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性侵害補償金:家屬權益與申請指南

性侵害補償金:家屬權益與申請指南

律點通
2025-06-23
5分鐘
刑事犯罪補償性侵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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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的發生,對被害人及其家庭都是難以承受的創傷。在身心受到巨大衝擊的同時,許多家屬可能會感到迷茫,不知道該如何為摯愛的親人尋求法律上的協助與補償。律點通深知您此刻的艱辛與困惑,特別為您整理這份「性侵害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的完整指南。我們將用最白話的方式,帶您了解這筆國家提供的補償金是什麼、如何申請、能領多少,以及申請時需要注意的重點,希望能為您和家人帶來一份支持與指引。

什麼是性侵害補償金?國家給予的溫暖支持

性侵害犯罪被害人補償金,是國家基於社會安全與對受害者的關懷,提供給性侵害被害人的一種金錢給付。它的目的,是為了保障被害人的權益,並緩解他們因犯罪行為所遭受的生理、心理痛苦與經濟上的困難。這筆補償金是國家依照法律給予的「公法上請求權」,與加害人應負的民事賠償是不同的,所以不會因為加害人是否賠償而受影響。

根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3條第4款: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3條第4款: 犯罪被害補償金:指國家對於因犯罪行為致死亡者之遺屬、致重傷及性自主權遭受侵害之犯罪被害人,依本法所為之金錢給付。

這表示,只要您的家人因性侵害行為導致性自主權受損,就有資格申請。特別要強調的是,性侵害受害者除了身體上的傷害,心靈必然承受巨大痛苦。關於這份精神上的痛苦,法律上是推定存在的,也就是說,被害人不需要額外去證明自己「受有重大精神痛苦」才能申請精神慰撫金。只要性侵害的事實明確,這部分的補償就應被考量。

補償金有多少?依情節輕重分等級

性侵害補償金的金額,會根據犯罪情節的輕重有所不同,依照《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7條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28條規定,補償金分為三個等級,金額範圍如下:

等級補償金額範圍 (新臺幣)認定依據 (主要參考起訴書所載法條)
第一級30萬元至40萬元情節最嚴重者
第二級20萬元至30萬元情節次重者
第三級10萬元至20萬元情節較輕者

審議委員會會根據檢察官的起訴書所載被告所犯法條,來認定案件屬於哪個等級。即使案件最終檢察官做出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只要犯罪事實明確,審議會仍有權決定核發補償金。

如何申請補償金?把握時效是關鍵!

申請性侵害補償金的流程並不複雜,但有幾個重點務必留意:

誰可以申請?要向哪個單位申請?

  • 申請主體是被害人本人
  • 您需要向犯罪發生地的「審議會」 提出書面申請(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62條)。

申請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33條規定,您需要填寫「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刑事案件的起訴書或判決書、驗傷診斷書、醫療費用單據、心理復健費用單據等。資料不齊全會被通知補正。

最重要提醒:申請時效!

這是許多被害人家屬最容易忽略,也最容易導致申請被駁回的關鍵。

重要提醒: 申請補償金有時效限制!如果您的親人是在《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施行(112年1月7日)之前遭受侵害,那麼申請時效通常是從「知悉犯罪事實」起算2年。即使新法已將時效延長至5年,舊案仍可能適用舊法規定,務必把握時間。

白話來說,如果您的親人是在2023年1月7日新法上路前遭受性侵害,那麼您就必須在「知道親人受害事實」的2年內提出申請。一旦超過這個時效,即使案件屬實,也可能無法獲得補償。

真實案例:從故事中學習,避免錯失權益

案例一:小芳的故事——心靈的傷痛無需證明

小芳(化名)在獄中不幸遭猥褻,申請精神慰撫金卻遭駁回。法院最終撤銷決定並強調:性侵害被害人因性自主權受侵害,身心傷害嚴重,心靈必然遭受極大痛苦。申請精神慰撫金時,被害人「不需要額外證明自己受有重大精神痛苦」 。只要性侵害事實存在,法律即推定精神痛苦。此案提醒家屬:親人所受的心靈創傷,是法律認可且應被補償的。

案例二:阿華的遺憾——時效是爭取權益的關鍵

阿華(化名)的妹妹在2019年7月遭受性侵害。直到2021年7月,阿華才為妹妹申請補償金,卻因超過2年時效遭駁回。法院解釋,因受害時點在新法生效(2023年1月7日)前,適用舊法「知悉犯罪事實起算2年」的時效。此案沉痛提醒我們,申請補償金務必把握黃金時效,了解案件發生時所適用法律,以免錯失權益。

國家求償權:會影響我拿錢嗎?

請您放心,國家支付補償金後,只會向犯罪行為人(加害人)或依法應負賠償責任的人追討這筆錢,而不會影響被害人獲得補償金的權利。

根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101條的過渡規定,如果您的親人是在新法修正施行前(即2023年1月7日前)申請補償金的案件,國家仍會依照舊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12條)的規定,向加害人行使求償權。這代表國家在補償被害人後,會「代位」被害人向加害人追討,讓加害人最終仍需承擔其應負的責任。

除了補償金,還有其他協助嗎?

除了國家提供的犯罪被害補償金外,您也可以向直轄市、縣(市)的主管機關(例如:社會局)申請其他的補助(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8條)。這些補助可能包含:非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的醫療費用、驗傷與採證費用、心理復健費用、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建議您可以向當地的社會局或相關單位諮詢,了解更多可申請的資源。

結語:為摯愛爭取應有權益,我們與您同行

面對性侵害的傷痛,法律雖然無法完全彌補心靈的創傷,但它提供了一條途徑,讓被害人能獲得一份來自國家的支持與補償。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更清楚地了解性侵害補償金的相關規定與申請要點。

請記住以下幾點:

  • 把握時效: 這是申請補償金最重要的環節,務必在時間內提出申請。
  • 無需證明「重大」精神痛苦: 法律推定性侵害受害者有精神痛苦,這份補償是您親人應得的。
  • 備齊文件: 仔細準備相關證明資料,有助於申請的順利進行。
  • 善用資源: 除了國家補償金,地方政府也提供多項補助,請主動諮詢。

律點通知道這條路並不容易,但請相信,您和您的家人並不孤單。勇敢地為摯愛爭取應有的權益,讓法律成為您堅實的後盾。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性侵害補償金的目的是什麼?

A: 這筆補償金是國家為了保障因性侵害而受害的親人權益,並減輕他們在生理、心理及經濟上的痛苦所提供的金錢協助。它是一種「公法上請求權」,獨立於加害人應負的民事賠償責任,所以即使加害人未賠償,國家補償金仍可申請。

Q: 申請性侵害補償金,精神上的痛苦需要特別證明嗎?

A: 不需要。法律上對於性侵害被害人所受的精神痛苦是「推定存在」的。這表示,只要性侵害的事實明確,您的親人就無需額外去證明自己承受了「重大精神痛苦」,即可申請精神慰撫金的補償。

Q: 如果加害人還沒被判刑,可以申請補償金嗎?

A: 可以。即使檢察官對加害人做出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或是案件仍在偵查審理中,只要犯罪事實明確,審議會仍可依據相關資料(如驗傷單、警方筆錄等)決定核發補償金。少年事件也會依少年法院(庭)的調查結果決定。

Q: 申請性侵害補償金有時間限制嗎?

A: 有,而且非常重要!如果您的親人是在《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施行(112年1月7日)之前遭受侵害,申請時效通常是從「知悉犯罪事實」起算2年。即使新法已將時效延長至5年,舊案仍可能適用舊法規定,務必把握時間及早提出申請。

Q: 除了國家補償金,還有其他管道可以獲得協助嗎?

A: 有的。除了國家層級的犯罪被害補償金,您也可以向直轄市、縣(市)的主管機關(例如:社會局)申請其他補助,像是非健保給付的醫療費用、驗傷與採證費用、心理復健費用、訴訟及律師費用等。建議您可以主動向當地社會局或相關單位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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