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企業洗錢防制:解析構成要件與實務風險

企業洗錢防制:解析構成要件與實務風險

律點通
2025-06-25
5分鐘
刑事洗錢防制企業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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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負責人,您是否曾為了公司資金周轉、員工行為或不慎介入不明金流而感到焦慮?在台灣,隨著《洗錢防制法》的嚴格實施,企業與個人都必須對洗錢風險有高度警覺。一個不經意的行為,可能就讓您或公司捲入嚴重的法律訴訟。今天,律點通將為您深入解析洗錢罪的構成要件、常見陷阱與實務案例,幫助您防範未然,保護企業資產與個人清譽。

揭開洗錢罪的神秘面紗:老闆必懂的法律底線

洗錢,簡而言之,就是將不法所得「漂白」,使其看起來像是合法來源。這不僅是電影情節,更是現實中企業經營者可能面臨的法律地雷。根據台灣的《洗錢防制法》,洗錢行為的定義非常廣泛:

《洗錢防制法》第2條:「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一、隱匿特定犯罪所得或掩飾其來源。二、妨礙或危害國家對於特定犯罪所得之調查、發現、保全、沒收或追徵。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四、使用自己之特定犯罪所得與他人進行交易。」

這表示,只要您隱匿不法所得、妨礙政府追查、甚至只是收受或使用了來自特定犯罪的錢財,都可能構成洗錢。而所謂的「特定犯罪」,範圍更是廣泛,包括最輕本刑為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的罪,以及常見的詐欺取財罪(《刑法》第339條)等。

《洗錢防制法》第3條:「本法所稱特定犯罪,指下列各款之罪:一、最輕本刑為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二、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罪。」

這意味著,許多您可能認為與自己無關的犯罪,例如詐騙集團的詐欺所得,一旦流經您的帳戶或經手,都可能讓您成為洗錢罪的被告。

洗錢罪的「主觀」與「客觀」要件:您是否「知道」或「應該知道」?

要構成洗錢罪,除了客觀上實施了上述洗錢行為,更關鍵的是行為人的「主觀」意圖。您不一定需要明確知道錢是怎麼來的,只要「預見」這筆錢可能來自不法,卻仍「容任」其發生,就可能被認定具有「不確定故意」。

實務上,法院會綜合評估許多細節,例如:

  • 您獲得報酬的金額是否異常高?
  • 您應徵的工作內容是否模糊不清?
  • 您的工作方式是否違反常理(例如要求您頻繁提領、轉帳不明款項)?

這些都可能成為法院判斷您是否具有洗錢「不確定故意」的依據。

共同正犯與幫助犯:一線之隔,天壤之別

在洗錢案件中,常會涉及到「共同正犯」與「幫助犯」的區分,這對刑責影響甚鉅。

《刑法》第30條:「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簡單來說,如果您只是提供帳戶,但沒有進一步參與提領、轉帳等行為,且沒有積極掩飾不法所得的意圖,可能只會被認定為幫助犯。然而,若您提供了帳戶後,還依照指示將款項提領、轉匯至其他帳戶,製造金流斷點,即使您聲稱是「聽從指示」,也極可能被認定為洗錢罪的「共同正犯」,面臨更重的刑責。

實務案例解析:從故事看懂洗錢陷阱

為了讓您更具體理解,我們來看兩個改編自真實案例的情境故事:

案例一:公司財務人員的「異常任務」

情境故事: 某中小型企業的財務經理陳先生,透過網路應徵了一份「兼職會計」工作,對方聲稱業務量大,需要臨時協助處理一些資金轉帳。對方給予的報酬非常優渥,遠超市場行情。陳先生起初不疑有他,按照指示頻繁地從公司帳戶提領、轉帳大筆款項到多個陌生帳戶,並將提領出的現金交給指定人士。對方聲稱這是為了「避稅」或「方便資金調度」。

法律點評: 最終,這些款項被查出是詐騙集團的不法所得。雖然陳先生聲稱自己只是「聽從指示」,不知道錢的來源,但法院認為,其工作內容與報酬明顯異常,且提領轉帳行為客觀上已達到「切斷金流、阻撓追查」的效果。因此,法院認定陳先生具有洗錢的「不確定故意」,構成洗錢罪的「共同正犯」。這個案例警示我們,對於異常優渥且工作內容模糊的任務,務必提高警覺。

案例二:借出公司帳戶的「好心」與「代價」

情境故事: 小型貿易公司負責人林老闆,因為朋友急需周轉,對方聲稱自己公司帳戶有問題,希望暫借林老闆的公司帳戶收取一筆款項,並承諾會盡快歸還。林老闆基於情誼答應了。款項進帳後,朋友又請林老闆幫忙將這筆錢「轉匯」到另外幾個帳戶,理由是「方便資金調度」。林老闆覺得只是舉手之勞,便照做了。

法律點評: 後來這筆款項被查出是詐騙所得。雖然林老闆最初只是「借出帳戶」,但其後續「轉匯款項」的行為,客觀上已製造了金流的追查斷點,具有掩飾、隱匿犯罪所得的效果。法院認為,依一般人的謹慎經驗,對這種不尋常的資金流動應有所懷疑,因此認定林老闆具有洗錢的「不確定故意」,構成洗錢罪。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僅僅提供帳戶或許還有爭議,但若進一步參與資金的流轉,風險將大幅升高。

企業負責人的風險預防與自保

《刑法》第2條第1項:「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特別提醒您,洗錢防制法已於民國113年7月31日修正公布,並於同年8月2日生效。新法對洗錢罪的刑度有所調整,未來法院將會依據「從舊從輕原則」,適用對行為人最有利的法律。這也代表著,洗錢罪的法律風險只會越來越高。

如何保護您的企業與個人?

  • 切勿輕易提供公司或個人帳戶、提款卡、密碼:這是洗錢集團最常利用的工具。一旦提供,您的帳戶將成為犯罪工具,您也可能因此捲入詐欺或洗錢案件。
  • 警惕異常優渥的工作機會或投資方案:對於聲稱「輕鬆賺錢」、「高薪」但工作內容不明確,或要求提供銀行資料、提款卡的工作,務必提高警覺。
  • 不明款項的處理:若公司帳戶突然收到不明款項,應立即向銀行或警方通報,切勿依他人指示提領或轉帳。
  • 強化員工法治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洗錢防制宣導,特別是財務、業務等接觸金流的部門。

結語

作為企業負責人,您不僅要專注於事業發展,更要對潛在的法律風險保持警惕。洗錢罪的認定範圍廣泛,且司法實務趨於嚴格,一個不慎就可能讓您面臨嚴峻的法律後果。請務必牢記本文所提供的建議,保護您的企業與個人,遠離洗錢風暴。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洗錢罪?我公司會不會不小心觸犯?

A: 洗錢罪是指將犯罪所得「漂白」的行為,使其看似合法。這包括隱匿不法資金來源、妨礙追查、或收受、使用他人的犯罪所得。企業經營中,若您或員工不慎經手不明款項,或為不明目的轉移資金,即便您聲稱不知情,只要客觀行為構成洗錢要件,且您應有所預見,就可能構成洗錢罪。

Q: 我只是把公司帳戶借給朋友或合作夥伴使用,會構成洗錢嗎?

A: 單純借出帳戶本身不一定構成洗錢罪,但風險極高。如果該帳戶被用於接收犯罪所得,而您進一步參與了提領、轉帳等行為,即使是聽從指示,也極可能被認定為洗錢罪的「共同正犯」,因為您的行為客觀上已協助掩飾金流。務必避免任何形式的帳戶出借行為。

Q: 如果我不知道錢是不法的,還會構成洗錢嗎?

A: 洗錢罪的主觀要件是「故意」,但這包含「不確定故意」。意思是,您不一定需要明確知道錢來自哪個犯罪,只要您「預見」這筆錢可能來自不法,卻仍「容任」其發生,例如工作內容或報酬異常、要求頻繁轉帳等,法院仍可能認定您具有洗錢的不確定故意,進而成立犯罪。

Q: 洗錢罪的刑責很重嗎?新舊法有什麼差別?

A: 洗錢罪的刑責相當重,一般洗錢罪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並科高額罰金。新修訂的《洗錢防制法》已於113年8月2日生效,針對洗錢金額有不同的刑度區分,且取消了舊法關於刑度不得超過特定犯罪最重本刑的限制。實務上法院會依「從舊從輕原則」適用對被告最有利的法律,但整體而言,打擊洗錢的力度持續加強。

Q: 公司帳戶突然收到一筆不明款項,我該怎麼辦?

A: 收到不明款項時,切勿依任何指示提領或轉帳。您應立即向開戶銀行通報,並向警方報案說明情況。保留所有相關的通訊記錄和交易明細,以證明您已善盡告知義務並無不法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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