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被告家屬,您好。
當家人不幸捲入財產犯罪案件,您心中肯定充滿了疑惑與焦慮。除了擔心親友的刑事責任,或許您也想知道,被害人會如何追討他們損失的財產?了解被害人的法律途徑,不僅能幫助您更全面地掌握案情,也能讓您為家人未來的法律程序做好準備,甚至思考如何協助家人處理潛在的民事賠償問題。
今天,律點通將帶您一同深入了解,在台灣,財產犯罪的被害人有哪些主要的求償與救濟管道。
1. 被害人主要的求償途徑:向加害人追討財產
對於財產犯罪,被害人最直接的求償方式,就是向犯罪行為人(也就是您的親友)請求民事賠償。這通常有兩種主要途徑:
1.1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這是在刑事案件偵查或審判期間,被害人可以「順便」提出民事賠償請求。它的優點是:
- 免繳裁判費: 相較於獨立提起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可以省下裁判費,減輕被害人的經濟負擔。
- 利用刑事證據: 刑事偵查所蒐集的證據,可以直接用於民事求償,對被害人來說更為便利。
1.2 獨立民事訴訟
如果刑事案件沒有起訴、不起訴處分確定,或者被害人選擇不提附帶民事訴訟,他們也可以另外提起獨立的民事訴訟,向法院請求損害賠償。這種方式雖然需要繳納裁判費,但給予被害人更大的訴訟彈性。
請注意: 無論是哪種民事訴訟,被害人都需要盡可能蒐集證據,證明其財產損失的發生與金額,例如報案三聯單、財物損失清單、估價單、發票、轉帳紀錄、對話紀錄等。
2. 國家給予被害人的協助:減輕求償負擔
您可能會想,如果被害人經濟狀況不佳,國家會提供什麼幫助嗎?《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就是為此而生。這部法律旨在保障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權益,提供多元協助。但請留意,該法對「補償金」與「經濟協助」有不同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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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補償金: 這類補償金主要針對因犯罪行為導致死亡、重傷或性自主權受侵害的被害人或其遺屬。換句話說,純粹的財產損失,通常無法直接申請到這筆「補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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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協助與訴訟協助: 雖然無法直接補償財產損失,但《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提供許多「協助」項目,可以間接幫助財產犯罪的被害人追討損失。這對您的家人(被告)來說,意味著被害人可能獲得更多資源來進行民事求償。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15條 (保護機構及分會業務)
「保護機構及分會應辦理下列業務:一、生理、心理、醫療、經濟、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及安置等協助。二、訴訟程序之協助:(一)協助調查犯罪行為人或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人之財產及民事求償等事項。(二)陪同出庭及協助陳述意見。(三)協助聲請訴訟參與。(四)提供訴訟程序進行期間之心理諮商或輔導。(五)其他偵查、審判中及審判後之必要協助。三、生活重建之協助:…六、依需求評估結果核發經費補助。…」
這條文表示,各地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及其分會,可以為被害人提供「經濟協助」和「訴訟協助」。例如,他們可以協助被害人調查您親友的財產,並在民事求償方面提供協助。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16條 (經費補助)
「保護機構及分會得依需求評估結果,核發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下列經費補助:一、緊急生活扶助及喪葬費用。二、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與身心治療、諮商及輔導費用。三、訴訟、非訟費用及律師費用。四、安置費用及房屋租金。五、生活費用、教育費用、托育及托顧費用。六、其他必要費用。」
這條文更明確指出,如果被害人因財產犯罪導致生活困頓,或是需要支付追償損失的「訴訟、非訟費用及律師費用」,保護機構可能會核發補助。這代表被害人有機會獲得經濟支援來進行民事訴訟,對您的家人而言,就更需要正視民事賠償的可能性。
2.1 訴訟救助:當被害人沒錢打官司
除了透過保護機構獲得補助,被害人若無力支付訴訟費用,也可以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暫時免繳裁判費。這對於您的家人(被告)來說,意味著即使被害人經濟條件不佳,也可能透過此途徑繼續推動民事求償。
2.1.1 實務案例:證明「無資力」的挑戰
想像一下,一位王先生不幸因為詐騙案損失了一大筆積蓄。他決定要向詐騙犯追討這筆錢,於是準備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王先生因為積蓄全失,生活陷入困境,連訴訟的裁判費都繳不出來,於是向法院聲請了「訴訟救助」,希望可以暫時免繳這些費用。
然而,法院在審核王先生的訴訟救助聲請時,並不是只看他「沒錢」就通過。王先生雖然提供了政府核發的急難救助金證明,但法院認為這不足以完全證明他「窘於生活,且缺乏經濟信用」。法院要求王先生提供更具體、可即時調查的證據,例如詳細的財產清單、收入證明、負債狀況,甚至可以請有資力的人出具保證書。如果證據不足,法院還是會駁回聲請。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是被害人要向加害人求償,也並非一帆風順。他們在法律程序中也會面臨各種挑戰,例如要證明自己的「無資力」才能獲得訴訟救助。這也提醒我們,在法律程序中,證據準備的重要性,無論是對被害人還是被告而言都是一樣的。
3. 對被告家屬的啟示與建議
了解上述被害人的求償與協助途徑,對您和您的家人(被告)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 民事賠償是核心: 對於財產犯罪,被害人最主要的目標是追回損失。因此,您的家人很可能將面臨民事賠償的請求。
- 被害人有資源: 即使被害人經濟條件不佳,國家提供的「經濟協助」和「訴訟救助」可能讓他們更容易啟動民事訴訟,甚至獲得律師協助。
- 預先準備: 若您的親友確實有財產損失需負責,提早與被害人協商賠償方案,或是在刑事訴訟中主動表達賠償意願,並實際著手賠償,對於刑事案件的處理或許會有正面的影響。這不僅展現悔意,也有助於減輕刑責或爭取緩刑。
面對法律挑戰,資訊就是力量。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更清楚地了解財產犯罪被害人的求償與救濟管道,讓您能為家人提供更適切的協助與準備。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純粹的財產犯罪,被害人能申請到政府的「犯罪被害補償金」嗎?
A: 不行。根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的規定,「犯罪被害補償金」主要針對因犯罪行為導致死亡、重傷或性自主權受侵害的被害人或其家屬。純粹的財產損失,即使金額龐大,也無法直接申請這筆補償金。不過,被害人仍可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申請其他形式的「經濟協助」,例如訴訟費用或生活費用補助,以協助他們向加害人追償。
Q: 被害人要怎麼向被告追討財產損失?
A: 被害人主要有兩種方式向被告追討財產損失: 1.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在刑事案件偵查或審判期間提出,優點是免繳裁判費,並可直接利用刑事偵查所得的證據。 2. 獨立民事訴訟: 若刑事案件未起訴、不起訴確定或已終結,被害人仍可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求償。無論哪種方式,被害人都需要準備充分的證據來證明其損失。
Q: 被害人如果沒錢請律師或繳交訴訟費用,國家會幫忙嗎?
A: 是的,國家會提供協助。被害人可以向各地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申請「經濟協助」,其中包含「訴訟、非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的補助。此外,如果被害人符合條件且無資力,他們也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或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暫時免繳訴訟費用,確保他們有能力進行訴訟。
Q: 被害人可以聲請假扣押,防止我家屬(被告)脫產嗎?
A: 是的,為保全未來民事判決的執行,被害人有權利向法院聲請假扣押(針對財產)或假處分(針對特定行為或狀態),以防止被告脫產。通常聲請假扣押需要提供一筆擔保金,但如果被害人無資力繳納,他們可以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申請,由協會為其出具保證書來代替擔保金,這會讓被害人更容易進行財產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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