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跟蹤騷擾罪怎麼辦?中年男性必看法律解析與自保之道

跟蹤騷擾罪怎麼辦?中年男性必看法律解析與自保之道

律點通
2025-06-24
5分鐘
刑事法律知識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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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哥,您是不是不小心成了「跟蹤騷擾」的被告?

在現代社會,人際關係越來越複雜,有時候,您可能只是想多關心對方一點,或是想挽回一段感情,卻不小心被冠上「跟蹤騷擾」的罪名,甚至收到了警局的「書面告誡」或法院的「保護令」。這時候,您心裡一定很慌,不知道該怎麼辦。別擔心,我是律點通,今天就來為各位中年大哥們,好好把《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眉眉角角說清楚、講明白,讓您了解法律規定,知道如何應對,避免誤觸法網。

什麼是「跟蹤騷擾」?法律怎麼定義?

首先,我們得搞清楚,什麼樣的行為會被法律認定為「跟蹤騷擾」。根據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的規定,跟蹤騷擾行為必須符合幾個關鍵要素:

  • 針對特定人: 指的是您針對某個特定對象,包括他本人,或是他的家人(配偶、直系血親、同居親屬)或與他關係密切的人。
  • 反覆或持續: 這不是偶發一次的行為,而是多次、持續性的動作。即使您覺得只是一、兩次,但在法律上,只要被認定有「反覆」或「持續」的意圖,就可能構成。
  • 違反對方意願: 對方已經明確表示不願意,或根據客觀情況,可以明顯判斷他不願意,您卻還是繼續。
  • 與性或性別有關: 這是本罪的關鍵。通常指與追求、感情糾葛、分手、性別歧視等有關的行為。但要注意,如果是針對對方的家人,這項條件可以不適用。
  • 讓對方心生畏懼,影響日常生活: 您的行為讓對方感到害怕、恐懼,甚至影響到他正常的生活作息、工作或社交活動。

而具體的行為態樣,法律列舉了八種,常見的包括:

  • 監視、觀察、跟蹤或打聽行蹤。
  • 盯梢、守候、尾隨對方到住家、公司、學校等場所。
  • 對對方說出警告、威脅、辱罵、嘲弄等言語或動作。
  • 透過電話、訊息、網路等方式不斷干擾對方。
  • 不斷要求約會、聯絡或追求。
  • 寄送、放置、展示或播放文字、圖片、聲音、影像等物品。
  • 告知或出示對對方名譽有害的訊息或物品。
  • 濫用對方資料訂購物品或服務。

觸犯跟蹤騷擾罪,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您的行為被認定為跟蹤騷擾,後果可輕可重,主要看情節嚴重性:

  • 基本刑罰: 依據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犯跟蹤騷擾罪,可能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請注意,這個罪是「告訴乃論」,也就是說,被害人必須主動提出告訴,檢察官才會啟動偵查程序。
  • 加重刑罰: 如果您在跟蹤騷擾時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刑罰會加重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書面告誡」與「保護令」:法律的逐步升級

在跟蹤騷擾案件中,警察機關的「書面告誡」和法院的「保護令」是兩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它們代表著法律介入的程度逐步升高:

  1. 書面告誡: 當被害人報案後,警察會進行調查。如果認定有跟蹤騷擾行為,警察會對您發出「書面告誡」。這是一個正式的警告,告訴您不要再犯。這是聲請保護令的前置程序
  2. 保護令: 依據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5條,如果您在收到書面告誡後的兩年內,又再次實施跟蹤騷擾行為,被害人就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法院核發的保護令,會依據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2條,禁止您進行特定的行為,例如:

  • 禁止您再做跟蹤騷擾行為,甚至命令您遠離對方特定距離。
  • 禁止您查閱對方的戶籍資料。
  • 命令您完成治療性處遇計畫(例如心理諮商)。

保護令一旦核發,就具有強制力,您必須嚴格遵守!

違反保護令?後果會非常嚴重!

這點請各位大哥務必特別注意!如果您明知法院已經核發了保護令,卻還是違反保護令的內容,那事情就大條了!

依據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9條,違反保護令的行為,會構成「違反保護令罪」: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9條:「違反法院依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所為之保護令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這項罪名的刑罰,比單純的跟蹤騷擾罪(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得多

而且,在法律上,當您一個行為同時觸犯了跟蹤騷擾罪和違反保護令罪時,會依 《刑法》第55條的「想像競合犯」原則,從刑罰較重的「違反保護令罪」來處罰。這意味著,您可能會面臨更長的刑期或更高的罰金,甚至可能無法「易科罰金」(繳錢替代坐牢)。

實務案例解析:看看別人怎麼犯、怎麼判

為了讓您更具體了解,我們來看看兩個實際的案例,這些案例都已經過匿名化處理,並改寫成生活化情境,讓您更容易理解:

案例一:執著的「關心」釀大禍

老王(化名)與小芳(化名)曾是同事,小芳因故向公司投訴老王有職場性騷擾行為。公司處理後,老王仍不放棄,持續透過各種方式「關心」小芳。小芳不堪其擾報警,警方對老王發出了書面告誡。但老王認為自己只是關心,不以為意,仍繼續在小芳住家附近徘徊、製造偶遇,甚至在小芳出入時對她說些讓她不舒服的話。小芳忍無可忍,向法院聲請了保護令。法院核發保護令,禁止老王接近小芳住處一定距離。沒想到,老王仍心存僥倖,多次違反保護令,又跑到小芳家附近。最終,法院認定老王已構成違反保護令罪,判處他有期徒刑。

律點通提醒: 這個案例說明,一旦收到書面告誡或保護令,就必須嚴格遵守。法律的界線非常明確,您的「關心」一旦跨越界線,就會變成違法行為,尤其在保護令生效後,更是不能再有任何逾越,否則刑責會大幅加重!

案例二:分手後的不捨,變成法律問題

阿明(化名)與前女友小美(化名)分手後,心有不甘,總想挽回。他開始在小美住家社區附近徘徊,甚至租了小美父母同一社區的房子,只為了「偶遇」。他還會把一些小禮物放在小美家門口,或是搭電梯到頂樓再走樓梯下樓,製造機會看到小美。小美對此感到非常害怕,認為阿明在監視她,嚴重影響了她的日常生活,於是報警。法院審理後認為,阿明雖然沒有直接的言語威脅,但這些「反覆或持續」的行為,已經讓小美心生畏怖,足以構成跟蹤騷擾罪,判處阿明有期徒刑,但可易科罰金。

律點通提醒: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跟蹤騷擾」的行為態樣很多元,不一定是要直接威脅或辱罵。即使是看似無害的「關心」或「不捨」,只要違反對方意願,且達到「反覆或持續」並讓對方「心生畏怖、影響生活」的程度,就可能觸法。尤其要留意,法院在認定「反覆或持續」時,會將您一系列的行為視為一個整體,也就是「集合犯」的概念,不會因為您每次行為不同就分開計算。

給中年男性被告的實務操作建議

如果您不幸成為跟蹤騷擾的被告,請務必冷靜應對,以下是給您的幾點建議:

  • 立刻停止所有可能被視為騷擾的行為: 無論您出於什麼目的,只要對方已經明確表示不願意,或您已收到書面告誡,請立刻停止所有與對方有關的接觸、接近、訊息傳遞等行為。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步。
  • 嚴格遵守警方的書面告誡: 書面告誡不是鬧著玩的,它是法律正式介入的信號。一旦收到,務必仔細閱讀內容,並嚴格遵守,不要心存僥倖。
  • 更要嚴格遵守法院的保護令: 保護令是法院發出的命令,具有法律強制力。違反保護令的後果非常嚴重,可能導致實質的牢獄之災,請務必遵守保護令的每一項規定。
  • 尋求專業協助: 如果您有情緒困擾,或者難以控制自己的行為模式,請主動尋求心理諮詢或治療。這不僅能幫助您處理個人問題,也能避免再次觸法。
  • 妥善保存證據: 如果您認為自己被誤解,或有需要澄清的地方,請妥善保存所有相關的通訊記錄、時間地點證明等,以備不時之需。

總結:尊重界線,保護自己

跟蹤騷擾罪的立法,是為了保護每個人的身體、行動自由、隱私及個人安全。對於各位中年大哥來說,在人際互動中,特別是面對感情或人際關係的糾葛時,務必學會尊重他人的意願和界線。一旦對方明確表示拒絕或不願接觸,就應該立即停止。記住,法律的紅線一旦跨越,可能導致嚴重的後果。了解法律,尊重他人,才能真正保護自己,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只是想關心對方,這樣也會犯法嗎?

A: 跟蹤騷擾罪的認定,不光看您的動機,更重要的是您的行為是否讓對方感到「心生畏怖」並「影響日常生活」,且行為是「反覆或持續」且「違反其意願」的。即使您自認為是關心,但若對方已明確表達不願,您的行為仍可能構成跟蹤騷擾罪。法律注重的是行為的客觀影響,而非您主觀的善意。

Q: 我收到了警方的『書面告誡』,這是什麼意思?我該怎麼辦?

A: 書面告誡是警方正式告知您,您的行為已構成跟蹤騷擾,並要求您停止。這是法律介入的第一步,也是被害人後續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的重要前提。收到告誡後,您必須立即停止所有可能被視為跟蹤騷擾的行為。若在兩年內再次實施,被害人即可聲請保護令,若違反保護令,刑責將大幅加重。

Q: 如果我違反了保護令,會有多嚴重?

A: 違反保護令的行為會構成獨立的「違反保護令罪」,其刑罰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這比單純的跟蹤騷擾罪(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得多。在法律上,這類行為會從較重的違反保護令罪來處罰,且可能無法易科罰金,意味著您可能面臨實際的牢獄之災。

Q: 跟蹤騷擾罪是『告訴乃論』,是不是對方不告我就沒事?

A: 「告訴乃論」確實表示被害人必須主動提出告訴,檢察官才能偵查起訴。但這不代表您可以高枕無憂。被害人隨時可能提出告訴,一旦提出,偵查程序就會啟動。因此,最好的方式是從一開始就避免任何可能觸法的行為,一旦被告知,立即停止。

Q: 『與性或性別有關』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我只是想挽回感情,這也算嗎?

A: 法律對『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解釋是比較廣泛的。它不單指直接的性暗示或性行為,而是涵蓋了與性別關係(如追求、分手、情感糾葛、性別歧視等)相關的行為。所以,即使您只是想挽回感情,但您的行為若讓對方感到不舒服、害怕,且違反其意願,就可能被認定與性或性別有關,進而構成跟蹤騷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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