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跟蹤騷擾不再怕!女性自保法律指南與實用建議

跟蹤騷擾不再怕!女性自保法律指南與實用建議

律點通
2025-06-23
5分鐘
刑事跟蹤騷擾婦女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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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是否曾感覺被監視、被糾纏,甚至連回家路上都心驚膽跳?那種無形的壓力,是否讓妳喘不過氣?如果妳正遭受跟蹤騷擾,請記得:妳不是一個人,而且法律會是妳最堅實的後盾!

身為律點通,我將為妳解析《跟蹤騷擾防制法》,幫助妳了解這項法律如何保護妳,以及當不幸遇上跟蹤騷擾時,該如何運用法律武器,為自己築起一道安全防線。

跟蹤騷擾,不只困擾,更是犯罪!

很多人以為跟蹤騷擾只是「糾纏不休」,但其實,它已經是法律明文規定的犯罪行為!《跟蹤騷擾防制法》的頒布,就是為了保障妳的人身安全、行動自由及生活私密領域。

什麼是跟蹤騷擾?法律這樣定義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明確定義了跟蹤騷擾行為。簡單來說,就是行為人違反妳的意願,反覆或持續地對妳或妳的親近之人,做出與「性或性別」有關,並讓妳感到害怕、影響日常生活的行為。

這個法條非常重要,讓我們來看看它的核心內容: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1項:「本法所稱跟蹤騷擾行為,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這條法規中的幾個關鍵詞,是判斷是否構成跟蹤騷擾的重點:

  • 特定人:指行為針對的對象,通常就是妳本人。
  • 反覆或持續為之:不單指次數多寡,而是綜合考量行為的密度、時間長短,以及行為人是否基於單一意圖持續騷擾。例如,對方多次在妳住家附近徘徊,或持續傳送騷擾訊息,都符合這個要件。
  • 違反其意願:這不代表妳必須當下明確說「不」。只要對方客觀上已知或可得知妳不願接觸,卻仍執意為之,就符合。即使妳事後才發現並感到害怕,也可能被認定。
  • 與性或性別有關:這是跟蹤騷擾罪的關鍵要件。實務上,這個解釋範圍其實很廣泛,不限於直接的性暗示。只要行為動機、內容或結果與性別特徵、性別認同、性傾向有關,或使妳感到性騷擾或性別歧視的恐懼,就可能符合。例如,無故觸摸妳的私人物品,或持續追求遭拒後仍糾纏不清,都可能被認定。
  • 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妳必須因為對方的行為感到恐懼、不安,而且這種恐懼已經實際影響到妳的生活,例如需要改變通勤路線、不敢獨自外出、甚至因此需要就醫等。

當跟蹤騷擾發生時,法律如何保護妳?

當妳不幸成為跟蹤騷擾的受害者,法律提供了多層次的保護機制:

警察告誡:第一道防線

當妳向警方報案後,警方會先對行為人進行「書面告誡」。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程序,因為如果行為人被告誡後兩年內再犯,妳就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保護令:法院給妳的安全網

如果警方告誡無效,或行為人再次騷擾,妳(或檢察官、警察機關)就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保護令是一種法院命令,能夠有效禁止行為人對妳進行特定的騷擾行為,例如:

  • 禁止跟蹤、監視、接近妳的特定場所。
  • 禁止對妳進行警告、威脅、辱罵等行為。
  • 禁止透過電話、網路等方式干擾妳。
  • 禁止查閱妳的戶籍資料。
  • 甚至可以命令行為人完成治療性處遇計畫。

特別提醒: 如果跟蹤騷擾妳的是家庭成員(例如前夫、前妻)或曾經有親密關係但未同居的伴侶,那麼應該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來聲請保護令。違反保護令的行為,會構成更嚴重的「違反保護令罪」,這點後面會再說明。

跟蹤騷擾罪:讓他們付出代價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規定了跟蹤騷擾行為的刑事責任:

  • 一般跟蹤騷擾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 加重跟蹤騷擾罪:如果行為人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案,刑責會更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重要提醒: 跟蹤騷擾罪是「告訴乃論」之罪,這表示妳必須主動向檢察官或警察機關提出告訴,檢察官才能啟動偵查程序。所以,勇敢站出來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步。

真實案例:她們怎麼面對跟蹤騷擾?

法律條文可能有些抽象,讓我們透過真實案例,看看這些法律規定如何在現實生活中發揮作用。

案例一:陌生人的無故糾纏,原來也是跟蹤騷擾!

小雅是一位上班族,某天開始,她發現一位素不相識的男子,會反覆出現在她工作場所附近,對她監視、觀察,甚至趁她不注意時觸摸她的機車坐墊。小雅感到非常不安,雖然對方沒有直接言語威脅,但這種被陌生人盯上的感覺讓她心生畏懼,甚至影響到她上下班的心情。

法院在審理這個案件時,認定男子的行為構成跟蹤騷擾罪。即使男子沒有直接的性暗示,但法院認為他無故反覆觸摸小雅機車坐墊等行為,與「性或性別有關」,且已讓小雅感到害怕並影響生活。這說明了「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認定範圍,比妳想像的更廣泛,任何帶有性別權力不對等、性別歧視意涵的騷擾,都可能被認定。

案例二:分手後糾纏不清,違反保護令罪更嚴重!

阿珍與前男友分手後,前男友仍持續以無聲電話騷擾她,讓她飽受精神折磨,甚至罹患憂鬱症。阿珍向法院聲請並取得了保護令,但前男友卻無視保護令,繼續騷擾阿珍。

這個案例中,法院將前男友在保護令核發前的騷擾行為,認定為跟蹤騷擾罪。而他在取得保護令後,仍繼續騷擾阿珍的行為,則被認定為更嚴重的《家庭暴力防治法》中的「違反保護令罪」。這兩個罪名會分開處罰,顯示法律對違反法院命令的行為,會採取更嚴厲的態度。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保護令不僅是民事上的禁止命令,它本身也具有強大的刑事嚇阻力。一旦對方違反保護令,將面臨更嚴重的刑事責任,這對妳的保護至關重要。

如何自保?律點通給妳的實用建議

面對跟蹤騷擾,妳的勇敢和行動是保護自己的關鍵。以下是律點通給妳的實用建議:

1. 立即蒐證,留下證據!

這是最重要的一步!任何能證明對方跟蹤騷擾的證據都非常寶貴。請盡可能收集:

  • 通訊紀錄:騷擾電話、簡訊、LINE、電子郵件、社群媒體訊息截圖。
  • 影像證據:監視器畫面、行車紀錄器、手機錄影(在合法範圍內)。
  • 物品:對方寄送或放置的任何物品。
  • 證人:目擊者的證詞,請他們協助記錄。
  • 就醫紀錄:如果因此感到身心不適,請務必就醫並取得診斷證明,這能證明妳「心生畏怖」並「影響日常生活」。

2. 勇敢報警,尋求協助!

遭受跟蹤騷擾時,請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警方會依法進行書面告誡,這是聲請保護令的重要前置程序。即使當下沒有立即的危險,報警也能留下紀錄,為後續的法律行動奠定基礎。

3. 聲請保護令,築起防線!

如果行為人經警方告誡後仍不停止,或再次騷擾,請立即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保護令能有效禁止對方特定行為,為妳提供即時的法律保護。記得,如果是家庭成員或親密伴侶間的跟蹤騷擾,要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聲請保護令。

4. 提出告訴,捍衛權益!

由於跟蹤騷擾罪是告訴乃論,妳必須主動向檢察官或警察機關提出刑事告訴,才能啟動刑事偵查程序,讓對方為其行為付出代價。

結論:妳不是一個人,法律是妳的後盾

跟蹤騷擾對身心靈的傷害是巨大的,但請妳相信,妳不是孤單一人。台灣的《跟蹤騷擾防制法》為妳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保護,而妳的勇敢行動,將是擺脫陰影、重拾生活的關鍵。

記住這幾個重點:蒐證、報警、聲請保護令、提出告訴。每一步都是在為自己爭取安全與平靜。願妳能勇敢地走出陰霾,迎接屬於自己的陽光。律點通與妳同在!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樣的行為才算「跟蹤騷擾」?對方只是在社群媒體上一直傳訊息給我,算嗎?

A: 跟蹤騷擾行為的定義很廣泛,不只包含實際的跟蹤、盯梢,也包括透過「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方式進行干擾。所以,如果對方反覆或持續在社群媒體傳送讓妳感到不適、害怕的訊息,且這些行為違反妳的意願並與性或性別有關,讓妳心生畏怖、影響日常生活,就可能構成跟蹤騷擾。關鍵在於行為的「反覆性」、「違反意願」、「與性或性別有關」,以及是否對妳造成「畏怖」並影響「生活」。

Q: 我沒有直接拒絕過對方,但對方仍然跟蹤我,這樣法律還能幫我嗎?

A: 可以的!《跟蹤騷擾防制法》中的「違反其意願」不以妳當下明確說「不」為必要。只要行為人客觀上已知或可得知妳有不願接觸、往來之意,卻仍執意為之,就符合這個要件。妳事後知悉並心生畏怖,也同樣可以被認定。所以,即使妳沒有直接表達拒絕,只要妳的行為或態度已顯示不願與其接觸,法律仍可能提供保護。

Q: 如果跟蹤我的人是我的前男友或前夫,我應該適用哪部法律聲請保護?

A: 如果跟蹤騷擾妳的是家庭成員(例如前夫、前妻、直系血親)或現有/曾有親密關係但未同居的伴侶,那麼妳應該優先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來聲請民事保護令。雖然《跟蹤騷擾防制法》也適用於一般跟蹤騷擾,但針對家庭成員或親密關係伴侶的跟蹤騷擾,法律有特別規範,且違反家暴保護令的刑責通常更重,能提供妳更全面的保護。

Q: 蒐集跟蹤騷擾的證據很困難,我該怎麼做才能讓證據更完整?

A: 蒐證確實是關鍵一步。建議妳可以: 1. 時間地點記錄:每次騷擾發生時,立即記錄下時間、地點、行為內容。 2. 截圖或錄音錄影:針對訊息、通話、社群動態等,立即截圖、錄音或錄影,保留原始檔案。 3. 監視器調閱:如果騷擾發生在公共場所或住處附近,可嘗試調閱監視器畫面。 4. 尋求證人:如果有親友、同事目擊,請他們協助記錄或提供證詞。 5. 就醫紀錄:如果身心受到影響,請務必就醫,留下診斷證明。 6. 報警紀錄:每次報警都會留下紀錄,這也是重要的證據。

Q: 我已經聲請到保護令了,但對方還是繼續騷擾我,我該怎麼辦?

A: 如果對方在保護令核發後仍然繼續騷擾妳,這是非常嚴重的行為,因為他已經觸犯了《家庭暴力防治法》中的「違反保護令罪」,這是一個比一般跟蹤騷擾罪更重的刑事罪名。妳應該立即: 1. 再次報警:向警方說明對方違反保護令的事實,並提供相關證據。 2. 持保護令報案:向警方出示妳的保護令,警方會依法偵辦。 3. 檢察官或法院會介入:違反保護令罪屬於非告訴乃論,檢警會主動偵辦,並對行為人採取更嚴厲的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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