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長輩們,當您遭遇「搶奪」時,請不要害怕!
生活在台灣,我們都希望平平安安。但萬一,不小心遇到了搶奪事件,包包被搶走了、手機不見了,甚至因此受了傷,那種驚慌失措、心有餘悸的感覺,一定非常不好受。許多長輩可能擔心自己年紀大了,不清楚法律,不知道該怎麼辦,也不知道自己的權益在哪裡?
請您放心,律點通將透過這篇文章,為您詳細說明,當您不幸成為搶奪案件的被害人時,有哪些法律權益可以主張,以及實際可以怎麼做。讓您了解,您並不孤單,社會與法律會給予您支持!
什麼是「搶奪」?跟「偷」和「搶」有什麼不同?
在法律上,搶奪、竊盜(偷竊)和強盜,雖然都是侵犯財產的行為,但它們的嚴重程度和行為方式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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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偷竊):這是趁您不注意的時候,偷偷摸摸拿走您的東西,您當下可能根本沒發現。例如小偷偷走您放在桌上的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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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奪:歹徒是「趁您不備」,直接從您手上或身上奪走財物,例如騎機車從您身邊呼嘯而過,順手搶走您的包包。這通常是在您還來不及反應或抵抗的瞬間發生的。
《刑法》第325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條法規明確定義了搶奪罪,行為人帶著想不法佔有財物的意圖,直接搶走他人的動產(例如錢包、手機等會動的物品)。
- 強盜:這就更嚴重了。歹徒會使用「暴力、威脅、下藥」等手段,讓您「完全無法抵抗」,然後才拿走您的財物。例如歹徒拿刀威脅您,讓您嚇得動彈不得,然後搶走您的錢。
實用案例故事:王阿嬤的奮力抵抗
有一次,王阿嬤騎著腳踏車買菜回家,在路口停等紅燈時,突然一名歹徒騎機車靠近,趁阿嬤不注意,伸手就搶她置物籃裡的皮包。王阿嬤嚇了一跳,但她緊緊抓住包包,並大聲呼救,歹徒還對她揮了幾拳,但因為阿嬤始終沒有鬆手,歹徒最終沒能得逞,就趕緊跑掉了。
這時候,法律會怎麼認定呢?雖然歹徒有毆打行為,但因為王阿嬤從頭到尾都在奮力抵抗,並沒有達到「完全不能抵抗」的程度,所以這起事件會被認定為搶奪未遂罪,而不是強盜罪。
被搶了,我能要求什麼賠償?
除了讓歹徒受到法律制裁外,您作為被害人,也有權利向對方要求賠償。這包括您實際損失的錢財,以及因為這件事讓您受到的身心痛苦。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條法規是我們請求賠償的基礎,也就是說,只要有人故意或過失地不法侵害了您的權利(例如搶奪),他就必須負擔賠償責任。
您可以請求的賠償範圍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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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上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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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搶走的現金、手機、皮包、證件、貴重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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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搶奪過程讓您受傷,產生的醫療費用、復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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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受傷無法工作,導致的收入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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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上的痛苦賠償(精神慰撫金):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被搶奪的經歷,往往會造成心理陰影、驚恐、焦慮等精神上的痛苦,即使沒有實際的財物損失,您也可以請求一筆相當的金額來彌補這些精神上的傷害。法院會綜合考量您的年紀、身體狀況、財物損失、受傷程度、歹徒的惡性程度等來決定金額。
實用案例故事:李伯伯的賠償之路
李伯伯在路上被搶了手提包,裡面不僅有現金、手機,還有他珍藏的鑽石戒指。搶奪過程中,李伯伯還不慎跌倒,導致頭部受傷,需要看醫生、吃藥。事後,李伯伯決定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歹徒賠償他的財物損失、醫療費用,以及精神上的痛苦。
最後,法院判決歹徒必須賠償李伯伯被搶走的現金、戒指、手機等財物損失,以及精神慰撫金10萬元。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只要保存好相關證據,就能透過法律途徑,要求加害者負起賠償責任。
被搶後,我該怎麼辦?實用步驟告訴您!
1. 立即報案並保全證據
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步!
- 立刻報警:向附近的警察局報案,或撥打110。詳細說明案發時間、地點、歹徒的特徵(例如身高、穿著、交通工具)、被搶走的財物清單及金額。
- 就醫取得證明:如果搶奪過程中有受傷,請務必立即就醫,並請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書」,同時保留好所有「醫療費用收據」。
- 保存財物證明:被搶走的貴重物品,例如手機、珠寶等,若有購買發票、保證書、照片等,請務必妥善保存。
- 尋找監視器或目擊者:若案發地點附近有監視器,或有其他目擊證人,請告知警方,這對破案和後續求償非常有幫助。
2. 尋求「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協會」的協助
您不是孤單一人!台灣有專門的機構提供協助。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15條:「保護機構及分會應辦理下列業務:一、生理、心理、醫療、經濟、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及安置等協助。二、訴訟程序之協助:…三、生活重建之協助:…四、協請警察機關提供安全保護。…七、其他符合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需求之協助。」
根據這條法規,您或您的家人可以向「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協會」尋求多方面的幫助,例如:
- 心理輔導:協助您走出被搶奪的陰影。
- 醫療協助:協助安排就醫、提供醫療資訊。
- 法律協助:協助了解訴訟程序,甚至陪同出庭、申請文件等。
- 經濟協助:在您急需時提供緊急經濟援助,或協助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3.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當警方抓到歹徒,案件進入刑事審判程序時,您可以選擇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 優點:這種方式可以免繳裁判費,而且可以直接利用刑事庭已經調查好的犯罪事實,不用再重新舉證,對您來說比較方便和省錢。您可以要求賠償財物損失、醫療費用、工作損失和精神慰撫金等。
- 時效提醒:民事侵權行為的求償有時間限制(通常是從您知道損失和加害人時起算兩年內),所以務必把握時間主張您的權利。
結語:您的權益值得被守護
親愛的長輩們,遭遇搶奪事件固然令人心痛與害怕,但請記得,您有權利獲得法律的保護和應有的賠償。勇敢地站出來,尋求專業協助,讓法律為您主持公道。記住這幾個關鍵點:**立即報案、保全證據、尋求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並透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希望這篇文章能帶給您一些力量,安心面對!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精神慰撫金是什麼?我能拿到多少?
A: 精神慰撫金是《民法》規定的「非財產上損害」賠償,目的是彌補您因犯罪行為(如搶奪)所受到的心理創傷、驚嚇或精神痛苦。這筆金額沒有固定標準,法院會綜合考量您的年紀、身體狀況、財物損失、受傷程度、犯罪情節、加害人與被害人的經濟能力與社會地位等因素來決定。因此,建議您提供診斷書、心理諮詢紀錄等,證明您所受的精神痛苦,並合理主張金額。
Q: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協會能提供什麼幫助?
A: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協會(簡稱犯保協會)是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設立的機構,專門為犯罪被害人提供多方面的協助。他們可以提供心理諮詢、醫療轉介、法律諮詢、陪同出庭、協助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甚至緊急經濟援助和生活重建等服務。您只要聯繫他們,說明您的情況,他們就會評估並提供所需的幫助。
Q: 如果搶我的人是精神病患,他會被罰嗎?我還能拿到賠償嗎?
A: 如果搶奪者被鑑定為精神耗弱(例如輕度精神耗弱),《刑法》規定法院可以減輕他的刑責,但通常仍會被判刑。若鑑定結果為完全精神錯亂,才可能不罰。即使對方可能因精神問題獲得減刑,您依然有權利依《民法》向他請求損害賠償。法院判決對方賠償後,您仍可循法律途徑追討。如果對方沒有財產賠償,您也可以向犯保協會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這是一項國家提供的補償,不論加害人有無賠償能力,您都有機會申請。
Q: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跟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有什麼不同?
A: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在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由被害人向刑事法院提起民事賠償的請求。最大的優點是免繳裁判費,且可以利用刑事庭已調查的犯罪事實作為民事賠償的基礎,程序上相對簡便。而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則是在刑事案件結束後,或您選擇不透過刑事程序時,另外向民事法院提出賠償請求,這需要繳交裁判費,且所有損害賠償的證據都需要您自行提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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