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企業主必讀:犯罪所得沒收,您的資產安全指南

企業主必讀:犯罪所得沒收,您的資產安全指南

律點通
2025-06-27
5分鐘
刑事刑事法律企業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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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主必讀:當「犯罪所得沒收」找上門,您的資產如何自保?

身為企業負責人,您是否曾擔心,一旦不幸捲入法律糾紛,除了可能面臨刑責,辛苦累積的資產也會被國家沒收?這絕非杞人憂天。台灣法律對於「犯罪所得沒收」有著嚴謹的規定,旨在徹底剝奪不法利得,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然而,這項制度的複雜性,往往讓許多企業主感到困惑與不安。

今天,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這項重要的法律程序,從法條解析到實務案例,讓您對「犯罪所得沒收」有更清晰的認識,並學會如何保護您的合法權益。

什麼是「犯罪所得」?沒收的範圍有多廣?

首先,我們必須了解「犯罪所得」的定義。根據我國《中華民國刑法》第38條之1,犯罪所得不僅限於犯罪行為人直接取得的財物,其範圍比您想像的更廣:

《中華民國刑法》第38條之1:「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因下列情形之一取得犯罪所得者,亦同:一、明知他人違法行為而取得。二、因他人違法行為而無償或以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三、犯罪行為人為他人實行違法行為,他人因而取得。前二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第一項及第二項之犯罪所得,包括違法行為所得、其變得之物或財產上利益及其孳息。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

這條文揭示了幾個關鍵點:

  1. 誰的錢會被沒收? 不僅是犯罪行為人本人的所得,即使是犯罪行為人以外的第三人(例如公司或親友),如果「明知」或「無償/顯不相當對價」取得犯罪所得,也可能被沒收。
  2. 什麼是「犯罪所得」? 它不單指直接從犯罪行為中獲得的現金,還包括:
  • 變得之物: 例如用詐騙所得購買的房產、名車。
  • 財產上利益: 例如因犯罪而獲得的租金收入、使用利益,甚至性招待利益。
  • 孳息: 例如犯罪所得產生的利息。
  1. 沒收不到怎麼辦? 如果犯罪所得的原物已經滅失、被轉移或無法執行沒收,法院會「追徵其價額」,也就是要求您以其他合法財產來彌補。

此外,若涉及洗錢犯罪,《洗錢防制法》第25條甚至擴大了沒收範圍,即使無法證明特定財產與本案洗錢行為直接相關,只要有足夠證據證明其來自其他違法行為,也可能被沒收。這顯示了國家徹底剝奪不法利得的決心。

「沒收」與「追徵價額」的差異:沒收不到錢,就追你的合法資產

當法院宣告沒收時,原則上是沒收犯罪所得的「原物」。但實務上,許多犯罪所得早已被花用、轉移或難以追查。此時,法院便會啟動「追徵其價額」的機制。這意味著,即使犯罪所得的原物不在了,國家仍會從您的其他合法資產中,追繳相當於犯罪所得價值的金額。這對企業主而言,可能直接影響到公司的營運資金或個人名下財產。

沒判刑也會被沒收?認識「單獨宣告沒收」

您或許會想,如果檢察官對我不起訴,或給我緩起訴,是不是就沒事了?不,這不代表您的不法利得就能保住!

《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檢察官依第二百五十三條或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之物及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之犯罪所得,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

這條文規定了「單獨宣告沒收」制度。即使案件最終沒有進入實體審判(例如不起訴或緩起訴),只要有應沒收的犯罪所得,檢察官仍可向法院聲請單獨裁定沒收。這項制度確保了犯罪不法利得不會因為案件未起訴或緩起訴而逍遙法外,再次強調了「不讓犯罪者從犯罪中獲利」的原則。

被害人權益優先:錢會先還給被害人嗎?

這是一個許多企業主和被害人都關心的問題。我國法律明確採納「被害人優先主義」,優先保障被害人因犯罪所生的求償權。

《中華民國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 《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1項:「扣押物若無留存之必要者,不待案件終結,應以法院之裁定或檢察官命令發還之;其係贓物而無第三人主張權利者,應發還被害人。」 《刑事訴訟法》第318條第1項:「扣押之贓物,依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項應發還被害人者,應不待其請求即行發還。」

這表示,如果犯罪所得的贓物已經被扣押,而且被害人的身份明確,又沒有其他第三方主張權利,那麼檢察官會優先將這些款項直接發還給被害人,而不是先沒收歸國庫再讓被害人聲請。這能有效減輕被害人的程序負擔,也避免被告重複賠償的風險。

實務案例解析:沒收的界線在哪裡?

讓我們透過幾個實際案例,來看看法院在認定犯罪所得時的考量:

案例一:詐騙款項的歸還順序

王老闆的公司帳戶被詐騙集團利用,成為洗錢的工具。部分詐騙所得匯入其帳戶後,王老闆在警方調查時,主動將帳戶內剩餘的贓款提領並交由警方扣押。檢察官事後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這筆款項。

法院最終駁回了檢察官的聲請。法院認為,這筆被扣押的款項,其被害人身份明確,且王老闆也不爭執其來源。基於「被害人優先主義」,既然款項已經扣案且被害人明確,應由檢察官直接將款項發還給被害人,而不是由法院宣告沒收。這避免了被害人還要經過複雜的沒收程序才能拿回自己的錢,也降低了王老闆未來可能被重複求償的風險。

給企業主的啟示: 若您不幸涉入類似案件,且有扣押款項,應積極配合釐清被害人身份,並確認款項是否能優先發還被害人。這不僅有助於案件處理,也體現了您負責任的態度。

案例二:竊電挖礦所得的虛擬貨幣算「犯罪所得」嗎?

假設張老闆的公司為了節省電費,私下竊取電力來經營虛擬貨幣礦場,並因此挖到了一批虛擬貨幣。問題來了:這批虛擬貨幣,是否屬於竊電行為的「犯罪所得」呢?

實務上對此有過討論,最終多數見解認為,虛擬貨幣是透過挖礦機的運作和運算才取得的,並非竊電行為本身直接產生的對價或孳息。電能需要經過設備轉換才能產生經濟利益,如果將這類間接利益也認定為犯罪所得,將可能過度擴張沒收的範圍。因此,這批虛擬貨幣通常不被認定為竊電的直接犯罪所得。

給企業主的啟示: 犯罪所得的認定,強調與犯罪行為之間的「直接關聯性」。並非所有與犯罪行為沾上邊的經濟利益都會被沒收。理解這個原則,有助於您評估潛在的法律風險。

實務操作指引:企業主該如何應對?

面對「犯罪所得沒收」的潛在風險,企業主可以從以下幾點著手:

  1. 釐清資產來源: 平時就應建立完善的財務紀錄,確保每一筆資金的來源合法且可追溯。這在面對調查時,能有效證明您的資產並非不法所得。
  2. 區分公司與個人資產: 務必將公司與個人的財務獨立,避免混淆。這有助於在法律程序中,明確劃分資產歸屬,降低個人資產被牽連的風險。
  3. 積極配合調查: 若不幸涉案,應配合檢警調查,提供相關資料。對於被扣押的資產,若有合法來源或屬於被害人,應及時提出證據或說明。
  4. 了解被害人權益: 如果案件涉及被害人,且有扣押款項,可了解是否能優先發還被害人,這有助於案件的處理進程。

結論:掌握法律,保護您的企業與資產

「犯罪所得沒收」制度的宗旨是剝奪不法利得,而非無限擴張打擊面。作為企業負責人,深入理解這項制度,不僅能幫助您在面對司法程序時,更清楚自身的權利與義務,也能在日常經營中,建立更健全的合規機制,從根本上預防法律風險。面對複雜的法律問題,掌握資訊是保護自身權益的第一步。透過本文的解析,希望能讓您對「犯罪所得沒收」有更全面的認識,為您的企業資產多一層保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犯罪所得沒收會影響我的其他合法資產嗎?

A: 會的。如果犯罪所得的原物(例如現金、特定物品)已經消失、被轉移或無法執行沒收時,法院會「追徵其價額」。這表示,即使原物不存在,法院仍會從您名下其他的合法資產中,追繳相當於該犯罪所得價值的金額,以彌補無法沒收原物的缺口。因此,您的合法資產仍可能受到影響。

Q: 我的公司帳戶如果被凍結,該怎麼辦?

A: 公司帳戶被凍結通常是因為檢警在偵查階段認為該帳戶可能涉及犯罪所得或作為犯罪工具而進行扣押。您應立即聯繫您的律師,了解凍結的原因和依據。律師可以協助您向檢察官或法院聲請解除凍結,或提出異議,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證明帳戶內資金的合法來源,或說明該帳戶對公司營運的必要性,以爭取解凍或部分解凍。

Q: 如果我已經把錢還給被害人了,還會被沒收嗎?

A: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如果犯罪所得已經「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法院就不會再宣告沒收或追徵。這體現了「被害人優先主義」。因此,若您已將犯罪所得歸還給被害人並有相關證明,這筆款項就不會再被國家沒收。這也是在案件處理中,積極與被害人協商並彌補損害的一個重要考量點。

Q: 我的成本可以從犯罪所得中扣除嗎?例如販售仿冒品所支付的運費?

A: 不行。我國法律對於犯罪所得的沒收,原則上是採取「總額沒收」的立場,也就是不考慮犯罪行為人為了取得這些不法所得所支出的成本。例如,販售仿冒品所得,即使您有支付運費或其他成本,法院仍會將您因犯罪行為客觀上所取得的全部款項視為犯罪所得予以沒收,旨在徹底剝奪所有不法利益,以根絕犯罪誘因。

Q: 如果檢察官對我不起訴,我的資產還會被沒收嗎?

A: 是的,仍然有可能。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的規定,即使檢察官對您做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若有應沒收的犯罪所得,檢察官仍可以「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這項制度確保了即使案件未進入實體判決,犯罪行為人也不能保有不法利得。因此,即使不起訴,也應注意是否有單獨沒收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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