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搶奪現行犯被逮?被害人必知法律權益與自保指南

搶奪現行犯被逮?被害人必知法律權益與自保指南

律點通
2025-06-21
5分鐘
刑事刑事案件財產犯罪
LINE

曾是搶奪案的受害者?您不必獨自面對!

被搶奪的當下,那種突如其來的驚慌失措、憤怒和無助感,我們深知您此刻的心情。然而,在混亂與恐懼過後,如何面對接下來的法律程序,是許多被害人心中共同的疑問。特別是當歹徒被當場逮捕,也就是法律上所稱的「現行犯」時,您需要了解哪些事?這篇文章將為您提供最實用、最白話的法律指引,讓您清楚知道自己的權益,並了解後續會發生什麼。

什麼是「現行犯」?一般民眾也能逮捕嗎?

在台灣,當搶奪事件發生時,如果歹徒正在實施犯罪,或犯罪後立刻被發現,他就是法律上的「現行犯」。甚至,如果有人大聲呼喊他是犯罪者,或他身上有贓物、犯罪痕跡,即使犯罪已結束一小段時間,也會被「視為現行犯」。

最重要的,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8條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88條:「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一、被追呼為犯罪人者。二、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這代表,不論是警察還是像您我一樣的一般民眾,都有權力當場逮捕現行犯。 這個權力是為了保障社會安全,讓犯罪者能迅速被繩之以法。不過,我們強烈建議您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才採取行動,畢竟自身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搶奪現行犯被逮捕後,會怎麼處理?

當搶奪現行犯被逮捕後,法律對其後續處理有明確規定。依據《刑事訴訟法》第92條,無論是您或其他民眾逮捕的,都應該「立即」將現行犯送交給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例如:最近的派出所)。如果是由警察逮捕或接收現行犯,也必須「立即」解送檢察官。

《刑事訴訟法》第92條:「無偵查犯罪權限之人逮捕現行犯者,應即送交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逮捕或接受現行犯者,應即解送檢察官。」

這裡的「立即」,表示不能有不合理的延遲。由於搶奪罪的刑責較重(最重本刑五年),因此歹徒被逮捕後,不會有「不解送」的例外情況,一定會被送往檢察機關或法院,進入司法程序。

搶奪罪、準強盜罪,差在哪裡?

您可能會想,搶奪就是搶奪,還有什麼區別嗎?其實,法律上對「搶奪罪」和「準強盜罪」有明確的界線,這關乎到歹徒可能面臨的刑責,也影響您案件的性質。

  • 搶奪罪:根據《刑法》第325條,搶奪罪的特徵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簡單來說,就是趁您不注意或來不及反應時,公然把您的東西搶走,例如從您手上搶走包包、手機。這類行為通常沒有使用到足以讓您無法反抗的暴力。

  • 準強盜罪:根據《刑法》第329條,如果歹徒在搶奪之後,為了「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而「當場」對您或其他人施加了「使人難以抗拒」的強暴脅迫,那就會被升級認定為「準強盜罪」,刑責會比搶奪罪重很多。例如,搶了您的包包後,為了逃跑而把您推倒在地,導致您受傷,且該推倒的力道足以讓您無法反抗。

《刑法》第329條:「竊盜或搶奪,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而當場施強暴脅迫者,以強盜論。」

兩者的關鍵區別在於:暴力發生的時機、目的和程度。如果暴力程度達到讓人無法反抗,就是準強盜罪;如果只是單純的搶奪或輕微的推擠,則仍屬搶奪罪。

實際案例:了解搶奪與逮捕的法律實踐

為了讓您更具體了解,我們來看兩個實際情境:

情境一:被害人勇擒搶匪,法律支持您的行動

張小姐在公園散步時,一名男子突然從她身後搶走了她脖子上的黃金項鍊,得手後拔腿就跑。張小姐雖然驚慌,但立刻大聲呼救並追趕。男子在逃跑時不慎跌倒,張小姐立即追上前,將其壓制並報警。警方到場後,男子被認定為搶奪現行犯並帶回偵辦。法院最終判決該男子搶奪罪成立。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 當搶奪發生時,如果您在安全允許下當場制伏了歹徒,法律是支持您行使「逮捕現行犯」的權力的。而且,只要歹徒成功將贓物從您身上奪走,即使隨後被您追回,法律上仍會被認定為「搶奪既遂」,也就是犯罪已經完成。

情境二:搶奪與準強盜的界線,暴力程度是關鍵

陳先生在小吃店用餐時,一名男子突然衝進店裡,一把抓走了櫃檯上的零錢筒就想跑。店員與客人見狀立刻上前阻攔。男子雖然為了脫逃而催動機車,甚至過程中與店員發生輕微拉扯,導致機車倒地,但他並未對店員施加足以使人難以反抗的暴力。最終,男子被趕來的員警逮捕。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 歹徒在搶奪後,為了脫逃或保住贓物而施加的暴力,如果沒有達到「讓您完全無法反抗」的程度,通常仍會被認定為搶奪罪,而非刑責更重的準強盜罪。法院在判斷時,會非常仔細地檢視暴力的程度和目的。

被害人權益與實用建議

作為搶奪案的被害人,您的配合與行動至關重要:

  1. 優先保護自己: 任何時候,您的生命安全都是第一位。如果情況危險,請不要貿然與歹徒搏鬥,應以自身安全為重。
  2. 立即報警: 在安全後,請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越快報警,警察越能即時介入,提升逮捕現行犯的機會。
  3. 提供詳細資訊: 向警方清楚說明案發經過、歹徒特徵、被搶物品、逃逸方向等細節,這些資訊對警方偵辦案件非常重要。
  4. 保存證據: 如果有監視器畫面、目擊證人,或您有任何傷勢、物品損壞,請盡可能保存證據,並告知警方。
  5. 配合警方偵查: 警方可能會請您製作筆錄、指認歹徒或前往法院作證。您的配合對於案件的順利偵辦和起訴至關重要。

結語

經歷搶奪事件是令人心痛的經驗,但請您記得,您並非孤單無援。了解法律賦予您的權利,以及案件可能發展的流程,將能幫助您更好地應對。歹徒被逮捕後,司法程序會啟動,而您的配合將是促成正義的關鍵力量。希望這篇文章能為您在黑暗中點亮一盞燈,讓您有力量面對未來。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被搶了,但當下很害怕沒能立刻報警,現在報警還來得及嗎?

A: 當然來得及!即使不是當下立刻報警,您仍然可以在安全後盡快報警。搶奪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不論何時報案,警方都會依法偵辦。越早報案,對於證據的蒐集和歹徒的追捕會更有利。請您盡可能回想案發經過、歹徒特徵、被搶物品等細節,提供給警方。

Q: 我被搶的東西,能拿回來嗎?

A: 若歹徒被逮捕且贓物被查獲,警方會將贓物扣押作為證物。案件偵查及審理結束後,如果贓物確定是您的,會依法發還給您。然而,如果贓物已被歹徒處分(例如變賣),或者未被追回,則您可能需要透過民事訴訟向歹徒請求損害賠償。在刑事案件中,您也可以在檢察官起訴後,向法院聲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財物賠償。

Q: 我一定要出庭作證嗎?會不會有危險?

A: 您作為被害人,通常會被檢察官或法院傳喚出庭作證,以釐清案情。這是司法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環。如果您擔心自身安全,可以向檢察官或法院提出,請求採取證人保護措施,例如不公開個人資料、隔離訊問等。司法機關會盡力保護證人安全。

Q: 如果歹徒被逮捕了,我還需要做什麼嗎?

A: 即使歹徒被逮捕,您的配合仍然很重要。您可能需要:1. 製作詳細筆錄,清楚說明案發經過。2. 配合指認歹徒。3. 提供警方或檢察官要求的相關證據(如監視器畫面、醫療證明等)。4. 視情況出庭作證。您的積極配合能幫助案件順利進行,確保歹徒受到應有的懲罰。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相關文章推薦

需要專業法律諮詢?

立即加賴,綁定貼身法律助理

律點通
法律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