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主管的您,在職場上肩負重任,但若有一天不幸面臨性騷擾指控,這無疑是對您聲譽與職涯的巨大衝擊。面對突如其來的法律爭議,您可能會感到困惑、焦慮,甚至不知所措。別擔心,律點通將透過這篇文章,為您抽絲剝繭,深入解析台灣性騷擾防治相關法規,讓您理解自身權益與責任,並提供實務應對建議,助您沉著應對挑戰。
釐清界線:性騷擾的法律定義與類型
首先,我們必須理解性騷擾的法律定義。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性騷擾是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且符合特定情形。這其中最需要主管們留意的,是「權勢性騷擾」的定義:
《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本法所稱權勢性騷擾,指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指導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
這意味著,身為主管的您,對下屬或受訓人員等,因您擁有監督、指導的權力,若有不當的性或性別相關行為,即可能被認定為權勢性騷擾。這類型的性騷擾,在法律上會被更嚴格地看待。
申訴時效與罰則:您不可不知的法律後果
當性騷擾事件發生後,被害人有權提出申訴,但這有嚴格的時效限制。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14條規定,一般性騷擾事件,被害人需於知悉事件發生後二年內提出申訴,但自事件發生之日起逾五年者,不得提出。而權勢性騷擾事件,申訴時效則較長,為知悉後三年內,發生後七年內。逾期申訴,主管機關將不予受理。
若性騷擾事件經調查成立,行為人將面臨行政罰鍰。特別是權勢性騷擾,罰則更高:
《性騷擾防治法》第27條:「對他人為權勢性騷擾,經申訴調查成立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對他人為權勢性騷擾以外之性騷擾,經申訴調查成立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這顯示了法律對於權勢性騷擾的零容忍態度,罰鍰金額差距甚大。
雇主責任與連帶賠償:主管的連坐風險
作為主管,您不僅可能因自身行為受罰,更要留意公司(雇主)在性騷擾防治上的責任,這可能間接影響到您。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要求雇主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治性騷擾,包括建立申訴管道、訂定防治措施等。更重要的是,當雇主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此外,關於損害賠償責任,《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7條規定: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7條:「受僱者或求職者因遭受性騷擾,受有財產或非財產上損害者,由雇主及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人因權勢性騷擾,應依第一項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法院得因被害人之請求,依侵害情節,酌定損害額一倍至三倍之懲罰性賠償金。前項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被害人得請求損害額三倍至五倍之懲罰性賠償金。」
這意味著,性騷擾行為人與雇主可能需負連帶賠償責任。若您身為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且涉及權勢性騷擾,更可能面臨高達損害額三倍至五倍的懲罰性賠償金,這對個人財務與公司營運都是極大的風險。
案例解析:從實務看性騷擾認定與雇主應對
案例一:主管的「無心之舉」竟成性騷擾?
想像一下,某次公司聚餐後,您可能只是出於好意或習慣性地輕拍同事肩膀、甚至不經意地觸碰到對方腰部或臀部。您可能覺得這是無心之舉,甚至只是社交禮儀。然而,若對方因此感到不適、被冒犯,甚至心生恐懼,這類行為就可能被認定為性騷擾。法院在判斷時,並非以行為人「有沒有惡意」為唯一標準,而是更側重於「被害人的主觀感受」。一個著名的判例就指出,即使行為人聲稱無意,但若其行為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且造成被害人感到不適,就可能構成性騷擾。這提醒我們,在職場互動中,務必尊重他人的身體界線與感受。
案例二:公司未積極調查,主管也連帶受罰?
假設您是公司高階主管,收到下屬反映遭受性騷擾的訊息。您可能認為這只是誤會,或是事件不嚴重,因此沒有立即啟動正式調查,甚至自行判斷不構成性騷擾。然而,法律對於雇主在知悉性騷擾事件後的責任有明確要求:必須「立即有效」地採取糾正及補救措施,其中最核心的就是啟動調查。一個案例顯示,某公司在收到性騷擾指控後,未能立即主動調查,反而逕自認定不構成性騷擾,最終被主管機關裁罰並公布名稱。這告訴我們,無論事件最終是否成立性騷擾,雇主(或代表雇主的高階主管)在知悉的第一時間,都必須啟動審慎的調查程序,否則將承擔行政罰鍰甚至連帶賠償的風險。
主管應對指南:被指控後您該怎麼做?
面對性騷擾指控,正確的應對至關重要:
- 保持冷靜,釐清事實: 收到指控時,首先保持冷靜,不要慌張。立即回想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及具體言行,並盡可能記錄下來,這有助於您後續的陳述。
- 配合調查,誠實陳述: 無論是公司內部調查或主管機關的調查,都應積極配合。誠實、清晰地說明事實經過,並提供任何對您有利的證據,例如通訊紀錄、目擊證人等。這是釐清事實、捍衛自身權益的關鍵。
- 蒐集證據,捍衛權益: 任何能證明您清白或釐清事實的證據都應妥善保存,包括對話紀錄、郵件、監視器畫面、證人證詞等。這些證據在調查過程中將發揮重要作用。
- 了解公司政策: 熟悉您公司內部關於性騷擾申訴處理的政策和流程,這能幫助您更好地理解調查進程,並確保您的權益受到保障。
- 避免私下接觸: 在調查期間,務必避免與申訴人私下接觸或溝通,以免造成二次傷害、被誤解為施壓或串供,這可能對您後續的陳述與辯護不利。
結語
性騷擾指控對任何主管而言都是嚴峻的挑戰。然而,透過對法律的充分理解,並採取正確的應對策略,您將能更從容地處理這些複雜局面。記住,掌握法律知識是保護自身權益的第一步,而積極配合調查、誠實面對並蒐集證據,是您在法律程序中站穩腳步的關鍵。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果我被指控性騷擾,第一時間該做什麼?
A: 首先請保持冷靜,不要慌張。立即回想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及具體言行,並盡可能記錄下來。同時,避免與申訴人私下接觸或溝通,以免造成二次傷害或被誤解為施壓,這可能對您後續的陳述與辯護不利。
Q: 性騷擾的認定,是否只要對方覺得不舒服就算?
A: 法律上,性騷擾的認定確實高度重視「被害人的主觀感受」。《性騷擾防治法》強調行為是否「違反其意願」並造成「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即使行為人主觀上無意,若客觀行為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並造成對方不適,仍可能構成性騷擾。法院會綜合審酌事件背景、環境、當事人關係及言行等具體事實來判斷。
Q: 如果公司要求我配合內部調查,我該注意什麼?
A: 配合公司調查是您的義務,但您也有權利充分陳述意見。在調查過程中,務必誠實、清晰地說明事實經過,並提供任何對您有利的證據,例如通訊紀錄、目擊證人等。您可以要求調查人員說明調查程序,並確保您的陳述被完整記錄。若有疑慮,可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建議。
Q: 權勢性騷擾的定義是什麼?作為主管,我會面臨什麼額外風險?
A: 「權勢性騷擾」是指行為人利用其在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中對他人的監督、照護、指導等權勢地位進行性騷擾。作為主管,您對下屬或受訓人員即可能構成權勢關係。一旦被認定為權勢性騷擾,罰鍰金額會大幅提高(新臺幣六萬元至六十萬元),且若公司未善盡防治義務,您作為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可能需負擔更高額的懲罰性賠償金(損害額三倍至五倍),風險顯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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