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業務侵占罪判多久?被告必讀的法律解析與減刑策略

業務侵占罪判多久?被告必讀的法律解析與減刑策略

律點通
2025-06-21
5分鐘
刑事業務侵占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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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侵占罪纏身?別慌!這份指南為您解析法律、指引方向

身處「業務侵占」案件的被告,您是否感到無助、焦慮,不知道接下來會面臨什麼?台灣的法律條文複雜,實務判決更是多變。別擔心,我是律點通,精通台灣法律和行銷領域。這篇文章將專為您——業務侵占被告——提供一份清晰、實用的法律分析,幫助您釐清狀況、理解法律,並知道如何為自己爭取權益。

什麼是「業務侵占罪」?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您可能面臨的法律問題。

「業務侵占罪」規定在《刑法》第336條第2項,它的核心是: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原本合法保管、經手的財物,據為己有或轉給他人。這與一般侵占不同,因為多了「業務上」的加重條件,刑度會更重。

《刑法》第336條第2項:「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這條文的意思是:

  • 行為人身分特殊: 您必須是從事業務的人,例如公司的會計、業務員、店長、送貨司機,或任何因為職務關係而接觸、管理財物的人。所謂「業務」,是指您基於社會生活地位,會反覆進行同種類事務的職業或工作內容。
  • 侵占的物品: 必須是您「業務上所持有」的物品或金錢。也就是說,您對這筆財物有事實上的管理權,而且這種管理權是來自於您的職務關係。
  • 犯罪意圖: 您必須是故意想要將這筆錢或物,不法地變成自己或第三人的所有。
  • 實施侵占: 您將原本合法持有的東西,轉變為不法佔有,例如將代收的貨款挪用、將公司財物據為己有等行為。

影響判決輕重的關鍵因素有哪些?

當您面臨業務侵占的指控時,法院在量刑時會綜合考量多種因素。理解這些因素,能幫助您更清楚自己的處境,並採取對策。

1. 侵占金額的多寡:法條沒說,但影響很大!

雖然《刑法》第336條第2項並沒有明文規定「侵占金額達多少會判更重」,但在實務上,侵占金額是法院衡量「犯罪所生損害」與「惡性程度」最重要的依據之一。金額越高,通常會被認定為惡性重大,導致更重的刑度。

2. 是否構成「累犯」?

如果您過去曾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且執行完畢或獲赦免後五年內又再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就可能被認定為「累犯」,刑期原則上會加重。

《刑法》第47條第1項:「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重要提醒: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75號解釋已指出,累犯並非一律機械式地加重最低刑期。法院會審酌您的前科與本案的罪質、犯罪情節、造成的危害以及您犯案後的態度等所有情況,判斷您是否真有「特別惡性」或「刑罰感應力薄弱」的狀況。如果沒有,法官可以裁量不加重您的最低本刑,只加重最高本刑,讓判決更符合比例原則。

3. 「連續犯」已廢除,現在怎麼算?

過去的《刑法》曾有「連續犯」的規定(第56條),如果行為人基於一個概括的犯意,在時間上緊密接續、反覆實施相同犯罪,會被論為一罪並加重。但這個條文已於2005年1月7日廢除。

現在,對於多次的侵占行為,法院可能會依以下方式處理:

  • 數罪併罰: 最常見的情況,每次侵占行為獨立計算,各判一罪,最後再合併執行刑期。
  • 接續犯: 如果您是利用同一個職務機會,在時間和地點都非常接近的情況下,實施了數次侵占行為,且侵害的是同一個法益(例如都是公司的錢),法院可能會將這些行為視為一個「接續犯」,仍然論以一罪。這對您來說會比數罪併罰來得有利。

4. 你的犯後態度與賠償:最關鍵的減刑機會!

法院在決定刑期時,會根據《刑法》第57條審酌您的「犯罪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如果您在案發後:

  • 坦承犯行、展現悔意: 主動承認錯誤,表達悔意,通常能讓法官留下較好的印象。
  • 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與賠償: 這是影響量刑最關鍵的因素。如果您能積極與公司或被害人協商民事和解,並實際賠償所有損失,將大幅影響法院的量刑考量,甚至可能爭取到緩刑的機會。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依《刑法》第38條之1,犯罪所得將不予沒收或追徵。

真實案例解析:從別人的故事看懂自己的處境

讓我們透過兩個改編的案例,來看看這些法律原則在實務中如何應用:

情境一:努力彌補的小陳

小陳是一名貨運司機。某次,他一時貪念,將代收的客戶運費新臺幣4萬多元侵占挪用。小陳過去曾有詐欺前科,這次再犯業務侵占,符合累犯的條件。

當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小陳感到非常後悔。他不僅坦承所有犯行,也積極與被害公司達成和解,並全額賠償了損失。法院在審理時,雖然認定小陳構成累犯,但考量到他侵占的金額並非鉅額,對被害人的危害相對輕微,加上他犯後態度良好且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展現了悔意。因此,法院引用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的意旨,決定不加重小陳的最低本刑,僅加重最高本刑,最終判處他有期徒刑陸月。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即使有前科,積極坦承與努力賠償和解,仍有機會讓法官從輕量刑,避免刑罰過苛。

情境二:數次犯行的小李

小李是一家清潔服務公司的業務人員。他在一年內,利用職務之便,陸續多次私吞客戶支付的清潔服務費用,總計侵占了約19萬多元。小李也有前案,符合累犯要件。

法院在審理時,發現小李雖然有多達十次的侵占行為,但其中有兩次是利用同一職務機會,在時間和地點都非常接近的情況下實施的。因此,法院將這兩次侵占行為認定為「接續犯」,視為單一一個犯罪行為來處理。對於其他獨立的侵占行為,則分別論罪。此外,法院也同樣考量到小李雖然符合累犯條件,但他的前案罪質與本案不同,且本次犯行並無特別惡性,因此也依釋字第775號解釋的意旨,不加重其最低本刑。

這個故事提醒我們: 即使有多筆侵占行為,法律可能會將其中符合特定條件的行為認定為「接續犯」,視為一罪處理,這對被告而言是較為有利的。同時,累犯的加重也並非必然。

給侵占被告的實用應對建議

面對業務侵占的指控,以下是您可以採取的實用步驟,幫助您積極應對:

  • 坦承犯行,展現悔意: 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步。在偵查和審判階段,誠實面對並表達您的悔意,通常會被法院視為良好的犯後態度,對量刑有正面影響。
  • 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與賠償: 這是影響判決結果最關鍵的因素。請務必盡全力與公司或被害人協商,提出合理的賠償方案,並實際履行。若能達成和解並賠償所有損失,不僅有助於減輕刑期,甚至可能爭取到緩刑的機會。
  • 了解自身權益: 積極了解相關法律條文和自己的權利義務。這能幫助您在司法程序中做出更明智的決定。

總結:積極面對,為自己爭取機會

業務侵占案件確實可能帶來沉重的壓力,但請記住,積極的面對和妥善的處理至關重要。從理解「業務侵占」的定義,到掌握影響判決輕重的關鍵因素(侵占金額、累犯、多重犯行認定、犯後態度),再到實際案例的啟示,每一步都幫助您更清晰地看見前方的路。

最重要的,是展現您的悔意,並盡力彌補被害人的損失。請相信,您的積極應對,將是爭取最佳結果的重要一步。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業務侵占罪的「業務」具體指哪些職位?

A: 「業務」是指您基於社會生活地位,需要反覆執行同種類事務的職業或工作內容。這涵蓋了許多職位,例如公司的會計(負責款項收發)、業務員(代收貨款)、店長(管理店內財物)、送貨司機(收取貨款)、社區總幹事(收取管理費)、銷售顧問(收取定金尾款)等。只要您的職務內容包含對特定財物的管理、收受、保管、支付等行為,且這些行為具有持續性與反覆性,都可能被認定為「業務」。

Q: 如果我侵占的金額不大,是不是刑期就會比較輕?

A: 雖然《刑法》並未明定侵占金額與刑期的絕對關係,但實務上,侵占金額確實是法院量刑時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金額越小,法院可能傾向認為對社會及被害人造成的危害較輕,進而判處較輕的刑期。但即便金額不大,若有其他加重情節(如累犯、犯後態度不佳等),仍可能影響判決。反之,若能積極和解賠償,即使金額較大,也有機會爭取較輕的量刑。

Q: 我以前有案底,這次業務侵占會被判更重嗎?

A: 如果您符合《刑法》第47條規定的「累犯」條件(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原則上刑期會加重。然而,根據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法院在審理累犯案件時,並非一律機械式地加重最低本刑。法官會審酌您前案與本案的罪質、犯罪情節、造成的危害、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如果法官認為加重最低本刑會導致刑罰過苛,或您並無「特別惡性」或「刑罰感應力薄弱」的情形,法官可以裁量不加重您的最低本刑,只加重最高本刑。

Q: 我侵占了好幾次,但都是同一個被害人,會被判很多罪嗎?

A: 這取決於您的多次侵占行為是否符合「接續犯」的條件。自《刑法》廢除「連續犯」後,對於多次行為,法院原則上會採「數罪併罰」,即每次侵占獨立判罪。但如果您是基於單一犯意,在密切接近的時空下,利用同一職務機會,以數個舉動侵害同一個法益(例如都是侵占公司帳款),且各舉動間具有方法或工具的關聯性,法院可能會將這些行為整體評價為一個「接續犯」,而僅論以一罪。這對您來說會比數罪併罰來得有利。

Q: 我已經把錢還給公司了,還會被判刑嗎?犯罪所得會被沒收嗎?

A: 是的,即使您已經把錢還給公司,由於侵占罪是屬於公訴罪,檢察官和法院仍會繼續追訴和審判。還錢的行為會被視為「犯後態度良好」以及「彌補損害」的重要依據,這對法院的量刑(判多輕)會有非常正面的影響,甚至可能爭取到緩刑的機會。至於犯罪所得的沒收,根據《刑法》第38條之1規定,如果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法院就不會再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Q: 業務侵占罪的最低刑期是多久?

A: 根據《刑法》第336條第2項規定,業務侵占罪的法定刑度是「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最低刑期是六個月有期徒刑。實際判決的刑期會依據個案情節、侵占金額、犯後態度、是否和解賠償、有無累犯等因素綜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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