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帳戶突然被凍結?別慌!一篇搞懂原因、自保與解凍指南

帳戶突然被凍結?別慌!一篇搞懂原因、自保與解凍指南

律點通
2025-06-27
5分鐘
刑事刑事法律金融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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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戶突然被凍結?別慌!一篇搞懂原因、自保與解凍指南

當您發現銀行帳戶突然無法使用,款項無法進出,那種焦慮與無助感肯定讓您心急如焚。這很可能就是您的帳戶被「凍結」了!在台灣,帳戶凍結多半與刑事案件偵查有關,特別是詐欺或洗錢。但別擔心,律點通將帶您一步步釐清帳戶凍結的原因、您可能面臨的法律問題,以及最重要的——該如何自保與尋求解凍!

為什麼我的帳戶會被凍結?解析「警示帳戶」與「衍生管制帳戶」

您的帳戶之所以被凍結,通常是因為它被列為「警示帳戶」或「衍生管制帳戶」。

  • 警示帳戶:當司法警察機關(例如警察局、調查局)在偵辦詐欺、洗錢等案件時,發現您的帳戶涉入不法金流,就會通報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並將您的帳戶列為「警示帳戶」。一旦被列為警示帳戶,銀行會立刻暫停該帳戶的所有交易功能,連匯入的錢也會自動退回給匯款人。
  • 衍生管制帳戶:如果您的某個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那麼您名下在同一家銀行開立的其他帳戶,或是其他銀行開立的帳戶,也可能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這些帳戶同樣會受到限制,例如無法使用提款卡、網路轉帳等電子支付功能,匯入款項也會被退回。

這些措施的目的,是為了阻斷不法金流,保全犯罪所得,並協助司法機關偵查。

我會不會有法律責任?詐欺與洗錢的法律界線

帳戶被凍結不代表您一定有罪,但確實可能牽涉到法律責任。了解相關法條,能幫助您釐清狀況。

  • 詐欺罪:這是最常見的狀況。如果您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即使您聲稱不知情,檢察官或法院仍會判斷您是否「明知或可預見」帳戶將被用於詐欺,卻仍「放任其發生」。

《刑法》第339條 (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如果您的行為符合特定加重情節,例如詐騙集團有三人以上共同犯案,或利用網路散布詐騙訊息,就可能構成加重詐欺罪,刑責會更重。

《刑法》第339-4條第1項第2、3款 (加重詐欺罪):「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在詐欺案件中,法院會判斷您是共同正犯(與詐騙集團有犯意聯絡,一起詐騙)還是幫助犯(提供帳戶協助詐騙,但主觀上沒有要一起詐騙的意圖)。這兩者刑責不同。

《刑法》第28條 (共同正犯):「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 《刑法》第30條第1項 (幫助犯):「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 洗錢罪:洗錢罪的重點在於「掩飾或隱匿」犯罪所得的來源、性質或去向,讓不法的錢看起來合法。實務上,單純提供帳戶讓詐騙款項匯入,如果沒有進一步的「掩飾」行為(例如把錢轉入多個帳戶、提領後再存入其他帳戶製造金流斷點),通常不會被認定構成洗錢罪,而會以詐欺罪論處。

《洗錢防制法》第2條 (洗錢定義):「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 (洗錢罪):「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 民事賠償責任:即使刑事上無罪,但若您的帳戶被用於詐欺,導致被害人受損,被害人仍可能依《民法》向您請求損害賠償。這屬於「侵權行為」的範疇。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 (侵權行為):「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些案例告訴我們什麼?

以下兩個真實案例,或許能幫助您更了解法院如何判斷這些案件:

案例一:誤信朋友借帳戶,法院判決無罪

小林的朋友阿強說自己的帳戶被凍結了,急需借用小林的帳戶收一筆款項。小林不疑有他,便把自己的玉山銀行帳戶借給了阿強。沒想到,這個帳戶後來收到了詐騙款項,導致小林的帳戶也被列為警示帳戶。檢察官認為小林應該可以預見帳戶會被用於不法,因此起訴他。

法院怎麼說? 法院認為,雖然阿強的帳戶曾被凍結,且經濟狀況不佳,但這並不足以直接推斷小林就「知道」或「預見」自己的帳戶會被用於詐騙。法院還注意到,匯入小林帳戶的款項金額不大,而且小林是拿自己的現金給阿強,而不是從被凍結的帳戶提領,這些行為都與常見的詐騙集團手法不同。最終,法院認定小林確實是誤信朋友,判決他無罪。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法院在判斷「人頭帳戶」是否有罪時,會非常嚴格地審查行為人的主觀意圖。並非只要帳戶被用於詐騙就一定有罪,法院會綜合考量所有證據,包括您與借用人的關係、款項金額、資金流向、您的行為模式等等,來判斷您是否真的「知情」或「預見」不法。

案例二:提供帳戶後又提領,詐欺罪成立但洗錢罪不成立

阿華和小美因為之前帳戶被凍結過,為了拿到所謂的「帳戶凍結賠償款」,再次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並依指示提領了款項。檢察官以詐欺罪和洗錢罪起訴他們。

法院怎麼說? 法院認定阿華和小美構成加重詐欺罪的共同正犯。然而,法院撤銷了原審洗錢罪的認定,認為他們只是提供自己的帳戶讓詐騙款項匯入,並提領款項,並沒有進一步把錢轉來轉去、製造金流斷點等「掩飾或隱匿」的行為。款項的流向是明確可查的,這種行為不足以改變詐欺所得的本質,因此不構成洗錢罪。此外,考量到阿華和小美已經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法院也酌情減輕了他們的刑責,並且沒有宣告沒收或追徵。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詐欺罪和洗錢罪的構成要件是不同的。並非所有涉及詐騙款項的行為都構成洗錢罪,洗錢罪的核心在於「掩飾或隱匿」犯罪所得。同時,如果您不幸涉案,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將有助於爭取較輕的判決,甚至可能減輕沒收或追徵的金額。

帳戶凍結了,我該怎麼辦?您的行動指南

  1. 確認凍結原因
  • 第一時間聯繫您的開戶銀行,詢問帳戶被凍結的原因,以及是哪個司法機關(警察局、調查局或檢察署)通報的。銀行通常會告知是「警示帳戶」或「衍生管制帳戶」。
  1. 聯繫偵辦機關
  • 根據銀行提供的資訊,主動聯繫偵辦案件的司法警察機關或檢察署。了解案件的初步狀況,並表示願意配合調查。
  1. 積極提供證明文件
  • 如果您是無辜的,務必積極準備並提供證據,證明帳戶內款項的合法來源,以及您對詐欺行為並不知情或無犯意。例如:
  • 證明款項是您的薪資、投資收益、借貸、親友贈與等合法收入證明。
  • 與借用您帳戶的人或交易對象的對話紀錄、契約、匯款證明等,證明您是被欺騙或誤信。
  • 證明您已積極配合調查,並無任何掩飾或隱匿的行為。
  1. 聲請解除凍結
  • 偵查階段:若帳戶在偵查中被凍結,您可以向偵辦的檢察官聲請解除凍結。如果檢察官駁回,您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1項第1款,向檢察官所屬的法院聲請撤銷或變更這項處分。
  • 審判階段:若案件已進入法院審判,您可以向承審法官聲請解除凍結。法院會審酌是否有繼續扣押的必要性。
  • 判決確定後:如果案件最終判決您無罪確定,或未宣告沒收帳戶內的款項,或犯罪所得已繳回,您的帳戶就應該解除凍結。您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1項前段或第317條前段聲請發還款項。

常見疑問與風險提醒

帳戶凍結對生活影響巨大,以下是一些您必須知道的重點:

  • 切勿輕易出借帳戶:即使是親朋好友,也務必謹慎。詐騙集團常利用人情壓力或高額報酬誘騙他人提供帳戶,讓您在不知不覺中成為共犯。
  • 警惕「帳戶凍結賠償」陷阱:詐騙集團可能以「帳戶被凍結,需要借用帳戶收款來獲得賠償」為由,誘騙您提供帳戶。這本身就是另一種詐騙手法,千萬不要上當!
  • 注意異常金流:如果您的帳戶突然有不明款項匯入,或是有人要求您頻繁、小額、快速地提領或轉帳,務必提高警覺,這很可能是詐騙的徵兆。
  • 保留所有交易紀錄:所有與帳戶相關的對話紀錄、匯款證明、契約文件等,都應該妥善保存,這些都是您日後證明清白的關鍵證據。

結論:冷靜應對,積極自保

帳戶被凍結,無疑是個令人頭痛的狀況。但請記住,保持冷靜、積極應對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掌握自保與解凍的步驟,並在第一時間採取正確行動,您就能更有力地捍衛自身權益,早日擺脫帳戶凍結的困境。面對不明來歷的誘惑,務必提高警覺,保護好您的個人金融資訊,才能避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的帳戶被凍結了,但我是無辜的,該怎麼證明清白?

A: 您需要積極向偵辦機關(警察局、調查局或檢察署)提供證據。這包括證明帳戶內款項的合法來源(例如薪資單、投資收益證明、借貸合約等),以及您與借用帳戶者或交易對象的對話紀錄、契約、匯款證明等,以證明您確實是被欺騙或誤信,對詐欺行為並不知情或無犯意。同時,積極配合所有調查,不隱匿任何資訊,展現您的清白態度。

Q: 帳戶被凍結後,我名下其他銀行帳戶也會受影響嗎?

A: 是的,很有可能。如果您的某個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您在同一家銀行開立的其他帳戶,或是在其他銀行開立的帳戶,也可能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這些衍生管制帳戶同樣會受到限制,例如無法使用提款卡、網路轉帳等電子支付功能,匯入款項也會被退回。

Q: 如果我只是把帳戶借給朋友,沒有參與詐騙,會被判洗錢罪嗎?

A: 不一定。根據台灣實務見解,單純提供帳戶供詐欺款項匯入,若沒有進一步的「掩飾或隱匿」行為(例如將款項轉入多個帳戶、提領後再存入其他帳戶以製造金流斷點),通常不會被認定構成洗錢罪,而會以詐欺罪的「幫助犯」論處。洗錢罪的核心在於「掩飾或隱匿」犯罪所得,使其看起來合法化。

Q: 帳戶凍結後,我還能領取薪水或處理其他款項嗎?

A: 一旦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其全部交易功能都會被暫停,包括提領、轉帳、匯入等。這意味著您無法透過該帳戶領取薪水或處理其他款項。因此,您需要盡快處理凍結問題,或暫時使用其他未被凍結的帳戶來應對日常開銷。如果所有帳戶都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您可能需要透過親友協助,或向銀行申請開設基本生活費專戶(需符合特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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