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大眾運輸受害權益指南:和解與賠償全解析

大眾運輸受害權益指南:和解與賠償全解析

律點通
2025-06-24
5分鐘
刑事法律權益和解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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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運輸受害權益指南:和解與賠償全解析

當您在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時,不幸遭遇不法侵害,例如性騷擾或強制猥褻等令人痛心的事件,除了身心受創,後續的法律程序、和解協商與損害賠償,往往讓被害人感到無助與困惑。身為律點通,我們理解您此刻的心情,將透過這篇文章,為您深入淺出地解析相關法律權益,幫助您了解如何保護自己,避免在和解過程中再次受害。

您的權益是什麼?了解損害賠償的基礎

當您在大眾運輸工具上遭受不法侵害,加害人不僅可能面臨刑事責任,也必須對您負起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這包括了實際財產損失(如醫療費用),以及更重要的精神慰撫金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條法規是您請求損害賠償的基礎。當加害人故意或過失侵害您的身體、自由、貞操等權利時,他就必須對您造成的損害負責。

《民法》第195條第1項前段:「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這條法規明確指出,即使您沒有實際財產損失,只要您的身體、貞操或精神自由等權利受到侵害且情節重大,您就有權請求一筆「相當金額」的精神慰撫金。這筆金額的核定並無固定標準,法院會綜合考量加害行為的嚴重程度、您所受的身心痛苦、雙方經濟能力等因素。

和解契約:終結紛爭,但也可能藏有陷阱

和解是一種透過協議來解決爭議的方式。和解一旦有效成立,原則上就具有法律效力,您和加害人就必須依照和解內容履行,不能再就和解前的爭議事項主張權利。

《民法》第736條:「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之效力。」

這意味著,一旦您簽署了有效的和解協議,並約定拋棄其他請求,您就不能再就同一事件向對方要求更多賠償。因此,在簽署和解協議前,務必再三確認內容,並充分評估其影響。

和解協議可以被撤銷嗎?

雖然和解具有穩定性,但若是在不公平或非自願的情況下簽署,仍有機會撤銷:

  • 被詐欺或脅迫:如果和解協議是在您受到對方欺騙或威脅(例如對方恐嚇您或您的家人)的情況下簽署,您可以在詐欺或脅迫終止後一年內,依法撤銷該和解的意思表示。撤銷後,和解協議就從一開始就不具效力。

《民法》第92條第1項前段:「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 顯失公平:如果加害人利用您處於急迫、輕率或無經驗的狀態,讓您簽下明顯對您不利、顯失公平的和解協議,法院可以根據您的聲請,撤銷或減輕該協議的內容。

《民法》第74條第1項:「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實務案例解析:從故事看懂法律

為了讓您更具體了解和解的效力,我們來看兩個可能發生在大眾運輸情境中的案例:

  • 案例一:脅迫下的和解,可以撤銷! 小芳在公車上遭遇性騷擾後,加害人的友人不斷透過電話和訊息恐嚇她,要求她簽下和解書並放棄追訴。小芳在極度恐懼下簽了字。事後,小芳鼓起勇氣尋求協助,並主張和解書是在脅迫下簽署。法院審理後,認定小芳確實受到脅迫,且已在脅迫終止後一年內合法撤銷和解協議,因此判決該和解書自始無效,加害人仍需對小芳負起損害賠償責任。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簽了字,如果是在非自願情況下,仍有機會透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

  • 案例二:未成年被害人的和解,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 小華是一名未成年學生,在捷運上遭到不法侵害。事發後,加害人私下找到小華,並誘騙她簽署一份和解書,內容對小華非常不利。然而,由於小華是未成年人,其簽署的和解協議必須經過她的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同意或事後追認才有效力。當小華的父母得知此事,立即向法院表示不同意追認這份和解書。最終,法院判決這份和解書對小華不生效力,加害人仍需對小華負起損害賠償責任。這提醒我們,對於未成年或心智能力受損的被害人,法律有更嚴格的保護機制。

給大眾交通被害人的實用建議

  1. 保持冷靜並蒐集證據:在事件發生當下,盡可能保持冷靜,並立即報警。若情況允許,可拍照、錄影、記下車次、時間、地點、加害人特徵等,並尋找目擊者。
  2. 尋求專業協助:在面對和解談判時,切勿單獨面對加害人或其代理人。尋求專業人士的意見,可以幫助您更清楚地評估和解內容是否合理,並避免受到不當壓力。
  3. 仔細審閱和解內容:在簽署任何和解協議前,務必逐條仔細閱讀,確認賠償金額、支付方式、以及是否包含「拋棄其餘民事請求」等條款。若有疑問,請務必提出並要求解釋清楚。
  4. 了解和解的最終性:一旦和解成立並生效,原則上您將不能再就同一事件向對方主張更多權利。因此,簽署前務必深思熟慮,確保和解內容能充分彌補您的損失。
  5. 刑事責任與民事和解的區分:和解主要解決的是民事損害賠償問題。即使達成和解,加害人仍可能需要面對刑事責任。和解雖然可能影響法院在刑事案件中的量刑,但不能直接免除刑事責任。

結語

面對大眾運輸工具上的不法侵害,您並非孤單一人。了解自身的法律權益,並在必要時採取適當的行動,是保護自己的重要一步。希望這篇文章能為您提供清晰的指引,幫助您在維護權益的道路上,更有力量。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在大眾運輸上遇到不法侵害,可以請求哪些賠償?

A: 您可以請求財產上的損害(如醫療費、交通費、就醫交通費等),以及非財產上的損害,也就是精神慰撫金。精神慰撫金會根據侵害情節、您受到的身心痛苦、雙方經濟能力等因素綜合判斷。

Q: 如果我是被脅迫或欺騙簽下的和解書,該怎麼辦?

A: 若和解書是在您受詐欺、脅迫或利用您急迫、輕率、無經驗的狀況下簽署,且內容顯失公平,您有權依法撤銷或請求法院減輕其內容。務必在發現問題後,於法定期間內(通常是脅迫或急迫狀況終止後一年內)提出。

Q: 精神慰撫金會怎麼計算?有固定標準嗎?

A: 精神慰撫金沒有固定計算公式。法院會考量加害行為的嚴重性、對您造成的生理心理創傷(如失眠、憂鬱)、您與加害人的身分、資力、社會地位,以及加害人的犯後態度等「所有情況」來酌定一個合理的金額。

Q: 和解了,加害人就不會被判刑了嗎?

A: 和解主要解決民事損害賠償問題,不能直接免除刑事責任。刑事責任仍由檢察官和法院依法追究。雖然和解並實際履行賠償,通常會被法院視為加害人犯後態度良好,有助於爭取較輕的刑罰或緩刑機會,但最終是否判刑仍由法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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