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信貸員自保指南:解析客戶審查義務,防制詐欺與洗錢風險

信貸員自保指南:解析客戶審查義務,防制詐欺與洗錢風險

律點通
2025-06-27
5分鐘
刑事金融法規洗錢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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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貸員,您是否正為客戶審查義務感到焦慮?

在現今詐騙手法層出不窮的社會裡,金融機構,特別是站在第一線的信貸員們,所肩負的責任日益加重。您可能正因客戶審查(CDD)上的疏忽而面臨法律挑戰,甚至被捲入詐欺或洗錢案件。別擔心,律點通將為您深入剖析台灣的相關法規,助您釐清義務,掌握自保之道。

客戶審查義務不僅是法規要求,更是保護您個人與公司免受不法侵害的關鍵防線。理解這些規定,能讓您在面對複雜的業務情境時,更有底氣、更懂得如何應對。

您的法定義務:認識客戶與持續審查

信貸員在業務上最核心的義務,莫過於《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所規範的「確認客戶身分」(CIP)與「持續審查」(ODD)。這些規定是為了確保金融交易的透明與合法,有效阻斷洗錢與資恐的資金流動,現在也延伸至防制詐欺。

1. 確認客戶身分 (Customer Identification Program, CIP)

這不只是核對身分證那麼簡單,它要求您深入「認識你的客戶」。

  • 禁止匿名或假名:這是最基本的原則,金融機構絕不能接受客戶以匿名或假名建立業務關係。這意味著所有客戶都必須有真實的身分。
  • 何時需要確認?
  • 與客戶建立新的業務關係時。
  • 進行特定金額以上交易(例如新臺幣五十萬元,含等值外幣)。
  • 辦理新臺幣三萬元以上的跨境匯款。
  • 發現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時。
  • 對過去取得的客戶資料真實性有所懷疑時。
  • 如何確認?
  • 辨識與驗證:透過可靠、獨立的文件(如身分證、護照、公司登記證明)來辨識並驗證客戶身分。
  • 實質受益人:這是關鍵!您需要穿透表象,找出最終控制或受益於該帳戶或交易的「自然人」。例如,對於公司客戶,要查明最終持有超過25%股份或有實質控制權的人是誰。這是為了防止犯罪分子利用公司結構隱匿真實身分。
  • 了解業務目的:確認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的目的與性質,例如是為了個人理財、公司營運還是其他。

2. 持續審查 (Ongoing Due Diligence, ODD)

客戶審查不是一次性的任務,而是一個動態、持續的過程。即使客戶已經是您的舊客戶,仍需定期檢視其資料與交易活動。

  • 定期檢視與更新:根據客戶的風險程度,定期審查其身分資料是否仍屬最新、正確。高風險客戶至少每年需要檢視一次。
  • 交易監控:審視客戶的交易模式是否與其業務性質、風險狀況相符。若出現異常,必要時需進一步了解資金來源。
  • 重大變動時再次確認:當客戶的身分、背景資訊或交易模式發生重大改變時,您應依據CIP的標準再次確認客戶身分。

3. 風險基礎方法 (Risk-Based Approach, RBA)

這項原則要求您「彈性」運用資源。簡單來說,就是把有限的精力用在刀口上。

  • 風險分級:根據客戶類型、業務性質、地域、產品或服務等因素,將客戶區分為高、中、低風險等級。
  • 強化措施 (EDD):對於高風險客戶,您需要採取更深入的審查措施,例如取得高階主管同意、深入了解其財富及資金來源,並加強持續監控。
  • 簡化措施 (SDD):對於低風險客戶,在特定條件下可採取較簡化的審查。但請注意,如果客戶來自高風險地區或有任何可疑之處,則不得簡化。

詐欺防制新法:信貸員的額外警惕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的實施,進一步強化了金融機構在防制詐欺上的責任,直接影響到信貸員的日常業務: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金融機構對存款帳戶、電子支付帳戶及信用卡,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對疑似涉及詐欺犯罪之異常帳戶,應強化確認客戶身分,並得採取持續審查、暫停交易功能、拒絕建立業務關係等控管措施。」

這表示,當您發現客戶帳戶有任何「疑似涉及詐欺犯罪」的異常時,不僅要強化客戶身分確認,更有權力採取如暫停交易、甚至拒絕業務關係等控管措施。這條文賦予您更大的權力,也意味著更重的責任。

實務情境探討:個資保護與防制洗錢的平衡

信貸員在執行客戶審查時,常會遇到一個疑問:在蒐集客戶資料以防制洗錢的同時,會不會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

情境故事:

信貸員小陳在審核一筆大額貸款時,需要將客戶資料輸入公司的洗錢防制名單比對系統。這個系統是透過第三方機構(例如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的服務。小陳心裡嘀咕:「這樣把客戶資料給第三方比對,會不會違反個資法啊?客戶會不會告我?」

主管機關觀點與實務應用:

針對類似小陳的疑慮,金管會曾發布 法律字第10603501350號 解釋函,明確指出:

金融機構為了落實《洗錢防制法》的要求,利用集中保管結算所等第三方機構建置的洗錢防制名單查詢系統,將客戶資料與名單進行比對,這項行為被認定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但書第2款「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的例外規定。

這對您的意義是:

  1. 合法性基礎:在防制洗錢的明確目的下,透過第三方進行資料比對是合法的,因為這被視為一種重要的公共利益行為,有助於維護金融秩序與國家安全。
  2. 責任不免除:即使可以依賴第三方協助,金融機構(包括您,作為第一線執行者)仍需負確認客戶身分、保護客戶資料的最終責任。您必須確保第三方在處理客戶資料時,也能符合個資法的安全管理要求,並對其行為進行適當的監督。

這個解釋函給了信貸員們在執行洗錢防制義務時,關於個資利用上的明確指引,讓您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能更有效率地執行任務。

信貸員的自保策略:實務操作指引

面對日益嚴峻的法規要求和詐欺挑戰,信貸員可以從以下幾點著手,強化自身防護:

  • 熟悉內部作業程序:請確保您的團隊或您個人,對於客戶審查有一套標準作業流程(SOP),並確實遵循。這SOP應涵蓋身分確認、持續審查、可疑交易申報等環節。
  • 精準執行風險評估:對每位客戶進行風險分級,並依據風險等級採取相應的審查強度。對於高風險客戶,務必深入了解其財富與資金來源,不留任何模糊空間。
  • 重視實質受益人辨識:這是防制洗錢的重中之重。務必向法人客戶要求提供足夠的文件,並透過公開資訊交叉驗證,確保實質受益人資訊的真實性與完整性。
  • 持續監控交易行為:建立習慣,定期審視客戶的交易是否與其業務特性相符。若發現異常,立即啟動內部程序,深入分析其合理性。
  • 即時更新客戶資料:客戶的身分或背景資訊若有重大變動,務必立即進行更新與再次確認。這能確保您掌握的客戶資訊始終是最新、最準確的。
  • 妥善保存紀錄:所有客戶審查相關的文件、資料、審查過程及評估結果,都應完整記錄並妥善保存,以備未來查核。
  • 加強專業訓練:定期參與防制洗錢及詐欺防制相關的內部或外部培訓,提升您辨識與處理可疑交易的能力。

結語:客戶審查是您的最佳保護傘

身為信貸員,您的專業與謹慎是維護金融秩序的第一道防線。客戶審查義務不再只是繁瑣的行政程序,更是您保護自身免於法律風險、安心執業的關鍵。透過深入理解並確實執行這些義務,您不僅能符合法規要求,更能有效阻絕不法行為,成為一位真正值得信賴的金融專業人士。

請記住,每一次仔細的審查,都是為自己和公司架起一道堅實的防護網。掌握這些知識,讓您在瞬息萬變的金融環境中,穩健前行,無懼挑戰。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實質受益人」?信貸員為何需要特別注意?

A: 實質受益人是指最終控制或受益於某帳戶或交易的自然人。信貸員需要特別注意,因為犯罪分子常利用公司、信託等複雜結構來隱藏其真實身分進行洗錢或詐欺。辨識實質受益人,能幫助您穿透這些表象,找到真正的資金來源與控制者,有效防範不法行為。

Q: 如果客戶不配合提供完整的審查資料,我該怎麼辦?

A: 根據《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3條,若無法在合理時限內完成客戶身分確認,您應終止與該客戶的業務關係。此外,如果客戶拒絕提供必要資訊,或其行為讓您懷疑涉及洗錢或資恐,您應考量申報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並拒絕建立業務關係或終止現有關係。

Q: 高風險客戶與一般客戶的審查有何不同?我該如何判斷?

A: 高風險客戶需要採取「強化措施」(EDD),例如在建立業務關係前需取得高階主管同意、深入了解其財富及資金來源,並加強持續監督。判斷高風險客戶需考量多重因素,如客戶的業務性質(如現金密集行業)、地理位置(如高風險國家)、複雜的交易結構、或客戶本身是政治性重要人物(PEP)等。您的公司應有明確的風險評估標準,請務必遵循。

Q: 我已經核貸了,但後來發現客戶有異常交易,我需要做什麼?

A: 這屬於「持續審查」(ODD)的範疇。您應立即對該異常交易進行詳細審視,評估其是否與客戶的業務性質、風險狀況相符。若有疑慮,應進一步了解資金來源,並依據公司內部規定,啟動可疑交易申報程序。同時,根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對疑似涉及詐欺的異常帳戶,應強化確認客戶身分並可採取暫停交易功能等控管措施。

Q: 如果我的公司利用第三方系統協助進行洗錢防制名單比對,責任還在我身上嗎?

A: 是的,即使您的公司依賴第三方系統(如集保公司)協助進行洗錢防制名單比對,根據《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7條及相關解釋,金融機構(以及執行業務的信貸員)仍需負確認客戶身分的最終責任。您必須確保第三方能立即提供所需資訊,且其處理方式符合規範。這意味著您仍需對第三方服務進行適當的監督,確保資料安全與合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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