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親人涉案財產遭扣押?家屬必看自保指南

親人涉案財產遭扣押?家屬必看自保指南

律點通
2025-06-27
5分鐘
刑事刑事訴訟財產保全
LINE

親人涉案財產遭扣押?家屬必看自保指南

當您摯愛的家人捲入法律案件,無論是刑事偵查或民事糾紛,除了心力交瘁,更可能面臨家庭資產被「扣押」的困境。一紙法院或檢察官的扣押命令,可能讓您賴以維生的房產、存款甚至車輛都無法動用,這份無助與焦慮,律點通都懂。

別擔心!這篇文章將為您深入淺出地解析台灣法律中關於「資產保全扣押」的規定,特別是針對家屬最關心的刑事扣押與民事假扣押,並提供具體可行的救濟途徑,讓您在面對這些挑戰時,能有清楚的方向,知道如何保護家庭的經濟穩定。

什麼是資產保全扣押?

「資產保全扣押」是法律為了確保未來權利得以實現,預先對特定財產採取的限制措施。它主要分為兩大類:

  • 刑事扣押: 通常發生在刑事案件中,檢察官或法院為了保全證據、預備將來沒收犯罪所得,或是確保將來能「追徵」犯罪所得的價額(當犯罪所得實物已不存在時),會對犯罪嫌疑人、被告,甚至與案件相關的「第三人」的財產進行扣押。
  • 民事假扣押: 則是在民事金錢債務糾紛中,債權人擔心債務人在訴訟期間脫產,導致未來勝訴後無法執行,而向法院聲請預先查封債務人的財產。

刑事扣押:為何我的財產會被扣押?又該如何解套?

在刑事案件中,資產被扣押是最讓家屬感到措手不及的。這背後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33條:「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為保全追徵,必要時得酌量扣押犯罪嫌疑人、被告或第三人之財產。對於應扣押物之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得命其提出或交付。扣押不動產、船舶、航空器,得以通知主管機關為扣押登記之方法為之。扣押債權得以發扣押命令禁止向債務人收取或為其他處分,並禁止向被告或第三人清償之方法為之。依本法所為之扣押,具有禁止處分之效力,不妨礙民事假扣押、假處分及終局執行之查封、扣押。」

這條文告訴我們,您的財產可能因為以下原因被刑事扣押:

  • 作為證據: 物品本身就是犯罪證據。
  • 預備沒收: 物品是犯罪所得,將來會被法院沒收。
  • 保全追徵: 這是最常見的保全扣押目的。當犯罪所得的實物無法沒收時(例如錢已被花光),法院會追徵其等值價額。為了確保這筆錢能被執行,即使財產登記在第三人名下,只要被認定與犯罪所得有關,或為保全追徵所需,都可能被扣押。

救濟之道:提供擔保金撤銷扣押

當您的財產因「保全沒收或追徵」而被扣押時,別氣餒!台灣法律提供了重要的救濟途徑,讓您有機會解除財產的限制:

《刑事訴訟法》第142條之1:「得沒收或追徵之扣押物,法院或檢察官依所有人或權利人之聲請,認為適當者,得以裁定或命令定相當之擔保金,於繳納後,撤銷扣押。第一百十九條之一之規定,於擔保金之存管、計息、發還準用之。」

這條文是家屬的希望!它的意思是,如果您的資產被扣押是為了將來的沒收或追徵,您可以向法院或檢察官聲請,提供一筆「相當的擔保金」來替代原來的財產扣押。一旦繳納了這筆擔保金,您的財產就能解除扣押,恢復自由處分。

生活案例:陳家的房產保衛戰

住在台中的陳媽媽,最近因為兒子阿明涉入一宗詐欺案件,檢察官為了保全將來可能追徵的犯罪所得,竟然將陳媽媽名下,一家人賴以居住的房子給扣押了。這突如其來的打擊讓陳媽媽心急如焚,因為這房子不僅是家裡的避風港,也是未來子女教育基金的來源。

陳媽媽透過律師了解後,得知可以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42條之1聲請「供擔保撤銷扣押」。雖然房子登記在陳媽媽名下,但因為檢察官認為這房子與阿明的犯罪所得有間接關聯,所以被扣押。律師協助陳媽媽向法院聲請,並說明家中的經濟狀況以及急需處分房產的需求。

法院審酌後認為,陳媽媽雖然不是被告,但作為受扣押影響的「所有人」,且扣押目的確實是為了保全追徵,只要提供一筆與預計追徵金額相當的擔保金,就能達到相同的保全效果。最終,法院裁定陳媽媽繳納一筆擔保金後,成功撤銷了對房子的扣押,讓陳家鬆了一口氣,也保住了家庭的根基。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財產登記在家人名下,只要扣押目的是為了保全追徵,家屬仍有機會透過提供擔保金的方式,爭取解除資產的限制。

民事假扣押:債務糾紛下的資產保全

除了刑事案件,民事債務糾紛也可能導致家庭資產被「假扣押」。這通常發生在債權人擔心債務人脫產,而預先向法院聲請查封資產。

《民事訴訟法》第523條規定,假扣押必須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的原因。例如,債務人有脫產跡象、資力明顯不足,或債權人眾多等。

民事假扣押的解套方式

如果您的家庭資產不幸遭到民事假扣押,您可以考慮以下幾種方式來解除限制:

  • 提供反擔保撤銷: 這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提供一筆與假扣押金額相當的擔保金(或提存同等金額),法院通常會准許撤銷假扣押。
  • 證明假扣押原因消滅: 如果您可以證明自己資力充足、沒有脫產疑慮,或者債權人已經沒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的情況,可以向法院聲請撤銷假扣押裁定。
  • 債權人未於期限內起訴: 若債權人聲請假扣押後,卻未在法院規定的時間內(通常為7-10天)對本案提起訴訟,您也可以聲請法院撤銷假扣押。

資產扣押,家屬該如何應對?

面對資產被扣押,家屬往往手足無措。以下提供您實用的應對指引:

項目刑事扣押之救濟民事假扣押之救濟
聲請主體被告、犯罪嫌疑人、扣押物之所有人或權利人債務人
聲請時機財產被扣押後,案件終結前財產被扣押後,隨時可聲請
主要方式提供「相當之擔保金」替代原物扣押1. 提供「反擔保金」撤銷\n2. 證明假扣押原因消滅或情事變更\n3. 債權人未於期限內起訴
擔保金考量通常與預計沒收或追徵的犯罪所得相當通常與假扣押金額相當
注意事項需確認扣押目的是否為保全沒收或追徵(非保全證據)需積極舉證資力狀況或無脫產之虞

重要提醒: 無論是刑事扣押或民事假扣押,聲請撤銷都需要向原為扣押裁定或命令的法院或檢察官提出書面聲請。請務必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並清楚陳述聲請理由。

結語

資產被扣押,對任何家庭來說都是一場嚴峻的考驗。但請記住,台灣的法律提供了明確的救濟途徑,讓您有機會保護家庭的財產權益。了解這些法律工具,並在必要時採取行動,是您維護家庭穩定的重要一步。

面對複雜的法律程序,保持冷靜,仔細評估每一步,您將能更有信心地應對挑戰。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的家人只是被調查,財產就被扣押了,這合法嗎?

A: 是的,這是合法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33條,即使在偵查階段,檢察官或法院為了保全將來可能沒收或追徵的犯罪所得,就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甚至相關的第三人財產進行扣押。這是一種預防性的保全措施,目的在於確保將來判決確定後,犯罪所得能被順利追回。

Q: 被扣押的財產,家屬要怎麼拿回來?

A: 如果財產被扣押是為了保全將來的沒收或追徵,您可以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42條之1,向法院或檢察官聲請「供擔保撤銷扣押」。只要您繳納一筆法院或檢察官核定、與預計沒收或追徵金額相當的擔保金,原來的財產扣押就可以被撤銷,讓您恢復對財產的處分權。

Q: 如果財產是在我名下(非被告),也會被扣押嗎?

A: 是的,有可能。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為保全追徵犯罪所得,即使財產登記在「第三人」名下,如果法院或檢察官認定該財產是犯罪所得,或與犯罪行為有密切關聯,或為保全追徵所需,仍可對其進行扣押。但身為第三人,您同樣可以依第142條之1聲請提供擔保金來撤銷扣押。

Q: 提供擔保金要繳多少錢?擔保金會被沒收嗎?

A: 擔保金的金額通常會由法院或檢察官根據案件狀況,評估預計沒收或追徵的犯罪所得金額來決定,目的是讓這筆錢足以替代原先的財產扣押,達到保全效果。至於擔保金是否會被沒收,這取決於案件最終的判決結果。如果案件最終判決有罪,且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您所繳納的擔保金就可能被用來執行這筆沒收或追徵。如果最終無罪或未宣告沒收追徵,擔保金則會發還給您。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相關文章推薦

需要專業法律諮詢?

立即加賴,綁定貼身法律助理

律點通
法律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