騷擾
催收機構只能在特定的時間內聯繫你。如果他們在非規定時間內打電話或進行家訪,就是違法。
《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14條第3款: 催收時間為上午七時至晚上十時止。
2. 騷擾或干擾第三人
催收機構原則上不得透過干擾你的親友、同事或鄰居來向你討債。他們只能在「無法聯繫到你」的情況下,有限度地向第三人詢問你的聯繫方式,但絕對不能向第三人透漏你的債務細節或進行催討。
3. 虛偽、恐嚇或誤導
催收人員不能用假消息來威脅你,例如:
- 虛偽陳述不清償將會被逮捕、羈押等刑事處分。
- 威脅要查封依法不得查封的財產(如:基本生活用品)。
2. 你的法律武器:行政監管與民事求償
當你遭遇不當催收時,你有兩條主要的法律途徑可以走:
A. 啟動行政監督:向金管會檢舉
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檢舉,目的是促使金管會對該金融機構或委外催收機構進行行政調查與處罰。金管會是金融業的大家長,一旦查證屬實,可以要求銀行終止與催收公司的合作,甚至對銀行開罰。
重要觀念: 檢舉是為了維護「公益」,啟動監管。但金管會的回覆函文不屬於行政處分,你不能因為金管會決定不處罰,就對金管會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它處罰。
B. 爭取個人賠償:民事侵權訴訟
如果催收行為已經造成你實質的損害(例如:精神上的痛苦、信用受損),你可以依據《民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損害賠償。
侵害個人權益的求償依據
如果催收行為侵害了你的名譽、信用、隱私或健康,你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民法》第195條第1項: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3. 實務情境:不實通報聯徵中心,信用權受損
不當催收不只發生在電話或言語上,錯誤的行政行為也可能構成侵害。
情境故事: 小陳已經與銀行協商並清償了部分債務,但銀行卻因內部疏失,誤以為債權尚未消滅,持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並錯誤地向**聯徵中心(金融聯合徵信中心)**通報了不實的債務註記。
法律結果: 法院認為,銀行這種錯誤的強制執行與不實的聯徵註記,客觀上已足以使小陳的聲譽和信用大幅低落,構成對個人「信用權」的侵害。因此,小陳除了要求更正聯徵紀錄外,還成功依《民法》請求了精神慰撫金。
指導意義: 即使是銀行「無心」的行政疏失,只要造成你的信用或名譽受損,且有故意或過失,你就有權要求賠償!
4. 實務操作指引:自保三步驟
面對不當催收,請立即採取以下行動:
第一步:證據保全(黃金原則)
沒有證據,一切免談。 務必對所有不當催收行為進行全程錄音、截圖或文件保存。
- 電話催收: 啟動錄音,記錄時間、催收人員自稱的姓名或代號、以及具體的恐嚇或騷擾內容。
- 簡訊/信件: 截圖或保留原始信件。
第二步:向原金融機構申訴
根據規定,金融機構必須提供申訴管道。先向原銀行或債權受讓公司的客服或申訴專線反映。這能讓銀行內部有機會處理,並留下你已申訴的紀錄。
第三步:啟動外部監管或司法程序
若內部申訴無效,則應向外部機構求助:
- 行政檢舉: 向金管會(銀行局)提出檢舉,要求對該機構進行查核。
- 刑事告發: 若涉及恐嚇、暴力討債,應立即向警察機關或檢察機關報案或告發。
- 民事求償: 證據充足且損害情節重大時,應在兩年時效內(自知悉損害時起算),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精神慰撫金。
律點通提醒: 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有時效限制(兩年),請務必盡快採取行動!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果催收機構一直打電話給我家人,我該怎麼辦?
A: 根據《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14條,催收機構原則上不得透過干擾第三人來催討債務。如果他們向你的家人透露你的債務細節、或持續騷擾家人,這已構成不當催收。你應立即錄音存證,並向原金融機構及金管會檢舉。若家人因此受到精神壓力,也可考慮提起民事訴訟。
Q: 我向金管會檢舉後,金管會回覆說不處罰,這樣是不是就沒救了?
A: 不,金管會的處置與你個人的權益保護是兩回事。金管會的職責是行政監督,維護金融秩序的「公益」。即使金管會決定不處罰,並不影響你依據《民法》向法院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請求財產上或非財產上(精神慰撫金)的損害賠償。你的重心應該放在民事求償上。
Q: 如果銀行把我的債權賣給資產管理公司(AMC),銀行還需要對催收行為負責嗎?
A: 需要。《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29條明確規定,信用卡業務機構即使出售不良債權,仍須對資產管理公司的不當催收行為負擔責任。若查證AMC有不當行為,原銀行有義務立即與其解約並買回不良債權。因此,你可同時向原銀行及AMC申訴或檢舉。
Q: 不當催收造成我嚴重焦慮失眠,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嗎?需要什麼證據?
A: 可以。若不當催收行為(如持續騷擾、恐嚇)情節重大,侵害到你的健康權或信用權,你可以依《民法》第195條請求精神慰撫金。關鍵證據包括:1. 催收行為的錄音/截圖(證明不法行為);2. 醫療證明(證明你因催收行為導致焦慮、失眠等身心損害);3. 人證(證明騷擾的持續性)。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資料內容皆由AI生成,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