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摯愛的家人遭遇財產犯罪,那份突如其來的損失,不僅是金錢上的打擊,更是對心理的重創。身為家屬,您可能感到無助、憤怒,卻不知該從何處著手尋求正義與彌補。律點通理解您的煎熬,這篇文章將為您梳理在台灣,財產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可以採取的法律途徑,讓您對如何追討損失、獲得協助,有更清晰的認識。
1. 國家能提供什麼協助?
當財產遭受侵害,首先要了解國家提供的協助服務。您可能會想到「犯罪被害補償金」,但請特別注意,這筆補償金主要針對因犯罪行為導致的死亡、重傷或性自主權受侵害等「人身傷害」,並不適用於純粹的財產損失。
然而,這不代表國家無法提供任何幫助。依照《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簡稱「犯保協會」)能為被害人提供多項協助,其中與財產損失最相關的是: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15條:「保護機構及分會應辦理下列業務:...二、訴訟程序之協助:(一)協助調查犯罪行為人或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人之財產及民事求償等事項。」
這條法規明確指出,犯保協會可以協助您追查加害人的財產狀況,並在民事求償的過程中提供必要的協助。這對於許多不知道如何起步的被害人家屬來說,是個重要的資源。
2. 向加害人求償:附帶民事訴訟
這是財產犯罪被害人最主要的求償途徑之一。當刑事案件進入偵查或審理階段時,您可以在刑事訴訟程序中,一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向加害人請求賠償。
《刑事訴訟法》第487條:「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白話來說,就是您不用另外花錢提起民事訴訟,可以在刑事法庭上直接要求加害人賠償您的損失。這樣做的好處是節省訴訟成本和時間,而且可以利用刑事偵查所獲得的證據。不過,要成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您所受的損害必須是直接因加害人的犯罪行為所致,且您必須是該犯罪行為的直接被害人。
案例故事:投資失利與直接因果關係
小陳的父親因輕信了某家「投資公司」宣稱的高額獲利方案,投入畢生積蓄,結果血本無歸。後來發現這家公司根本沒有經營期貨業務的合法執照,負責人也因此被起訴。小陳想透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這家公司和負責人追討父親的損失。
然而,法院最終駁回了小陳的請求。為什麼呢?法院認為,該負責人被起訴的罪名是「未經許可經營期貨業務」,而非直接詐欺或背信。換句話說,小陳父親的投資損失雖然與這家公司有關,但並非直接由「未經許可經營期貨業務」這個犯罪行為直接造成。因此,法院判斷小陳父親並非該特定犯罪的直接被害人,無法透過附帶民事訴訟來追討這筆損失,而必須另行提起獨立的民事訴訟。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確保您的損失與加害人的特定犯罪行為有直接關聯,且您是該犯罪的直接被害人。
3. 若無法附帶民事訴訟,則提起獨立民事訴訟
如果您的情況不符合附帶民事訴訟的要件(例如刑事案件已經終結,或損害非直接因犯罪行為所致),您仍然可以依據《民法》提起獨立的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條法規是請求損害賠償最主要的基礎,只要能證明加害人有故意或過失的不法侵害行為,且造成您損失,就可以請求賠償。但獨立民事訴訟需要您自行負擔訴訟費用,若符合條件可聲請法律扶助或訴訟救助。
4. 實務操作建議與重要提醒
面對財產犯罪,以下是您可以採取的具體步驟和需要注意的事項:
- 立即報案並保全證據:這是最關鍵的第一步。無論是交易紀錄、對話紀錄(訊息或錄音)、匯款證明、財產損失證明(如估價單、維修單等),都應盡可能收集並妥善保存,這些是後續求償的基礎。
- 評估尋求犯保協會協助:他們可以提供追查加害人財產和民事求償的協助,是您強力的後盾。
- 考慮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這能為您省下不少麻煩,但務必釐清您的損害是否與加害人的犯罪行為有直接因果關係,且您是否為直接被害人。
- 若無法附帶,則提起獨立民事訴訟:這是最後的求償途徑,需要您自行負擔訴訟費用,並準備充分的證據。
重要提醒:
- 時效問題:無論是申請補償金或請求賠償,都有法定的時效限制,務必及時提出。
- 區分補償與賠償:國家給付的「犯罪被害補償金」與加害人應負的「民事損害賠償」是兩回事。前者不適用於純粹的財產損失,且通常無法完全填補所有損失;後者才是真正追討全部損失的途徑。
- 執行困難:即使您獲得了勝訴判決,若加害人無財產可供執行,實際獲得賠償仍可能面臨困難。但判決仍是您未來追討的依據。
結論
面對財產損失的打擊,請記得您並不孤單。透過上述的法律途徑,您可以為自己和家人爭取應有的權益。儘管過程可能漫長而艱辛,但每一步的努力,都是通往正義的基石。請務必妥善保存所有證據,並在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為自己和家人討回公道。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財產被騙走了,可以申請國家補償金嗎?
A: 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國家提供的犯罪被害補償金,主要是針對因犯罪行為導致的死亡、重傷或性自主權受侵害等「人身傷害」所提供,純粹的財產損失通常不在補償範圍內。因此,如果您的損失僅限於財產,通常無法申請這筆補償金。
Q: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有什麼好處?
A: 附帶民事訴訟最大的好處是節省訴訟成本和時間。您可以在刑事案件偵查或審理階段,一併向法院請求加害人賠償,這樣就不用另外再花錢提起一場獨立的民事訴訟,也不用重複提交證據。
Q: 什麼是「直接被害人」和「直接因果關係」?為什麼這很重要?
A: 在附帶民事訴訟中,法院會審查您所受的損害是否與加害人的犯罪行為有「直接」的關聯。例如,如果加害人A詐騙您的錢,您就是直接被害人;但如果加害人A詐騙了B的錢,而您是從B那裡間接損失,那麼您就不是對A的直接被害人。損害也必須是直接因犯罪行為造成。這很重要,因為如果不是直接被害人或損害無直接因果關係,附帶民事訴訟可能會被駁回,您就必須另行提起獨立民事訴訟。
Q: 如果加害人沒有錢,判決勝訴了也拿不到賠償怎麼辦?
A: 這是實務上常見的困境。即使您獲得了勝訴判決,若加害人名下沒有足夠的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您確實可能無法實際拿回賠償。但這不代表判決無用,未來若加害人有財產,您仍可聲請強制執行。同時,您可以尋求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協助,他們有時能協助調查加害人財產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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