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帳戶被凍結?警示帳戶解除流程與自保指南

帳戶被凍結?警示帳戶解除流程與自保指南

律點通
2025-06-25
5分鐘
刑事警示帳戶詐騙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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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戶突然被凍結?詐騙受害者的警示帳戶解除攻略

親愛的讀者,當您發現銀行帳戶突然無法使用,錢領不出來,甚至被告知成了「警示帳戶」時,那種焦慮、無助與憤怒,我們完全理解。您可能覺得自己是無辜的受害者,卻因此面臨生活上的巨大困境。別擔心,這篇文章將作為您的指南,由律點通為您詳細解析警示帳戶的來龍去脈,並提供具體、可行的解除步驟,幫助您盡快恢復正常生活。

什麼是「警示帳戶」?我的帳戶為何被凍結?

「警示帳戶」簡單來說,就是您的銀行帳戶因為涉嫌刑事犯罪(最常見的就是詐欺或洗錢),被司法或警察機關通報銀行,將其列為管制狀態。一旦被列為警示帳戶,這個帳戶的所有交易功能都會被暫停,包括提款、轉帳、匯款,甚至連網路銀行也無法使用。匯入的款項,也會被直接退回去。

那麼,警示帳戶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呢?它主要來自於 《銀行法》 的授權,以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頒布的 《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這套機制是為了防堵不法金流,協助檢警偵辦犯罪。

其中,最重要的條文是:

《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3條:「本辦法所稱警示帳戶,指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為偵辦刑事案件需要,通報銀行將存款帳戶列為警示者。」

這條文清楚說明,警示帳戶的設定是為了刑事偵辦的需要。而解除警示的關鍵,也掌握在這些通報機關手中:

《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10條:「警示帳戶嗣後應依原通報機關之通報,或警示期限屆滿,銀行方得解除該等帳戶之限制。」

也就是說,銀行本身是不能隨意解除警示的,必須等到原通報機關通知解除,或是警示期限(通常是兩年,可延長一次一年)屆滿,才能解除管制。

「警示帳戶」與「衍生管制帳戶」有何不同?

當您的某個帳戶被設為「警示帳戶」後,您在其他金融機構(包括同一銀行不同分行)所開立的其他存款帳戶,也很可能會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

  • 警示帳戶:所有交易功能完全凍結。
  • 衍生管制帳戶:指警示帳戶的開戶人,在其他金融機構所開立的其他存款帳戶。這些帳戶會被限制使用提款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功能,但仍可臨櫃辦理存提款。其目的在於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同一人的其他帳戶繼續進行詐騙。

我是無辜的受害者,帳戶被凍結了怎麼辦?實務情境解析

許多詐騙受害者都是因為不小心、被騙或身分被冒用而導致帳戶成為警示帳戶。以下列舉兩種常見情境,並說明其解除方式:

情境一:被詐騙集團利用,但經調查證明清白

小陳的故事: 小陳在網路上看到一份「高薪兼職」,對方要求他提供銀行帳戶以方便「薪資轉帳」。小陳不疑有他照辦了,沒想到幾天後,他的帳戶突然被凍結。警方通知他,他的帳戶被詐騙集團當作人頭帳戶,收受了詐騙款項。小陳嚇壞了,立即配合警方調查,提供所有與詐騙集團的對話紀錄,證明自己也是被騙的受害者,且沒有參與詐騙的意圖。

解除方式: 經過檢察官詳細調查,確認小陳確實是無辜的,對詐騙情事並不知情,最終給予了「不起訴處分」。小陳拿到這份不起訴處分書後,立即帶著身分證件和處分書,前往當初通報他帳戶的警察局偵查隊,提交申請解除警示。警方確認後,會發函通知金融機構解除警示。

情境二:身分證件遭冒用,被開立了人頭帳戶

小美的故事: 小美某天收到銀行通知,說她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她感到非常疑惑,因為她根本沒有開過那個帳戶。後來才發現,她的身分證影本不慎外洩,被不法分子冒用去開立了新的銀行帳戶,並用來進行詐騙。

解除方式: 小美立刻向警方報案,並向銀行確認這個帳戶並非她本人所開。警方經過調查,確認該帳戶確實是遭冒用開立,與小美本人無關。警方確認後,會發函通知金融機構解除警示。在這種情況下,小美本身就是受害者,只要證明帳戶非本人開立或遭冒用,就能申請解除。

警示帳戶解除,我該怎麼做?實用步驟指引

  1. 確認通報機關與原因:帳戶一被凍結,請立即聯繫銀行,詢問是哪個司法或警察機關通報,以及通報原因。
  2. 積極配合調查:若涉及刑事案件,應積極配合檢警調查,提供所有有利證據(如交易對話紀錄、轉帳截圖、資金來源證明等),證明自身清白或無故意提供帳戶之意圖。
  3. 取得結案文件:這是解除警示的關鍵!待刑事案件偵查或審判程序結束,務必向檢察署或法院取得以下任一文件:
  • 不起訴處分書
  • 無罪判決書
  • 緩起訴處分書
  • 緩刑判決書
  • 罰金繳納收據(若判處罰金並已繳納)
  • 少年法庭裁定書及執行完畢證明(若為少年犯)
  1. 向原通報警察機關申請解除:攜帶您的身分證件及上述結案文件,親赴原通報的警察分局偵查隊或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填寫「民眾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辦理。目前無法透過線上方式申請。
  2. 追蹤進度與銀行確認:提交申請後,警方約需3-5個工作天發出解除公文,銀行收到公文後約1-2週後會解除限制。建議您可以主動致電銀行,確認帳戶是否已恢復正常功能。

重要提醒: 警示帳戶雖有最長2年的警示期限(可延長一次1年),但等待自動解除可能導致您的信用紀錄長期受損,且若案件未結,仍可能面臨司法追訴。符合條件時,務必主動申請解除,才能盡快恢復帳戶功能與信用。

結論:保護自己,從現在開始!

帳戶被列為警示,雖然讓您感到困擾,但請記住,這並非終點。只要您積極面對,配合司法調查,並依照正確的程序申請解除,您的帳戶和信用就能恢復正常。同時,也請務必提高警覺,切勿輕易出借金融帳戶、存摺、提款卡或網銀資料給任何人,保護好自己的財產安全,才能避免再次成為詐騙的受害者。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帳戶被列為警示,我該怎麼辦?

A: 首先應立即聯繫銀行,確認是哪個司法或警察機關通報以及通報原因。接著務必積極配合檢警調查,提供所有有利證據證明自身清白。待案件結案後,取得不起訴處分書、無罪判決書等結案文件,向原通報的警察機關申請解除警示。

Q: 警示帳戶會自動解除嗎?要等多久?

A: 警示帳戶的警示期限自通報時起算,逾二年會自動失效。但若有繼續警示之必要,原通報機關可再行通報延長一次,以一年為限。然而,等待自動解除可能導致信用紀錄長期受損,且若案件未結,仍可能面臨司法追訴,建議符合條件時應主動申請解除。

Q: 解除警示後,我的信用會受影響嗎?

A: 即使警示帳戶解除,若屬有罪判決(如罰金、判刑執行完畢、緩起訴、緩刑及保護處分),聯合徵信中心仍會揭露該警示紀錄1年,但最長不超過自通報日起2年。這段期間仍可能影響您未來申請貸款、信用卡或其他金融服務。

Q: 如果我真的不小心把帳戶借給別人,還有救嗎?

A: 即使不小心提供了帳戶,仍應立即向警方報案,並積極配合檢警調查,提供所有能證明您不知情或被詐騙的證據(例如與詐騙集團的對話紀錄、受騙經過等)。若能證明您無故意或過失,仍有機會爭取不起訴或無罪,進而申請解除警示。

Q: 除了銀行帳戶,其他金融服務會被影響嗎?

A: 警示帳戶會影響您在所有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交易功能,包含電子支付帳戶。同時,您的信用紀錄也會受到影響,未來在申請貸款、信用卡或其他金融服務時,可能會面臨困難。部分社會福利給付在特定情況下,可申請開設專戶以保障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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