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協商期間,資產如何安全變現?
當您正在進行債務協商或重整時,手邊的應收帳款或其他「債權」可能成為您快速取得現金的救命稻草。然而,若您急著將這些債權「打折出售」(債權折讓)給資產管理公司或特定買家,您必須非常小心!因為這個行為,很容易被其他債權人主張是「詐害債權行為」,進而要求法院撤銷這筆交易,讓您陷入更複雜的法律糾紛。
律點通為您深入解析,協商債務人在處分資產時,如何避免觸犯《民法》上的撤銷地雷,並提醒您潛在的稅務責任。
第一章:協商債務人處分資產的頭號風險——詐害債權
「詐害債權行為」是指債務人做出減少自己財產的行為,導致其資產不足以清償所有債務,損害了其他債權人的權利。
如果您已經處於「無資力」狀態(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任何低價出售資產的行為都可能被放大檢視。這項風險主要依據《民法》第244條規定:
有償行為的撤銷標準(折讓出售的陷阱)
債權折讓(低價出售)通常被視為「有償行為」(因為有收到價金)。但當您急於變現而價格過低時,風險就會急遽上升。
《民法》第244條第2項規定了撤銷有償行為的嚴格條件: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白話解釋: 如果您(債務人)知道低價賣掉債權會讓其他債權人收不到錢,而買家(受益人)也知道您財務困難,還用「顯不相當之低價」購買,那麼其他債權人就可以告上法院,要求撤銷這筆買賣。
實務提醒:價格是關鍵!
法院實務上認為,如果債權出售價格與債權總額「顯不相當」(例如只賣原價的1/3),買家很難辯稱自己不知情。一旦交易被撤銷,您拿到的錢可能要吐出來,而債權又會回到您名下,等於白忙一場。
案例情境:低價出售被撤銷的教訓
假設王先生的公司因財務危機正在協商,他將一筆價值6,000萬元的應收帳款,以2,000萬元(約1/3價格)急售給長期合作的A公司。由於王先生的公司當時已有多張票據跳票,A公司對其財務困境知情。其他債權人得知後,成功依《民法》第244條第2項主張撤銷這筆債權讓與,因為法院認定A公司以顯不相當的低價取得債權,且明知此舉有害於其他債權人的權益。
第二章:安全區在哪裡?清償「已到期」債務的例外
難道協商債務人就不能動用任何資產嗎?當然不是。法律為債務人保留了一個重要的「安全區」:清償已屆清償期的債務。
實務見解認為,如果您處分資產(例如讓與債權)的目的,是為了清償對特定債權人「已經到期」的債務,這個行為原則上不構成詐害債權。
為什麼?
因為當您清償一筆到期債務時,雖然您的積極財產(資產)減少了,但您的消極財產(負債)也同時減少了。這對您整體的資力狀況沒有實質影響,因此不算是「詐害」其他債權人。
協商債務人操作指引: 若您透過讓與債權來清償債務,請確保該筆債務確實已到期,並在契約中清楚載明讓與目的,以證明行為的正當性,這是最能保障交易有效性的方式。
第三章:債權折讓的稅務責任:別忘了「財產交易所得」
除了民事風險外,快速折讓債權也可能產生稅務責任。
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處分財產或權利所獲得的利益,屬於「財產交易所得」。
所得計算方式:
您出售債權所獲得的金額(實現價格),減去您當初取得該債權的原始成本和相關費用(例如催收費、讓與手續費等),剩下的餘額就是您的所得額,必須依法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許多人只顧著解決眼前的債務問題,卻忽略了這筆交易帶來的稅務負擔,最終可能面臨補稅及罰鍰的風險。
結論:協商債務人資產處分的兩大原則
- 避免低價: 處分任何資產(包括債權)時,價格必須具有合理對價。若價格顯不相當,請務必保留議價和鑑價紀錄,證明交易的合理性。
- 優先清償到期債務: 如果必須處分資產,優先用於清償已經到期的債務,這是最安全的資產變現方式,能有效避免詐害債權的指控。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情況下,我賣掉債權會被法院撤銷?
A: 只要您處於資產不足清償所有債務的狀態(無資力),且您將債權以「顯不相當之低價」出售,同時買家也知道您財務狀況不佳,其他債權人就有權依《民法》第244條聲請法院撤銷該交易。關鍵在於價格是否合理,以及買賣雙方是否知情您已無力清償所有債務。
Q: 如何證明我出售債權的價格是合理的?
A: 您應盡可能提供客觀證據,例如:該筆債權的債務人財務狀況極差、已進行催收但無果,或委託專業機構進行債權鑑價報告。這些文件能證明該折讓後的價格,已是市場上能實現的最佳價格,而非惡意低價轉讓。
Q: 如果我用債權抵銷了對A銀行已經到期的貸款,這會被撤銷嗎?
A: 根據實務見解,清償已屆清償期之債務,原則上不構成詐害債權行為。因為這屬於正常清償行為,您的負債同時減少,不會影響您整體的資力。但前提是該債務必須是真實且已到期,且抵銷的價值不能遠高於已到期的債務金額。
Q: 賣掉債權後產生的「財產交易所得」要如何申報?
A: 您應將收到的折讓價金(實現價格),減去您取得該債權的原始成本和相關費用。若有餘額,則應併入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稅申報。若您未誠實申報,稅捐機關查獲後將面臨補稅及罰鍰。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資料內容皆由AI生成,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