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小心!買到來路不明的物品,可能讓您誤觸「收受贓物罪」

小心!買到來路不明的物品,可能讓您誤觸「收受贓物罪」

律點通
2025-06-21
5分鐘
刑事刑事法律財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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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便宜貨卻可能惹上官司?小心「收受贓物罪」

各位朋友,您是否曾在網路拍賣、跳蚤市場,或是向朋友、陌生人購買物品時,被那「超乎想像的優惠價格」所吸引?當您以為自己撿到便宜時,卻可能無意間掉入法律陷阱!在台灣,如果您收受了來源不法的物品,即使您聲稱不知情,也可能被認定觸犯「收受贓物罪」。

別擔心!身為您的法律好夥伴律點通,今天就要帶您深入了解這個鮮為人知卻影響甚鉅的罪名,教您如何辨識風險,保護您的荷包與自由。

什麼是「收受贓物罪」?

「收受贓物罪」主要規範在《中華民國刑法》中,它的目的在於阻斷犯罪鏈,避免不法所得透過轉手流通,鼓勵民眾共同維護社會秩序。根據《刑法》第349條規定:

《中華民國刑法》第349條第1項:「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349條第2項:「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

簡單來說,這條法律是指您明知物品是偷來的、騙來的、侵占來的,卻還去收下它。這裡的「收受」不一定是花錢買,即使是免費獲得、借用,甚至只是幫忙保管,只要您取得了這項物品的「持有或管理權」,就可能構成犯罪。而罰金部分,依《刑法施行法》規定,現在的「五百元」已提高為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一千元」則提高為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

法院怎麼判斷「您是否知情」?

「我真的不知道那是贓物啊!」這往往是許多涉案人的心聲。但在法律上,法院判斷您是否「明知」為贓物,並非只看您口頭上的說法,而是會綜合考量各種客觀證據,甚至包括「您應該知道」或「您雖然懷疑但還是做了」的情況。

法院會審酌的關鍵因素包括:

  • 價格異常低廉: 物品的交易價格是否遠低於市價?這往往是贓物最明顯的警訊。
  • 來源不明或可疑: 賣家是否無法提供合法來源證明(如發票、保證書)?交易過程是否遮遮掩掩?
  • 交易對象可疑: 賣家是否來歷不明、行為異常?對方是否急於脫手?
  • 您的職業與物品性質: 您的工作背景與您收受的物品是否不符,且物品價值不低?
  • 前後說詞矛盾: 如果您在接受偵訊或調查時,對物品的來源或交易過程說法不一,會被視為不利證據。
  • 您是否有類似前科: 如果您之前曾涉入贓物案件,法院會認為您對不法來源的物品應更加警覺。

實務案例分享:別讓「便宜」變「昂貴」

  1. 案例一:便宜手機惹禍上身

小張在網路上看到一支剛上市不久的高階手機,市價近三萬元,但賣家只賣一萬五。雖然小張覺得有點奇怪,但心想是撿到便宜,也就沒多問就買了。沒想到幾個月後,警察找上門,告知這支手機是竊盜贓物。小張辯稱自己不知情,但法院審理時發現,小張曾有類似購買贓物手機的紀錄,且他坦承當時有懷疑過,但仍決定購買。最終,法院認定小張對手機來源有「不確定故意」(即懷疑但仍收受),判處他收受贓物罪。

提醒您: 價格明顯不合理,加上過往的經驗,都可能成為法院認定您「明知」的證據。

  1. 案例二:朋友送禮,來源不清也要小心

阿華收了一位朋友送的昂貴名牌包,朋友說是別人送的,但卻說不出具體來源。阿華雖然覺得有點疑惑,但基於信任朋友還是收下了。後來警方循線查獲這個名牌包是偷來的贓物,阿華被警方傳喚時,對於名牌包的來源說詞反覆。法院綜合評估後,認為阿華對於朋友的說詞未能盡到合理查證義務,且其供詞前後矛盾,因此認定他有收受贓物的犯意。

提醒您: 無論是贈與或借用,只要您取得了物品的持有或管領權,且「明知」或「可得而知」是贓物,就可能觸法。對來路不明的禮物,務必提高警覺。

如何保護自己,避免誤觸法網?

身為善意買受人,保護自己不受贓物罪牽連,是您必須學會的功課:

  • 要求提供合法憑證: 購買任何物品,務必索取發票、收據、保證卡或原廠證明。對於無法提供任何證明,或推三阻四的賣家,應立即打消交易念頭。
  • 警惕異常低價: 「便宜莫貪」是真理!當商品價格明顯低於市價時,務必提高警覺,這幾乎是贓物最明顯的共同特徵。若無法解釋其低價原因,請果斷放棄。
  • 避免與不明人士交易: 盡量選擇有實體店面、有信譽的平台或可信賴的賣家進行交易。避免與身份不明、無法提供真實資訊的個人進行私下交易。
  • 發現可疑狀況立即報警: 若您不慎接觸到疑似贓物,或發現已購買的物品是贓物,請立即向警方報案,切勿自行處理、藏匿或轉賣,以免罪加一等。
  • 保持供詞一致: 若不幸涉案,在接受偵訊或調查時,請保持供詞前後一致、誠實陳述,避免矛盾,否則可能被法院認定為卸責之詞。

結論:謹慎購物,守護您的權益

在日常消費中,我們都希望能買到物美價廉的商品。然而,在追求划算的同時,務必提高警覺,確認物品來源的合法性。一時的貪小便宜,可能讓您捲入意想不到的法律風險,甚至吃上官司。律點通提醒您,多一份警惕,就多一份保障,讓您的購物過程安心又合法!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買東西時沒有發票,這樣會被認為是贓物嗎?

A: 沒有發票本身不等於贓物,但若您購買的物品價格異常低廉,或賣家來歷不明,而您又無法提供任何合法來源證明,法院在判斷時可能會將此列為不利因素。因此,建議您在任何交易中,都盡量取得合法購買憑證,以證明物品來源清白。

Q: 我在網路上買到一個看起來很舊的二手物品,價格很便宜,這樣會有問題嗎?

A: 二手物品價格較低是常態,重點在於「合理性」。如果物品的狀況確實很舊,價格合理範圍內,且賣家能提供交易紀錄或證明其合法持有,通常不會有問題。但如果是一個品項新穎、市價高昂的物品,卻以低到離譜的價格販售,您就必須提高警覺,並要求賣家提供更明確的來源證明。

Q: 我只是幫朋友保管東西,但後來發現是贓物,這樣我也會犯罪嗎?

A: 是的,只要您「明知」是贓物,並取得了物品的持有或管領力,即使是無償幫忙保管,也可能構成收受贓物罪。建議您立即與朋友釐清狀況,並在確認為贓物後,立即停止保管行為,並向警方報案,避免自己也捲入其中。

Q: 如果不確定物品是不是贓物,但還是收下了,會有什麼後果?

A: 即使您不是百分之百確定,但心裡存有懷疑,卻仍舊收受物品,這在法律上可能被認定為「不確定故意」。法院會根據各種客觀事實(如價格、來源、賣家背景等)來判斷您的主觀認知。一旦被認定有「明知」的犯意,即便您事後聲稱不知情,仍可能被判處收受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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