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性侵害民事求償:法律權益與實用指南

性侵害民事求償:法律權益與實用指南

律點通
2025-06-29
5分鐘
刑事性侵害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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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陰霾,爭取您的權利:性侵害民事求償指南

在家庭糾紛的陰影下,若不幸遭遇性侵害,那份傷痛與無助感更是難以言喻。您可能感到徬徨、不知所措,甚至認為求助無門。但請相信,法律為您提供了捍衛權益的途徑,國家也有資源能協助您。這篇文章將以最白話的方式,帶您了解在台灣,性侵害被害人如何透過法律途徑,爭取應有的民事損害賠償,並獲得身心重建的支援。

您的權利:民事求償之路

當您遭受性侵害,加害人的行為不僅觸犯刑法,更對您造成了嚴重的身心傷害,這在民事上構成「侵權行為」。您可以依據《民法》向加害人請求損害賠償,這包括因受害而產生的財產損失(如醫療費、工作損失)以及非財產上的損害,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精神慰撫金」。

核心法條解析:

  •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條法律規定了侵權行為的一般原則。簡單來說,加害人故意對您實施性侵害,就是不法侵害了您的身體、貞操和性自主決定權,因此必須負起賠償責任。

  • 《民法》第195條第1項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這條是您請求精神慰撫金(俗稱「精神賠償」)的法律依據。性侵害行為直接侵害了您的貞操權、身體權及性自主決定權,通常會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因此您可以要求加害人賠償一筆「相當」的金額,以彌補您的精神損失。

  • 《民法》第195條第3項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這條對家庭糾紛被害人尤其重要!它表示,如果性侵害事件情節重大,不僅傷害了被害人本人,也嚴重侵害了被害人的父母、子女或配偶基於親屬關係所享有的法益(例如父母對子女的保護教養權益),那麼這些身分關係人,也可以準用本條向加害人請求精神慰撫金。

什麼是精神慰撫金?如何認定?

精神慰撫金旨在彌補被害人因人格法益受侵害所承受的精神痛苦。法院在決定金額時沒有固定公式,而是會綜合考量多方面因素:

  • 雙方的背景:加害人與被害人的社會身分、經濟狀況、教育程度等。
  • 侵害行為的嚴重性:加害的手段、程度、是否造成二度傷害、是否隨機犯案等。情節越惡劣,慰撫金通常越高。
  • 被害人的身心痛苦程度:這包括性侵害對您造成的心理創傷(如憂鬱、焦慮、失眠、恐慌等),以及對您的生活、感情、學業、工作等方面的具體影響。通常會參考精神科醫師或心理諮商師的診斷證明。
  • 其他特殊情況:例如案件是否被媒體廣泛報導,導致您承受額外壓力。

刑事訴訟與附帶民事訴訟:雙軌並行

性侵害案件通常會先進入刑事訴訟程序,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在這個過程中,您可以選擇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這是一種非常方便的求償方式。

  • 《刑事訴訟法》第500條前段

「附帶民事訴訟之判決,應以刑事訴訟判決所認定之事實為據。」 這條規定是附帶民事訴訟的關鍵優勢。它表示,一旦刑事法院認定加害人確實有性侵害行為,民事庭就必須以這個事實為基礎來審理您的求償請求,您無需在民事庭重新證明加害人有性侵害行為,大大減輕了您的舉證負擔。而且,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是 免繳裁判費 的。

生活案例:讓法律更貼近您

法律條文可能聽起來很抽象,讓我們透過兩個改編的實際案例,看看這些原則如何在生活中應用:

  • 案例一:勇敢面對,爭取高額賠償 小雅(化名)在公共場所遭到隨機性侵害,身心受到巨大創傷,甚至因此需要長期心理治療,且事件因駭人聽聞而遭到媒體廣泛報導,讓小雅承受了額外的社會壓力。在刑事訴訟確認加害人有罪後,小雅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高額精神慰撫金。法院審理後認為,加害人隨機犯案、手段惡劣,且小雅受創嚴重並承受媒體壓力,因此判決加害人需賠償小雅新台幣100萬元。這個案例顯示,法院在考量加害情節與被害人所受影響時,會將隨機犯案、手段惡劣、媒體曝光等因素納入考量,並可能因此大幅提高精神慰撫金的數額。

  • 案例二:全家人的傷痛,全家人的權利 小華(化名)不幸遭到性侵害,不僅小華本人身心受創,她的父母也因此承受了巨大的精神打擊,感到自責與痛苦。在刑事訴訟中,加害人被判有罪。小華與父母一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除了小華請求精神慰撫金外,她的父母也依據《民法》第195條第3項,主張加害人的行為嚴重侵害了他們基於親子關係的身分法益。最終,法院不僅判決加害人需賠償小華精神慰撫金,也判決加害人應賠償小華的父母各一筆精神慰撫金。這個案例提醒我們,性侵害的影響往往是全面的,它不僅傷害被害人,也可能對其親近的家人造成嚴重影響,而這些家人同樣有權利請求賠償。

如何採取行動?實用指引

  1. 提起訴訟途徑
  •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是最常見且建議的途徑。在刑事案件偵查終結後,檢察官提起公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後,您可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利用刑事庭已調查的證據,且免繳裁判費,效率較高。
  • 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若刑事案件未起訴、不起訴處分確定,或您選擇不提起刑事訴訟,亦可直接向民事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但需自行負擔舉證責任及裁判費。
  1. 證據蒐集與主張
  • 刑事判決書:這是附帶民事訴訟的基礎,證明性侵害事實。
  • 驗傷診斷證明:證明身體受侵害的直接證據。
  • 精神科或心理諮商診斷證明、醫療費用單據:證明精神痛苦程度及相關治療費用。應詳細記錄就診時間、診斷結果、用藥情況、治療費用等。
  • 對話紀錄、錄音、錄影:若有相關證據,可輔助證明案件事實及被害人受創情況。
  • 證人證詞:如知悉案發經過或被害人受創情況的親友、社工等。
  • 被害人陳述:詳細且具體地描述受害經過、身心痛苦、對生活造成的影響等。
  1. 犯罪被害補償金之申請
  • 您可以向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協會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這筆補償金是國家基於社會福利目的對被害人的補償,與民事損害賠償不同。
  • 重要提醒:根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43條第1項規定,若您已領取補償金,該金額會在民事賠償中予以扣除,以避免重複受償。因此,在請求民事賠償時,應告知法院已領取補償金的金額。
  1. 法律扶助與社會資源
  • 法律扶助基金會:若您經濟困難,可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獲得免費或部分負擔的律師服務。
  • 政府及民間團體協助:各縣市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勵馨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等,均提供被害人諮詢協談、心理輔導、法律協助、社會福利資源轉介等服務。請主動尋求這些資源,您不孤單。

結語

面對性侵害的傷痛,法律是您尋求正義和療癒的工具。了解自己的權利,積極採取行動,並善用社會資源,是您走出困境、重建生活的關鍵。雖然過程可能艱辛,但請記得,您有權利為自己發聲,為自己爭取應得的賠償和尊重。希望這篇文章能為您提供一份力量,讓您知道,您不是一個人面對。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性侵害案件中,我能向加害人請求哪些類型的賠償?

A: 您可以請求兩種類型的賠償:一是「財產上損害」,例如因受傷就醫的醫療費用、因無法工作造成的薪資損失等;二是「非財產上損害」,也就是「精神慰撫金」,這是為了彌補您因性侵害所承受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創傷。法院會根據案件情節和您的受害程度來酌定金額。

Q: 法院如何決定精神慰撫金的具體金額?有沒有一個標準?

A: 精神慰撫金沒有固定的計算公式。法院會綜合考量多種因素來決定一個「相當」的金額,包括:加害人與您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加害行為的惡劣程度、您所受身心痛苦的程度(通常會參考精神科或心理諮商的診斷證明)、以及其他特殊情況(如案件是否引起媒體關注)。因此,每個案件的判決金額都會有所不同。

Q: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有什麼好處?

A: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最大的好處是「簡化程序」和「節省費用」。當刑事法院認定加害人有罪後,民事庭會直接以刑事判決的事實為基礎來審理您的求償,您無需在民事庭重新證明加害行為。最重要的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是 免繳裁判費 的,這能大大減輕您的經濟負擔。

Q: 性侵害事件發生後,我的家人也能向加害人請求賠償嗎?

A: 是的,如果性侵害事件情節重大,不僅對您造成傷害,也嚴重侵害了您父母、子女或配偶基於親屬關係所享有的法益,例如父母對子女的保護教養權益受到重大打擊,那麼您的這些近親也可以依據《民法》第195條第3項,向加害人請求精神慰撫金。這代表著,性侵害的傷害不只影響被害人本身,也可能擴及整個家庭,法律也保障了家人的求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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