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跟蹤騷擾防制法:中年男性必知法律界線與自保之道

跟蹤騷擾防制法:中年男性必知法律界線與自保之道

律點通
2025-06-23
5分鐘
刑事跟蹤騷擾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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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被告「跟蹤騷擾」?中年男性,這部新法您一定要懂!

近年來,社會對於個人隱私與安全的重視日益提升,台灣也因此制定了《跟蹤騷擾防制法》,並已於民國111年6月1日正式施行。這部法律的出現,讓許多過去可能被視為「死纏爛打」或「感情糾葛」的行為,現在都可能觸犯法律,甚至面臨刑事責任。對於許多中年男性朋友來說,無論是處理感情問題、職場人際,或是日常社交,都可能因為不熟悉新法規定,而無意間跨越了法律界線,讓自己成為被告。

別擔心!身為律點通,我將用最白話的方式,為您拆解這部法律的重點,讓您一次搞懂,保護自己也尊重他人。

什麼是「跟蹤騷擾防制法」?

《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立法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保障每個人的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隱私,不被跟蹤騷擾行為侵犯,進而維護個人尊嚴。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條:「為保護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到跟蹤騷擾行為侵擾,維護個人人格尊嚴,特制定本法。」

簡單來說,這部法律就是要讓大家都能安心過日子,不被不請自來的行為所困擾。

哪些行為會被認定是「跟蹤騷擾」?

這絕對是您最關心的重點!《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明確定義了跟蹤騷擾行為的八大類態樣,以及構成要件。請務必仔細看清楚: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本法所稱跟蹤騷擾行為,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一、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行蹤。 二、以盯梢、守候、尾隨或其他類似方式接近特定人之住所、居所、學校、工作場所、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 三、對特定人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或其他相類之言語或動作。 四、以電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對特定人進行干擾。 五、對特定人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追求行為。 六、對特定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七、向特定人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之訊息或物品。 八、濫用特定人資料或未經其同意,訂購貨品或服務。 對特定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同居親屬或與特定人社會生活關係密切之人,以前項之方法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無關之各款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亦為本法所稱跟蹤騷擾行為。」

白話來說,構成「跟蹤騷擾」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幾個關鍵條件:

  • 八大行為態樣: 您的行為必須符合上述八種具體行為之一,例如持續傳訊息、不斷打電話、在對方住家或公司附近守候、跟隨對方等。
  • 反覆或持續: 這不是偶發一次的行為,而是多次發生或長時間進行的。例如,您可能只是傳了一封訊息,但如果對方明確表示拒絕後,您仍持續傳送,就可能構成「反覆或持續」。
  • 違反意願: 這是最重要的判斷標準!只要對方明確表示不希望您再接觸、聯絡,您的任何相關行為都可能被認定為「違反意願」。
  • 與性或性別有關(通常情況下): 這是本法的一大特色。原則上,您的行為必須與「性」或「性別」有關,例如追求、示愛、性騷擾等。但請注意,有個例外: 如果您騷擾的對象是被害人的配偶、直系血親、同居親屬或關係密切的朋友,那麼即使您的行為與性或性別無關,也一樣會構成跟蹤騷擾!這表示您不能透過騷擾被害人的親友來達到目的。
  • 心生畏怖: 您的行為讓對方感到恐懼、害怕、不安。
  • 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這種恐懼感已經嚴重到影響對方正常生活作息、社交活動或工作學習的程度。這是一個客觀的判斷標準,不是單憑對方一句「我害怕」就算數,而是要看有沒有實際影響。

法院怎麼認定跟騷行為?

法院在判斷是否構成跟蹤騷擾時,並不是只看單一事件,而是會綜合考量多方面因素:

《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細則》第6條:「跟蹤騷擾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與被害人之認知及行為人言行連續性等具體事實為之。」

這代表法官會看事件發生的前因後果、時間地點、您與對方的關係、雙方對行為的理解差異,以及您的言行是否具有持續性或反覆性。所以,即便您覺得自己沒有惡意,但如果客觀上讓對方產生恐懼並影響生活,就可能被認定是跟蹤騷擾。

不小心觸法,會有什麼後果?

一旦被認定有跟蹤騷擾行為,法院可能會核發「保護令」。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2條:「法院於審理終結後,認有跟蹤騷擾行為之事實且有必要者,應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包括下列一款或數款之保護令:一、禁止相對人為第 三條第一項各款行為之一,並得命相對人遠離特定場所一定距離。二、禁止相對人查閱被害人戶籍資料。三、命相對人完成治療性處遇計畫。四、其他為防止相對人再為跟蹤騷擾行為之必要措施。」

保護令的內容可能包括:禁止您再做上述八種行為、命令您遠離對方住家或工作場所特定距離、禁止您查閱對方的戶籍資料,甚至可能要求您完成心理治療等。如果違反保護令,那可就嚴重了,會直接構成犯罪,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給中年男性的實用建議:保護自己,避免觸法

  1. 尊重「不」的訊號: 這是黃金法則。無論是感情、友情或任何關係,一旦對方明確表示「不要」、「停止」、「不願意」,請務必立即停止所有相關行為,包括傳訊息、打電話、出現在對方附近等。
  2. 情緒管理與專業協助: 人生難免遇到挫折或情感困擾,但請務必透過健康的方式處理。如果您感到情緒失控,或在人際關係上遇到難題,尋求心理諮商、專業輔導或與信任的朋友傾訴,都是更好的選擇,而不是透過不斷接觸對方來解決問題。
  3. 保持距離,避免「巧遇」: 如果您與某人關係緊張,或對方已明確表達不願接觸,請避免前往對方常出入的場所,即使是「巧遇」,也可能被解讀為蓄意跟蹤,成為不利的證據。
  4. 言行謹慎,避免模糊地帶: 網路訊息、社群媒體留言、電話語音等,都可能成為證據。在與人互動時,尤其是在有潛在衝突或對方已表示不願接觸的情況下,請務必謹言慎行,避免任何可能被誤解為威脅、騷擾的言論或行為。
  5. 了解法律,保護自己: 透過這篇文章,您已對《跟蹤騷擾防制法》有了初步認識。持續關注相關法律資訊,提升自己的法律素養,是保護自己的最佳方式。

結論

《跟蹤騷擾防制法》的施行,是社會進步的象徵,它劃清了人際互動的界線,保障了每個人的自由與安全。對於中年男性朋友來說,理解並遵守這部法律,不僅是避免自身陷入法律糾紛的關鍵,更是展現成熟與尊重他人的重要表現。記住,尊重他人的意願和界線,才是維繫健康人際關係的基石!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跟蹤騷擾行為一定要跟「性」有關嗎?

A: 不一定。原則上,跟蹤騷擾行為確實需要與「性或性別」有關,例如追求、示愛、性騷擾等。但有一個重要的例外:如果您的跟蹤騷擾行為是針對被害人的配偶、直系血親、同居親屬或與被害人社會生活關係密切之人,那麼即使這些行為與性或性別無關,也一樣會構成跟蹤騷擾罪。這是為了防止行為人透過騷擾被害人身邊親友來達到目的。

Q: 我只是想挽回感情,不斷傳訊息或打電話給對方,這樣會構成跟騷嗎?

A: 非常可能構成。如果對方已經明確表示不願意再聯絡或拒絕您的追求,您卻仍然「反覆或持續」地傳送訊息、打電話、送禮物,或是在對方住家、工作場所附近守候,即使您的動機是想挽回感情,但這些行為只要讓對方「心生畏怖」且「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就可能被認定為跟蹤騷擾行為。請務必尊重對方的意願,一旦對方說「不」,就應立即停止。

Q: 如果我只是在網路上留言或傳送電子郵件給對方,沒有實際見面或跟蹤,也會違法嗎?

A: 會的。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指出,行為方式包括「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因此,即使您沒有實際跟蹤或見面,只要透過網路、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進行干擾、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或不斷要求約會、聯絡,且讓對方心生畏怖並影響生活,就可能構成跟蹤騷擾行為。

Q: 我被指控跟蹤騷擾,該怎麼辦?

A: 首先,請保持冷靜,不要再與對方有任何接觸,以免情況惡化。其次,立即尋求專業法律協助,讓律師了解您的情況,並協助您評估法律風險。同時,您應開始整理所有可能與案件相關的證據,例如通訊紀錄、對話截圖、行車紀錄、監視器畫面等,無論這些證據對您有利或不利,都應提供給律師參考,以便律師為您提供最合適的建議和辯護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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