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網路霸凌求助指南:台灣法律權益與自保策略

網路霸凌求助指南:台灣法律權益與自保策略

律點通
2025-06-29
5分鐘
刑事網路法律名譽權
LINE

在社群媒體上,您是否曾遭遇惡意攻擊、不實指控,甚至被言語霸凌到身心俱疲?面對網路上的無形暴力,許多被害人常感到孤立無援,不知道該如何捍衛自己的權益。別擔心,我是律點通,今天將為您深入解析台灣法律如何保護您,以及在遭遇網路霸凌時,您可以採取哪些具體行動,讓惡意言論不再肆無忌憚!

網路霸凌,法律怎麼看?

網路霸凌涉及的法律責任主要可分為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並可能觸及特定法規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性騷擾防治法》。

民事責任:求償精神損害與回復名譽

當網路霸凌行為侵害您的名譽、信用、隱私或身心健康時,您可以依據《民法》向加害人請求損害賠償。

  • 《民法》第184條第1項:這是侵權行為的一般規定。如果網路霸凌導致您的權利受損,且加害人有故意或過失,就可能構成侵權行為,需要負擔賠償責任。

  • 《民法》第195條第1項:這條是請求精神慰撫金(也就是俗稱的精神賠償)的重要依據。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白話解釋:當您的名譽受損、精神痛苦,且情節嚴重時,您可以要求加害人賠償一筆精神慰撫金,甚至要求他們刊登澄清啟事等方式來回復您的名譽。

刑事責任:讓加害人付出代價

某些網路霸凌行為可能構成《刑法》上的犯罪,讓加害人面臨罰金甚至牢獄之災。

  •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白話解釋:在公開場合(包括網路留言區、社群貼文等大家看得到的地方),用抽象的髒話、謾罵來貶低他人人格,例如直接罵人「低能」、「白癡」,就可能構成此罪。

  • 《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

《刑法》第310條第2項:「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白話解釋:如果加害人是針對具體事實,用文字或圖片散布足以毀損您名譽的言論,例如指控您「散播私密影片」、「課程內容不實」,即使該事實不一定是假的,只要足以貶損您的名譽,就可能構成誹謗罪。

值得注意的是, 《刑法》第310條第3項規定,如果對方能證明所說的事情是真的,原則上不罰。但如果只是涉及個人私事,與公共利益無關,即使說的是實話,仍可能構成誹謗喔!

誹謗與侮辱,傻傻分不清?

這兩者是網路霸凌中最常見的刑事罪名,但區別很重要:

類型特徵範例
公然侮辱未指具體事實,抽象謾罵、貶損人格。「你就是個屁孩!」、「臭俗辣王八!」
誹謗指摘或傳述具體事實,足以毀損名譽。「他偷了公司的錢!」、「她的課程根本是詐騙!」

其他您可能相關的法律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如果被害人是未滿18歲的兒少,加害人(成年人)的刑責可能會加重。
  • 《性騷擾防治法》 :若霸凌內容涉及性騷擾性質,被害人可依此法請求損害賠償。

網路霸凌的實務案例:您不是孤單一人!

以下透過兩個真實案例改編的情境,讓您更了解法律如何運作:

案例一:網路不實指控,高額精神賠償!

情境:小陳在某大型臉書社團中,被一位網友惡意散布不實貼文,指控他意圖散播前女友的私密影片。這位網友甚至強調自己背景硬,家人是警察局長,還自稱是「社工系女戰神」。結果,小陳因此遭到大量網友肉搜、謾罵,名譽嚴重受損,精神痛苦不堪。

結果:法院認定該網友的行為構成加重誹謗,已嚴重侵害小陳的名譽,最終判決該網友必須賠償小陳高達新台幣51萬元精神慰撫金。

律點通解讀:這個案例告訴我們,網路上的不實指控,特別是惡意煽動他人攻擊的行為,法律會嚴懲。即使加害人自認背景強硬,也無法逃避法律責任,被害人有機會獲得高額賠償。

案例二:網路暱稱被罵,告不成?

情境:小美在某拍賣網站上與賣家發生糾紛,對方在公開頁面用難聽的字眼辱罵了小美在網站上的代號「HappyBuyer」。小美覺得自己被公然侮辱,於是報警提告。

結果:法院最終判決對方無罪。原因是法院認為,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必須能讓不特定人或多數人知道被罵的對象是現實生活中的特定個人。本案中,「HappyBuyer」這個網路代號無法直接連結到小美的真實身份,也不是廣為人知,因此難以認定有妨害小美名譽的事實。

律點通解讀:這個案例提醒我們,網路霸凌的認定有其「可特定性」的門檻。如果加害言論只針對一個無法與現實個人連結的虛擬代號,可能就無法構成公然侮辱。因此,在提告時,證明加害言論足以讓大家知道它指的就是您,是非常重要的關鍵。

我被網路霸凌了,該怎麼辦?

面對網路霸凌,您不是無助的,以下是您可以採取的具體行動:

1. 證據保全,越詳盡越好!

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步!請立即截圖、錄影或錄音所有霸凌內容。務必包含:

  • 發布時間:明確顯示日期與時間。
  • 平台與帳號:霸凌內容在哪個平台(臉書、IG、Dcard等)、哪個帳號發布。
  • 留言內容:完整的文字、圖片或影片。
  • 互動數據:瀏覽量、按讚數、分享數、留言數等,這些能證明傳播範圍與影響力。

2. 尋求多方協助

  • 心理輔導:網路霸凌對身心影響甚鉅,請務必尋求專業心理諮詢,照顧好自己。
  • 向平台檢舉:向社群媒體平台(如Facebook、Instagram)檢舉不法或違反社群守則的內容,要求移除。
  • 向警方報案:若涉及刑事犯罪(如公然侮辱、誹謗、恐嚇),請立即向警方報案,提供您保全的證據。警方會協助您進行初步調查。
  • 向學校或主管機關申訴:如果霸凌發生在校園或涉及特定機構,可向學校或相關主管機關申訴。

3. 了解您的訴訟策略

  • 民事訴訟: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加害人賠償精神慰撫金,並要求其為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例如公開道歉或刊登澄清啟事)。
  • 刑事訴訟:您可以提出刑事告訴,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如果刑事案件成立,其判決結果通常也會成為您民事求償的有力證據。

律點通提醒您:網路世界,言論有界限!

網路雖然給予我們言論自由的空間,但這份自由並非毫無限制。任何可能貶損他人名譽、信用或造成他人精神痛苦的言論,都應三思而後行。即使是匿名的言論,司法機關仍可透過IP位址等技術追查到實際使用者,切勿心存僥倖。記住,法律責任不會因為刪文而免除。

遭遇網路霸凌,您不是孤單一人。勇敢地站出來,運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讓惡意言論無所遁形!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網路霸凌主要有哪些法律責任?

A: 網路霸凌主要涉及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民事責任方面,被害人可依《民法》請求名譽損害賠償及精神慰撫金。刑事責任方面,若行為構成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加害人可能面臨拘役、罰金甚至有期徒刑。

Q: 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有什麼不同?

A: 公然侮辱罪是指在公開場合用抽象的謾罵或髒話貶損他人人格,例如直接罵人「白癡」。誹謗罪則是針對具體事實,用文字或圖片散布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言論,例如指控他人「偷竊」或「詐騙」。誹謗罪即使所說的事實為真,若與公共利益無關,仍可能構成。

Q: 我被網路霸凌了,最重要第一步該怎麼做?

A: 最重要的是立即保全證據。請截圖、錄影或錄音所有霸凌內容,務必包含發布時間、平台、帳號、完整留言內容、以及按讚數、分享數等互動數據。這些都是未來您尋求法律協助的關鍵證據。

Q: 如果網路霸凌的內容涉及我的私密照片或性騷擾,該怎麼辦?

A: 若涉及私密照片或性騷擾內容,除了可能構成刑事上的妨害性自主罪或性騷擾罪外,您也可依《性騷擾防治法》請求損害賠償。務必立即報警處理,並向平台檢舉要求移除相關內容,同時尋求專業心理支持。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相關文章推薦

需要專業法律諮詢?

立即加賴,綁定貼身法律助理

律點通
法律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