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虛擬貨幣洗錢案自保指南:解析台灣法律與實務判決

虛擬貨幣洗錢案自保指南:解析台灣法律與實務判決

律點通
2025-06-29
5分鐘
刑事洗錢防制虛擬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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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被告必讀:別讓你的投資變成洗錢的工具

您是否也因為平常的虛擬貨幣交易,突然收到警方的通知或檢察官的傳票,甚至銀行帳戶、虛擬貨幣帳戶被凍結?面對突如其來的指控,感到徬徨無助?在台灣,隨著虛擬貨幣的普及,詐騙集團也將其作為洗錢的工具,導致許多無辜的投資者或交易者,在不知情或警覺性不足的情況下,捲入洗錢案件。

別擔心,這篇文章將以律點通的角度,為您深入解析台灣法律對於虛擬貨幣洗錢的規範,透過實際案例,幫助您釐清法律責任,並提供實用的應對建議。

什麼是「洗錢」?我只是在交易虛擬貨幣啊!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洗錢防制法》對「洗錢」的定義。這不僅僅是把錢從A帳戶轉到B帳戶那麼簡單:

《洗錢防制法》第2條:「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簡單來說,只要你「明知」或「預見」你處理的錢是來自詐欺、毒品等「特定犯罪所得」,卻仍透過虛擬貨幣的轉換、移轉、甚至只是「收受」或「持有」,來達到隱藏金流、製造斷點或協助他人逃避追訴的目的,就可能構成洗錢。

最關鍵的「主觀故意」:我真的不知道!

在洗錢案件中,被告最常辯稱的就是「我不知道那是贓款」、「我被騙了」。這就牽涉到法律上「主觀故意」的認定,也是判決的關鍵。根據《刑法》的規定:

《刑法》第13條:「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這條文說明了兩種「故意」:一種是「明知故犯」(直接故意),另一種是「預見其發生卻不在意」(不確定故意,俗稱未必故意)。

法院在判斷你是否具有「不確定故意」時,會綜合考量以下因素:

  • 你應該知道嗎? 你的智識程度、社會經驗,以及近年來詐騙新聞的普及程度,都會被納入考量。法院會認為,一般人對於不明金流應有所警覺。
  • 交易模式是否異常?
  • 交易對象陌生: 與完全不認識的網友進行大額交易?
  • 價格或報酬異常: 買賣虛擬貨幣的價格顯著高於市價,或收取高得離譜的佣金?
  • 金流不合理: 明明有正規交易所,卻選擇風險高的場外交易?或刻意製造多層轉帳?
  • 未盡查證義務: 作為交易者,你是否曾嘗試驗證對方身分或資金來源?
  • 報酬與風險是否對等? 為了微薄的報酬,卻承擔了極高的法律風險,這也會被法院視為異常。

新舊法怎麼適用?判刑會更重嗎?

《洗錢防制法》在113年8月2日進行了修法,新法提高了法定刑度。但別擔心,法院在適用法律時,會依據《刑法》的「從舊從輕原則」:

《刑法》第2條第1項:「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這表示,如果你的行為發生在修法之前,法院會比較新舊法,選擇對你最有利的法律來判決。因此,即使新法刑度提高了,你也不一定會被適用新法。

實務案例解析:他們為什麼被判有罪或無罪?

了解法條後,我們來看看真實案例,這能幫助你更具體地理解法院的判斷邏輯。

案例一:高價收幣的「個人幣商」為何被判有罪?

「小李」是一位經常在網路社群中進行虛擬貨幣場外交易的「個人幣商」。他發現有些買家願意出比交易所更高的價格向他購買虛擬貨幣,雖然對方身分不明,他仍照常收錢、發幣,賺取價差。直到有一天,他收到的款項被查出是詐騙集團的贓款,他因此被控洗錢。小李辯稱自己是合法幣商,不知道那是贓款,也沒有查證義務。

法院怎麼說? 法院最終判決小李有罪。法院認為,虛擬貨幣場外交易的匿名性高,金流本就容易涉入不法。小李身為有正常智識的成年人,面對多筆不明來源的大額款項,且交易價格明顯高於市價,卻毫不在意匯款人及買家的真實身分,甚至沒有進行任何查證,這足以證明他對資金來源的不法性具有「不確定故意」。法院認定,詐騙集團之所以選擇小李作為收受贓款的管道,正是看準了他這種「不在乎」的態度,因此小李的行為成為詐欺及洗錢犯行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案例二:被「高薪兼職」話術蒙蔽的無罪案例

「小紀」因為經濟拮据,在網路上看到一份「高薪兼職」的工作,對方聲稱是協助公司處理資金流動。對方以「簽約」、「公司經理」、「員工編號」、「車馬費」、「薪資」等話術,營造出合法公司的假象。小紀信以為真,便按照指示提供了自己的銀行帳戶,並將匯入的款項轉至虛擬帳戶購買虛擬貨幣後再轉入指定錢包。後來她被警方約談,才發現自己成了詐騙集團的幫兇。

法院怎麼說? 法院最終判決小紀無罪。法院認為,從小紀與詐欺集團的對話紀錄來看,對方確實使用了許多話術來欺騙小紀,使其誤以為是合法工作。加上小紀當時確實經濟狀況不佳,難免降低警覺性,未必能及時區辨真偽。法院強調,不能以一般人的智識程度和社會經驗,直接推論小紀一定具有相同的警覺性,因此在有合理懷疑存在時,應為有利於被告的認定。這個案例說明,若能提出具體證據證明自己確實被蒙蔽,仍有機會獲得無罪判決。

我該怎麼辦?給被告的實用建議

如果您不幸捲入虛擬貨幣洗錢案件,請務必冷靜應對,並採取以下行動:

  • 回想所有細節: 仔細回顧您與對方的所有對話、交易過程、金流走向。任何看似不重要的小細節,都可能是釐清案情的關鍵。
  • 整理並保留證據: 這是最重要的!包括但不限於:
  • 所有通訊軟體(如Line、Telegram、微信等)的對話紀錄。
  • 銀行帳戶的交易明細、匯款證明。
  • 虛擬貨幣交易所的交易紀錄、轉帳紀錄、錢包地址。
  • 任何證明您被欺騙或不知情的證據(如求職訊息、貸款申請紀錄等)。
  • 誠實陳述,但避免臆測: 在偵查或審判過程中,請誠實說明您所知道的事實,但對於不確定的部分,切勿憑空臆測或編造,以免造成反效果。

結語:提高警覺,保護自己

虛擬貨幣的匿名性和跨境性,使其成為不法分子洗錢的溫床。無論您是虛擬貨幣投資者或偶爾進行場外交易,都應提高警覺,保護好自己的帳戶和個人資料。對於任何要求提供帳戶、證件,或聲稱「高額報酬」的陌生邀約,務必再三查證。記住,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更沒有不勞而獲的財富。保持警惕,才能讓您的虛擬資產真正安全。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只是把錢轉來轉去,這樣也算洗錢嗎?

A: 洗錢行為不只包括「轉移」,即使是「收受、持有或使用」特定犯罪所得,也可能構成洗錢。重點在於你是否知道這些錢來自不法,以及你的行為是否客觀上造成了金流的掩飾或隱匿。法院會綜合考量你的主觀認知和客觀行為。

Q: 我不知道那是詐騙的錢,會被判刑嗎?

A: 法院會判斷你是否具有「主觀故意」。如果你能提出具體證據(如對話紀錄、交易過程中的合理查證),證明自己確實被詐騙集團的話術蒙蔽,且沒有預見金流不法,或已採取合理查證但仍受騙,就有機會爭取無罪。但若交易模式異常,且你未盡查證義務,法院可能認定你有「不確定故意」。

Q: 我的虛擬貨幣帳戶被凍結了怎麼辦?

A: 帳戶凍結通常是警方或檢察官偵辦洗錢或詐欺案件的初步措施。首先要保持冷靜,並盡快釐清凍結原因。建議您立即整理並保留所有相關交易紀錄、對話紀錄、匯款證明等,這些資料將有助於您向司法機關說明資金來源與去向,證明自己的清白。

Q: 個人幣商跟交易所差在哪?會影響判決嗎?

A: 雖然個人幣商不像大型虛擬通貨交易所直接受《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規範,但法院在判斷你的「主觀故意」時,會將這些法規的精神納入考量。如果你作為個人幣商,未對交易對象進行充分身分驗證或金流查證,且交易模式(如高價差、匿名交易)異常,仍可能被認定有洗錢的故意。法院會期待即使是個人交易者,也應對洗錢風險保持合理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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