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網路恐嚇怎麼辦?法律權益與自保指南

網路恐嚇怎麼辦?法律權益與自保指南

律點通
2025-06-29
5分鐘
刑事刑事法律網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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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遭受網路恐嚇嗎?別怕,法律是您的後盾!

在這個網路無遠弗屆的時代,言語霸凌和恐嚇行為不再僅限於現實世界。當您在社群媒體、通訊軟體或線上遊戲中,收到讓您心生畏懼的惡意訊息,您可能正遭受「網路恐嚇」。面對這種情況,許多人會感到無助、恐慌,甚至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別擔心,身為律點通,我將為您解析台灣法律如何保護您,並提供實用的自保指南。

什麼是「恐嚇危害安全罪」?

在台灣,網路恐嚇行為主要會涉及到《中華民國刑法》中的「恐嚇危害安全罪」。這條法律旨在保護個人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和財產安全不受到不法的威脅。

《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七萬元以下罰金。」

這條法條告訴我們,要構成恐嚇罪,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幾個關鍵要素:

  • 恐嚇內容:對方必須明確表示要對您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造成不法損害。例如,威脅要打您、殺您、限制您的行動、毀損您的名譽(如散佈不實謠言)、或破壞您的財產等等。如果只是單純的詛咒性質言論,例如「希望你消失」,因為這種言論的實現與否並非行為人所能控制,通常難以構成恐嚇。
  • 傳達方式:對方必須將這些惡意訊息「通知」給您,無論是透過文字、語音、圖片或任何方式,只要讓您知道其惡意。這在網路世界中尤其常見,例如透過私訊、留言、電子郵件等。
  • 主觀意圖:對方必須有讓您「心生畏懼」的目的。也就是說,他傳達這些訊息,是為了讓您感到害怕、不安。
  • 客觀結果:最重要的是,這些恐嚇行為確實讓您「致生危害於安全」。這不單指您主觀上感到害怕,更重要的是,在「社會一般觀念」下,這種言論足以讓一般人普遍感到恐懼,使您的生活狀態陷入不安。

恐嚇罪的實務認定標準:不只看您怕不怕

法院在判斷是否構成恐嚇罪時,並非只憑被害人單方面的感受。他們會綜合考量許多因素,包括:

  • 整體脈絡:恐嚇言論的全部內容、前因後果、當時的對話情境、雙方關係等,避免斷章取義。
  • 言論性質:是實質的威脅?還是僅為一時氣憤的粗鄙之語或俚俗之言?如果沒有明確的加害意圖且未造成實質危害,通常不構成恐嚇。
  • 客觀標準:該言論在社會一般人眼中,是否足以使人心生畏懼?

實務案例解析:網路恐嚇的真實情境

為了讓您更了解,我們來看看兩個改編自真實判決的網路情境:

案例一:網路社群的口角爭執

在某個線上遊戲社群中,玩家小光小憲因遊戲內糾紛發生激烈爭執。小光氣憤之下,在公開聊天室傳送訊息給小憲,內容提及「你最好小心點,不要以為網路就找不到人,等一下出去就打你!」等語。小憲看到後感到不安,決定提告。

法院怎麼看? 法院會審視當時的聊天氣氛、其他玩家的反應,以及小光這些言論是否真的讓一般人普遍感到恐懼,且小憲的後續反應是否顯示出明顯的畏懼。如果證據不足以證明這些言論在客觀上足以使人心生畏懼,或者小憲的反應並未顯示出明顯恐懼,即使有這些言論,也可能不構成恐嚇罪。這說明了,法院會全面考量當時的環境與對話脈絡,不能僅憑隻字片語來判斷。

案例二:私訊中的惡毒詛咒

小宇小珠分手後,小宇仍對小珠心懷怨恨。某天,小宇透過私訊對小珠說出「我就是要告你,而且希望妳趕快離開這個世界」、「妳最好就不要活著嘛」等帶有詛咒性質的言論,讓小珠感到很不舒服。

法院怎麼看? 法院認為,這些言論雖然帶有惡意,但其性質更接近情緒性的詛咒,而非行為人能實際掌控的加害行為。換句話說,這些話語的實現與否並非小宇人力所能支配。同時,如果小珠在收到訊息後的反應並未顯示出明顯的恐懼或生活受到影響,法院也可能認定這不構成刑法上的恐嚇罪。這提醒我們,即使是極端的惡意言論,若不具備行為人可實際執行的「惡害通知」性質,且未造成被害人實質上的安全危害,仍可能不構成恐嚇。

網路恐嚇,我該怎麼辦?實用自保指南

面對網路恐嚇,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冷靜並採取行動。以下是您可以立即執行的步驟:

  1. 完整證據保全:這是最關鍵的一步!無論是透過訊息、社群貼文、語音通話或影片,請務必將恐嚇言論完整截圖、錄音或錄影。務必包含發送者帳號、時間、日期,以及完整的對話內容。這類由通訊一方自行錄製的對話內容,若非出於不法目的,通常具有法律上的證據能力(參考《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9條第3款)。
  2. 詳細記錄事件經過:將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哪個平台、哪個聊天室)、具體內容、恐嚇者的帳號資訊,以及您個人的感受和因此受到的影響,都詳細記錄下來。
  3. 立即報警處理:攜帶您蒐集到的所有證據,前往附近的警察局報案。警方會協助您製作筆錄,並啟動調查程序。
  4. 尋求身心協助:如果恐嚇行為讓您感到焦慮、失眠、恐慌或其他身心不適,請務必尋求醫療專業協助,並取得診斷證明書。這不僅有助於您的康復,也能作為證明「致生危害於安全」的重要佐證。

結論:勇敢面對,法律是您的武器

網路恐嚇絕非小事,它可能對您的生活和心理造成嚴重影響。但請記住,您並非孤單一人,台灣的法律會保護您。透過正確的證據保全和報案程序,您可以讓恐嚇者為其行為付出代價。勇敢地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益,讓網路世界變得更安全!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網路恐嚇跟一般現實生活中的恐嚇有什麼不同?

A: 法律上對於恐嚇罪的構成要件,無論是網路還是現實生活,都是相同的。但網路恐嚇的特殊性在於其匿名性、傳播速度快且範圍廣,證據形式多為數位資料(如截圖、聊天紀錄)。因此,證據保全的方式會有所不同,務必確保數位證據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Q: 我怎麼判斷對方說的話是否構成法律上的恐嚇?

A: 判斷是否構成恐嚇,除了您主觀上是否感到害怕外,更重要的是該言論在「社會一般觀念」下,是否足以讓一般人普遍感到恐懼,並實際危害到您的安全。例如,明確威脅要傷害您的身體、散佈您的隱私、破壞您的財產等,且行為人有能力或意圖實現這些威脅。單純的氣話、詛咒或沒有具體加害內容的言論,可能不構成恐嚇。

Q: 如果我收到恐嚇訊息,但對方沒有指名道姓,我還能提告嗎?

A: 即使對方沒有指名道姓,只要訊息內容足以讓您合理判斷是對您的威脅,並且讓您心生畏懼,仍有可能構成恐嚇。關鍵在於訊息的指向性。您可以將所有相關訊息、對話紀錄、對方帳號資訊等證據保存下來,並向警方報案,由檢警單位協助釐清行為人身份。

Q: 恐嚇罪的刑責大概是怎樣?如果對方被判有罪,我能獲得賠償嗎?

A: 恐嚇危害安全罪的法定刑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七萬元以下罰金。實際判決會依個案情節、恐嚇程度、是否造成實質損害等因素而定。若對方被判有罪,您可以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精神慰撫金或其他損害賠償。這部分需要您提出具體的損害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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