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強盜後,您的權益與求償指南:法律保障與實務應對

強盜後,您的權益與求償指南:法律保障與實務應對

律點通
2025-06-21
5分鐘
刑事犯罪被害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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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強盜:您不是孤單一人,法律為您撐腰

如果有一天,不幸遭遇強盜事件,那種震驚、恐懼與無助感,絕對令人難以承受。除了身體可能受傷,財物損失外,更深層的心理創傷往往需要時間復原。在這樣的時刻,您或許會感到徬徨,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您的權益還能被保障嗎?

別擔心!在台灣,法律為犯罪被害人提供了多重保護與協助。身為律點通,我將為您解析強盜案件中,被害人所能獲得的法律保障與求償途徑,幫助您一步步走出陰霾,爭取應有的權益。

法律保障,讓您不孤單

當您成為強盜案件的被害人,首先要知道的是,國家並未放棄您。《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就是為了保障像您一樣的犯罪被害人而設立的。這部法律明確定義了誰是「犯罪被害人」,並規劃了多面向的保護服務。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3條 定義了「犯罪被害人」是指因犯罪行為導致生命、身體或性自主權遭受侵害的人。強盜行為通常伴隨對人身安全、身體健康的威脅,因此您絕對符合這個定義。

政府各部門都有責任主動提供協助。例如,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6條 規定了警政、衛生福利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都應主動規劃相關保護服務。

而最重要的,是各地的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簡稱「犯保協會」)及其分會。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15條:「保護機構及分會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生理、心理、醫療協助。 二、經濟及安置協助。 三、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之協助。 四、訴訟程序協助。… 五、生活重建協助。… 六、協請警察機關提供安全保護。… 七、宣導、倡議及研究。 八、經費補助。 九、其他符合需求之協助。」

這條法規明確指出,從您受傷的那一刻起,到後續的訴訟、生活重建,犯保協會都能提供全方位的支援。例如,協助您處理醫療費用、提供心理諮商,甚至在訴訟過程中陪同您出庭、協助您調查加害人財產等。當您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檢察官、法院或犯保協會也能請求警察機關提供安全保護(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34條)。

此外,警察或檢察機關在接觸到您時,也有義務主動告知您這些權益,並協助您申請保護服務及犯罪被害補償金(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12條)。

您的權益,可以這樣爭取

除了國家的保護服務,您也可以向加害人請求民事損害賠償。這部分主要依據《民法》的相關規定。

損害賠償的依據與範圍

強盜行為屬於侵權行為。依據 《民法》第184條,加害人因故意不法侵害您的權利,就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這包括了財產上的損失和非財產上的損失。

  1. 財產上損害
  • 財物損失:被搶走的現金、珠寶、手機等物品的價值。
  • 醫療費用:因受傷產生的掛號費、醫藥費、住院費、復健費等。
  • 勞動能力損失:如果受傷導致您無法工作,或工作能力下降,可以請求這部分的薪資損失或未來收入損失( 《民法》第193條)。
  • 增加生活上之需要:例如需要請看護、購買特殊輔具等額外開銷。
  1. 非財產上損害(精神慰撫金): 強盜行為通常伴隨對您身體、健康、自由的侵害,這會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即使沒有實際財物損失,您也能請求精神慰撫金。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法院在核定精神慰撫金時,會考量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加害行為的嚴重程度,以及您所受痛苦的程度等因素,來決定一個「相當」的金額。

共同加害者的連帶責任

如果強盜案件不只一人,而是有多個共犯,那麼這些共犯將負連帶賠償責任《民法》第185條)。這表示您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位加害人請求全部的賠償,而不需要擔心他們之間如何分攤,這對您的求償會更有保障。

實際案例,從經驗中學習

法律條文可能有些生硬,讓我們透過實際案例,看看法院是如何處理類似案件的:

案例一:強盜傷害後的精神慰撫金

小陳下班途中,不幸被兩名歹徒共同強盜,財物損失慘重,過程中還被歹徒毆打導致頭皮撕裂傷。小陳除了財物損失,身心也受到巨大衝擊,決定向加害人請求賠償,包括被搶的財物價值和精神慰撫金。法院在審理後,認定兩名歹徒構成共同侵權行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除了判決歹徒賠償小陳的財物損失,也考量小陳身心受創程度、雙方經濟狀況等因素,核定了一筆精神慰撫金,讓小陳的權益獲得保障。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當強盜行為造成身體傷害時,被害人不僅能追回財物損失,也能針對精神上的痛苦請求賠償。

案例二:竊盜與強盜,精神慰撫金的差別

王小姐在逛街時,手提包被一名男子偷偷拿走。雖然財物損失讓王小姐非常心痛,但男子並沒有對她使用暴力或威脅。王小姐後來向男子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然而,法院最終駁回了王小姐的精神慰撫金請求。這是因為法院認定這起案件是「竊盜」而非「強盜」,加害人並沒有對王小姐的身體、生命或自由造成直接侵害。換句話說,如果只是單純的財物損失,而沒有伴隨對人身權利的侵害,即使心情很難過,原則上也很難請求精神慰撫金。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雖然都是財物受損,但「強盜」與「竊盜」在法律上對精神慰撫金的認定上有所不同。強盜通常涉及暴力或脅迫,直接侵害人身安全,因此更容易請求精神慰撫金。

實務操作,下一步怎麼走?

不幸遭遇強盜後,您可以採取以下具體步驟來維護自身權益:

  1. 立即報警並配合偵查: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步。詳細說明案發經過、加害人特徵、被搶財物清單及您所受的傷勢。警方的筆錄和蒐證是所有後續法律程序的基礎。

  2. 尋求犯罪被害人保護機構協助:警察機關有義務告知您相關權益。您可以主動聯繫各地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分會。他們能提供您全面的生理、心理、醫療、經濟、訴訟及安全保護等協助。

  3. 妥善保存證據

  • 醫療證明:所有就醫診斷證明、醫療費用收據、藥品清單等。
  • 財物損失證明:被搶財物的購買證明、發票、照片、估價單等。若沒有發票,可以提供物品照片、型號,並上網查詢當時的市價作為佐證。
  • 工作損失證明:因傷請假、無法工作的薪資證明、診斷證明書等。
  • 其他相關證據:如監視器畫面、證人證詞、通聯記錄等。
  1. 考慮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您可以在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向加害人請求損害賠償。這樣做的好處是無需繳納裁判費,而且刑事判決所認定的犯罪事實,在民事訴訟中可以直接引用,簡化您的舉證負擔。

  2. 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如果強盜行為導致您重傷或死亡,您或您的家屬可以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這是國家提供的一種經濟支持,即使加害人沒有資力賠償,您也能獲得一定程度的補償。

結語:勇敢面對,重建生活

遭遇強盜無疑是一段艱難的經歷,但請相信,您不是孤單一人。台灣的法律體系和相關保護機構,都致力於保障犯罪被害人的權益,協助您從創傷中復原,並爭取應有的賠償。請務必勇敢踏出第一步,向外尋求協助,讓法律的力量成為您重建生活的後盾。

記住,您的聲音很重要,您的權益值得被捍衛。願您能早日走出陰影,重拾平靜的生活。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強盜後我該立即做什麼?

A: 遭遇強盜後,最重要的是立即報警。詳細陳述案發經過、加害人特徵、被搶財物清單及您所受的傷勢。警方的筆錄和現場蒐證是後續所有法律程序的關鍵基礎。同時,請務必尋求醫療協助,並將所有醫療證明妥善保存。

Q: 我能向加害人要求哪些賠償項目?

A: 您可以請求的賠償項目主要分為兩大類:財產上損害和非財產上損害。財產上損害包括被搶財物的價值、因傷就醫的醫療費用、因受傷導致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以及其他因傷增加的額外生活開銷。非財產上損害則是指精神慰撫金,這是針對您因強盜行為遭受的身體、心理創傷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可以請求相當的金額賠償。

Q: 如果加害人沒有錢賠償,我該怎麼辦?

A: 即使加害人沒有足夠資力賠償,您仍有機會獲得國家提供的「犯罪被害補償金」。如果您的傷勢達到《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所定義的重傷,或導致死亡,您或您的家屬可以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申請這筆補償金。這是國家基於社會福利政策提供的協助,不需考慮加害人的經濟狀況。

Q: 精神慰撫金的金額是如何決定的?

A: 精神慰撫金的金額沒有固定標準,法院會綜合考量多種因素來裁量一個「相當」的金額。這些因素通常包括:您與加害人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加害行為的惡性程度、您所受傷害的嚴重性(包括身體傷勢和心理創傷的程度)、治療及復原情況,以及社會影響等。您可以提供相關的醫療證明、心理諮商紀錄等,來佐證您所受精神痛苦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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