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性騷擾指控:中年男性被告的法律自保指南

性騷擾指控:中年男性被告的法律自保指南

律點通
2025-06-23
5分鐘
刑事性騷擾法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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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來的性騷擾指控,我該怎麼辦?

對許多中年男性來說,事業有成、家庭穩定,生活看似步上軌道。然而,當一紙性騷擾指控突如其來,可能瞬間讓您感到錯愕、焦慮,甚至不知所措。這不僅關乎個人名譽,更可能涉及法律責任。

別擔心,律點通理解您此刻的心情。本文將化繁為簡,帶您深入了解台灣《性騷擾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包括性騷擾的定義、申訴程序、可能面臨的罰則,並透過實際案例,提供您最實用的應對策略。讓您在面對指控時,不再孤單無助,而是能有條不紊地捍衛自身權益。

什麼是性騷擾?法律這樣說

首先,我們必須了解法律上「性騷擾」的定義,這將是您釐清事實的第一步。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的規定,性騷擾並非單純的「不舒服」,而是有其明確的構成要件:

《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本法所稱性騷擾,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一、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二、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工作、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簡單來說,性騷擾指的是「違反對方意願」、「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它分為兩種主要類型:

  • 敵意環境性騷擾:例如不當的言語、肢體碰觸、開黃腔,導致對方感到不舒服、被冒犯,甚至影響正常生活。
  • 交換式性騷擾:行為人以是否順從性要求,來決定對方權益的得失,例如主管暗示下屬若不配合就影響升遷。

此外,法律也特別定義了「權勢性騷擾」,指利用職務或機會對受監督、照護或指導之人為性騷擾,這是一種加重類型,其申訴期限和罰則都較重。在認定性騷擾時,並非只憑單方感受,而是會綜合考量事件背景、雙方關係、言行舉止等具體事實。

被指控性騷擾,您會經歷什麼程序?

當您被指控性騷擾,可能會面臨申訴調查程序。了解這些流程,能幫助您做好準備:

申訴的啟動與期限

性騷擾事件的被害人可以提出申訴。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14條,申訴有其時效限制:

  • 一般性騷擾:被害人從「知悉」事件發生後2年內,但從「事件發生」之日起逾5年者,就不能再申訴。
  • 權勢性騷擾:知悉後3年內,但發生後逾7年者,不得提出。
  • 未成年被害人:若事件發生時未成年,可在成年後3年內申訴,但若依前述規定有更長期限,則從其規定。

申訴可以書面或言詞提出,對象依行為人身份而定,可能是行為人所屬機關、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請注意,若申訴逾期或不符法定程序,主管機關可能不予受理。

調查程序與您的權利

當申訴被受理後,調查程序就會啟動。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15條,受理單位應在7日內開始調查,並在2個月內完成,必要時可延長1個月。調查應秉持客觀、公正原則,並給予雙方當事人充分陳述意見及答辯的機會。這表示,您有權利在調查中為自己辯護、提出解釋,並提供有利於您的證據。

可能面臨的法律後果

性騷擾事件若經調查成立,可能導致行政罰鍰,甚至涉及刑事責任。

行政罰則

《性騷擾防治法》第27條規定了行政罰鍰的金額:

  • 權勢性騷擾:經調查成立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 非權勢性騷擾:經調查成立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若您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或拒絕調查,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30條,還可能被處以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

刑事罰則:告訴乃論

除了行政罰鍰,某些性騷擾行為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例如:

《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利用第二條第二項之權勢或機會而犯之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這類刑事性騷擾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這表示,被害人必須主動提出告訴,檢察官和法院才能進行追訴。如果被害人撤回告訴,依法律規定,法院會諭知「不受理」判決,且不能就同一事件再行告訴。這是非常關鍵的一點。

實務案例解析:從別人的經驗學教訓

透過實際案例,我們能更清楚地理解法律的適用。

案例一:言語誤會與證據不足的挑戰

老陳在公司與年輕女同事小芳聊天時,可能因一時口快,說了一些自認為是「開玩笑」的話,例如「你是你先生不要的女人」、「我出1000元,你去我工寮等我」等。小芳因此感到被調戲、侮辱,並向警方申訴。花蓮縣政府依性騷擾防治法裁處老陳罰鍰2萬元。

老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審理後認為,小芳的指述在關鍵細節上前後不一,且缺乏其他輔助證據來證明老陳確實有性騷擾行為。最終,法院撤銷了原來的罰鍰處分。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即便有指控,若被害人陳述有疑義或缺乏補強證據,行政處分仍可能被撤銷,這也凸顯了證據和事實認定的重要性。

案例二:無心之過與身體界線的警示

王哥在車上與同事小美聊天,小美抱怨肩頸痠痛。王哥好意說要幫她按摩,卻在按摩過程中,不慎觸摸到小美的胸部,還說了句「妳也蠻豐滿的」。隨後,王哥的手滑進小美內衣,又抓了左胸,並說「借我摸一下」,甚至靠在小美肩膀說「讓我親一下」。小美感到非常冒犯和恐懼,向台北市政府申訴。北市府認定王哥的行為構成性騷擾,處罰鍰2萬元。

王哥不服上訴,但法院最終駁回了上訴,維持原處分。法院認為,王哥的行為違反小美意願,與性有關,並造成小美心生畏怖、感受敵意及冒犯的情境,損害了她的人格尊嚴,因此構成「敵意環境性騷擾」。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行為人可能辯稱無心,但只要客觀上造成對方感到不適或冒犯,並損害人格尊嚴,就可能成立性騷擾。身體界線的尊重是關鍵。

身為被告,您可以怎麼做?

面對性騷擾指控,以下是一些實用的建議:

1. 配合調查,釐清事實

當主管機關或調查小組通知您配合調查時,請務必積極配合。無正當理由規避或拒絕調查,反而會面臨罰鍰。這是您陳述事實、澄清誤會的機會,請把握。

2. 了解指控內容,準備答辯

仔細了解對方指控的具體內容、時間、地點和行為。回想當時情境,並準備好您的解釋和說法。在調查過程中,您有權利充分陳述意見,這是法律賦予您的權利。

3. 收集有利證據

性騷擾事件往往缺乏直接證據,但任何能證明您清白或釐清事實的間接證據都非常重要。例如:

  • 通訊紀錄:與對方的簡訊、LINE、Email對話紀錄。
  • 證人:當時在場的其他人,他們的證詞可能有利於您。
  • 錄音、錄影:若有相關錄音或錄影,務必保存。
  • 其他有利事證:例如您的行為模式、與其他同事的互動關係等。

4. 謹慎應對刑事告訴

如果對方同時提出刑事性騷擾告訴,請務必嚴肅看待。由於是「告訴乃論」,被害人撤回告訴是唯一的解套方式。若有和解的可能性,請務必在專業人士的協助下,謹慎處理和解條件與撤回告訴的程序,以避免後續爭議。

結語

面對性騷擾指控,焦慮和不安是人之常情。但請記住,法律程序的存在,正是為了釐清真相,保障每個人的權益。透過了解《性騷擾防治法》的相關規定,積極配合調查,並妥善收集有利證據,您將能更有信心地應對挑戰,捍衛自身的清白與權益。釐清事實,才能讓您重回平靜的生活。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只是開玩笑,也會構成性騷擾嗎?

A: 法律認定性騷擾,除了行為人主觀意圖,更重視客觀行為是否「違反他人意願」並造成對方「感受敵意或冒犯」。即使您無心,若行為讓對方感到不適或尊嚴受損,仍可能被認定為性騷擾。關鍵在於行為的客觀影響,而非您的單純想法。

Q: 被指控後,我該怎麼配合調查,才不會讓事情更糟?

A: 最重要的是「積極配合,誠實陳述」。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30條,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調查會被罰款。您應在調查時清楚表達您的立場與事實經過,提供所有有利於您的證據,例如通訊紀錄、證人等。這也是您釐清誤會、捍衛自身清白的機會。

Q: 如果對方撤回申訴或告訴,我就沒事了嗎?

A: 這要看情況。如果對方撤回的是行政申訴,主管機關可能就不會再進行行政裁罰。但如果涉及刑事性騷擾(《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由於是「告訴乃論」之罪,一旦被害人撤回告訴,檢察官或法院就會諭知「不受理」判決,刑事責任將不復存在。不過,撤回後就不能再就同一事件提出告訴。

Q: 性騷擾的指控會影響我的工作或聲譽嗎?

A: 性騷擾指控,無論最終是否成立,都可能對您的工作和個人聲譽造成影響。若事件發生在職場,雇主有義務處理,可能會啟動內部調查。即使是行政罰鍰,也可能影響您的社會評價。因此,積極應對調查、釐清事實,對於維護您的聲譽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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