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發現自己的資產,可能因為他人涉及的犯罪行為而面臨被國家沒收的風險時,那種不安與疑惑想必讓您焦慮萬分。在台灣的法律體系中,「沒收」制度近年來有了重大變革,特別是對於「第三人」的資產,也就是說,即使您不是犯罪行為人本人,您的財產也可能被列為沒收的對象。但別擔心,這並不代表您的權益就此被剝奪。身為『律點通』,我將為您深入淺出地解析台灣法律中關於第三人資產沒收的規定,並提供您實用的應對策略,幫助您了解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沒收,不再只是「刑罰」的一部分:它到底是什麼?
過去,我們常把沒收視為刑罰的附屬品,但自2015年《刑法》修正後,沒收已成為一種獨立的法律效果。它的核心目的很簡單:徹底剝奪犯罪所得,讓任何人都無法保有不法利益,藉此回復犯罪前的合法財產秩序,並斷絕犯罪誘因。這項變革意義重大,代表即使犯罪行為人死亡、逃匿,或因其他原因無法被定罪,國家仍可單獨宣告沒收其不法所得。
我的資產為什麼會被沒收?──「第三人」的認定與關鍵要件
您可能會想,我又不是犯罪者,為什麼我的財產會被沒收?這裡的「第三人」指的是被告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的規定,您的財產可能被沒收,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中華民國刑法》第38條之1 第二項 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者,沒收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該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對於犯罪所得之取得具有正當理由。 二、該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對於犯罪所得之取得係因信賴他人而取得,且其信賴無過失。 三、該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對於犯罪所得之取得係因合法交易而取得,且其交易無過失。 四、該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對於犯罪所得之取得係因繼承、贈與或其他無償行為而取得,且其取得無過失。
簡單來說,雖然法律原則上會沒收第三人的犯罪所得,但如果您的取得符合上述任一「不在此限」的條件,例如您是有正當理由、善意無過失信賴他人、合法交易取得,或是無過失地繼承或受贈,那麼您的財產就不會被沒收。實務上,法院會仔細審查您取得財產的過程,是否符合以下三種容易被沒收的類型:
- 明知他人違法行為而取得: 您在取得財產時,就已經知道這筆錢或這個東西是來自別人的不法行為。
- 因他人違法行為而無償或以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 您沒有付出任何代價(例如別人送給您),或是付出的代價遠低於市價,卻拿到了犯罪所得。
- 犯罪行為人為他人實行違法行為,他人因而取得: 犯罪者是為了您(例如您的公司或團體)的利益去實施犯罪,導致您或您的組織因此獲利。這種情況下,即使您不知情,也可能面臨沒收。
別慌!我有權利說話!──法律給予你的程序保障
當您的財產可能被沒收時,法律並非讓您束手無策。事實上,您擁有重要的程序保障權利:
《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12 財產可能被沒收之第三人,於案件最後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得聲請參與沒收程序。但其已向法院或檢察官表明對沒收其財產不提出異議者,不在此限。
這表示,如果您是「財產可能被沒收的第三人」,您有權利主動向法院聲請參與沒收程序。即使您沒有聲請,只要法院認為有必要,也會依職權裁定命您參與。一旦您參與了程序,您就享有類似被告的訴訟權利,包括:
- 陳述意見: 您可以向法院說明您取得財產的合法性、善意性,以及為何不應被沒收的理由。
- 提出證據: 您可以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買賣契約、資金往來證明等,來支持您的主張。
- 辯論權: 在法庭上,您可以針對沒收的相關事實和法律適用,與檢察官或其他當事人進行辯論。
更重要的是,法律也保障了您對沒收標的物的合法權利不受影響:
《中華民國刑法》第38條之3 第二項 前項沒收裁判確定時,沒收標的之所有權或其他權利,除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移轉為國家所有。但第三人對沒收標的之權利或因犯罪而得行使之債權均不受影響。
這代表,如果您的財產上本來就有合法存在的權利,例如您是房屋的抵押權人、質權人,這些權利不會因為沒收而消失。國家雖然取得沒收物的所有權,但仍需尊重這些在犯罪行為發生前就已存在的合法權利。
真實案例告訴你:法院怎麼看「第三人沒收」?
讓我們透過兩個實際案例,來看看法院是如何處理第三人資產沒收的:
案例一:繼承遺產卻被沒收?法院提醒程序正義的重要性
多年前,一位沈先生(化名)因涉嫌貪污案,在偵查中坦承收賄並繳回部分款項。不幸的是,他在案件審理期間過世了,法院於是判決公訴不受理。然而,檢察官認為沈先生仍有部分犯罪所得未被追回,因此聲請法院單獨宣告沒收這些錢。這些錢,此時已經成為沈先生子女的遺產。原審法院在沒有通知沈先生子女參與程序的情況下,就直接裁定沒收了這些資產。沈先生的子女不服,提起抗告。
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沈先生的子女因為繼承而取得了這些財產,他們屬於『財產可能被沒收之第三人』,而且他們已經提出異議。原審法院在沒有依法裁定命他們參與沒收程序,並給予他們陳述意見的機會下,就逕行沒收,是程序不合法的。因此,高等法院撤銷了原裁定,要求原審法院必須先讓沈先生的子女參與程序,給予他們充分的辯護機會。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 即使您是透過繼承等方式取得的財產,如果它被認定為犯罪所得,您仍有機會被沒收。但最重要的是,法院必須保障您參與程序、陳述意見、提出證據的權利。這也是對您財產權最基本的保障。
案例二:公司因員工不法行為獲利,法院主動要求參與
另一個案例,某食品公司(化名)的員工被指控製作不實發票,隱匿公司銷貨收入,藉此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可能導致這家公司因此獲得了不法利益。雖然這家公司本身沒有主動聲請參與沒收程序,但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公司的確可能因為員工的犯罪行為而獲得財產上的不法利益。為了確保徹底剝奪犯罪所得,並保障公司的程序權利,法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主動裁定命這家食品公司參與沒收程序。
這個案例說明: 即使您所屬的法人或團體並非直接的犯罪行為人,但如果因為他人的違法行為而獲利,法院也會主動介入,確保該法人或團體有機會為自己辯護,說明其獲利是否具有正當性。這印證了《刑法》第38條之1第2項第3款「犯罪行為人為他人實行違法行為,他人因而取得」的適用。
我該怎麼辦?給資產可能被沒收的你
面對資產可能被沒收的情況,積極應對是保護自己權益的關鍵:
- 主動聲請參與: 若您認為您的財產可能被沒收,請立即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12第1項規定,向管轄法院聲請參與沒收程序。請務必以書狀為之,清楚載明本案案由、被告資訊、您聲請參與的理由及目的。
- 行使您的訴訟權利: 一旦您被裁定參與程序,您就準用被告的訴訟權利。這意味著您有權針對財產是否應被沒收,提出有利於己的說明、證據和法律意見。例如,證明您取得財產的合法性、您是善意且有支付相當對價等。
- 準備充分的證據: 這是最重要的環節。您需要準備所有能證明您財產來源合法性、取得過程善意無過失的證據,例如:買賣契約、匯款證明、稅務紀錄、贈與證明、繼承文件等。
- 按時出庭或委託代理: 務必遵守法院的傳喚或通知。如果您經合法傳喚而未到庭,法院可能在沒有聽取您意見的情況下逕行判決,這對您的權益非常不利。
- 了解合法權利不受影響: 如果您對被沒收的財產擁有合法且在犯罪行為發生前就已存在的權利(例如抵押權、質權、租賃權等),這些權利不會因為沒收而消失,您仍可依法行使。
資產被沒收的議題雖然複雜,但台灣的法律已明確賦予「第三人」重要的程序保障與實體權利。面對這類情況,請務必保持冷靜,積極了解您的權利,並採取正確的法律行動。您的主動參與和充分準備,將是保障您財產權益的關鍵。記住,法律是保障人民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善用它,您就能為自己爭取最大保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不知道這筆錢是犯罪所得,也會被沒收嗎?
A: 不一定。如果您能證明您在取得財產時是「善意」且「無過失」的,例如您支付了合理對價,或在取得時完全不知情且無法合理預見其不法來源,就有機會主張不受沒收。這需要您提供具體證據來證明您的善意與無過失。
Q: 如果我的房子被抵押了,但因為前屋主的犯罪行為被沒收,那我的抵押權怎麼辦?
A: 請放心,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8條之3第2項規定,『第三人對沒收標的之權利或因犯罪而得行使之債權均不受影響』。這表示您的抵押權不會因為房子被沒收而消失,您仍然可以依法行使您的抵押權利。
Q: 沒收程序會影響到我的其他合法財產嗎?
A: 沒收的範圍只針對「犯罪所得」及其經轉換後的相關財產。如果您的其他財產與該犯罪行為無關,且您能證明其合法來源,就不會受到沒收程序的影響。
Q: 我是否需要主動提供證據證明我的財產合法?
A: 是的,在沒收程序中,您作為可能被沒收財產的第三人,有責任提出證據證明您取得該財產的合法性、善意性或已支付相當對價。這將是法院判斷是否沒收的關鍵依據。
Q: 如果我是因為繼承而取得的資產,也會被沒收嗎?
A: 如果該繼承的資產被認定為犯罪所得,即使您是繼承人,也可能面臨沒收風險。但您會被視為『財產可能被沒收之第三人』,有權利參與沒收程序,並提出證據證明您取得的合法性或善意無過失,以保障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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