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恐嚇罪怎辦?緩起訴、緩刑條件與實用自保術

恐嚇罪怎辦?緩起訴、緩刑條件與實用自保術

律點通
2025-06-29
5分鐘
刑事刑事訴訟恐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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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罪纏身?別慌!這篇教你如何應對

嘿,年輕的朋友!如果你正因為「恐嚇罪」這三個字而心頭一沉,感到不知所措,別擔心,你不是孤單一人。在法律面前,感到迷茫是很正常的。但重要的是,先別慌張,因為了解法律、積極面對,往往能為自己爭取到最好的結果。

今天,律點通將帶你深入了解台灣法律中的恐嚇罪,以及在這種情況下,你該如何爭取「緩起訴」或「緩刑」的機會,避免留下案底或入獄。這不是深奧的法律課,而是專為你準備的實用指南!

什麼是「恐嚇危害安全罪」?

首先,我們來看看《中華民國刑法》是怎麼定義恐嚇罪的:

《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簡單來說,恐嚇罪就是你對別人說出或做出「會傷害他」的惡意行為,而且這種行為讓對方真的感到害怕,覺得自己的人身、財產或名譽受到威脅,生活因此感到不安。這裡的「惡害」必須是具體且明確的,不能只是罵罵髒話或情緒性發言。

重點提醒: 法院判斷是否構成恐嚇罪,不是只看被害人主觀上覺得怕不怕,而是會用「一般人」的角度來看,你的言行是否足以讓普通人感到害怕,並影響他們的生活。

緩起訴 vs. 緩刑:有什麼不同?

這兩個詞聽起來很像,但其實發生在不同的階段,效果也略有不同:

1. 緩起訴:偵查階段的機會

「緩起訴」是在案件還在檢察官偵查階段時,檢察官給你的機會。如果檢察官認為你犯的罪情節不重、有悔意,而且願意彌補被害人的損害,他可能會給你一個「暫緩起訴」的處分。這表示案件暫時不會進入法院審判,給你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2:「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下列各款事項:一、向被害人道歉。二、立悔過書。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四、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並得由該管檢察署依規定提撥一定比率補助相關公益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五、向該管檢察署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治療、心理諮商、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檢察官可能會要求你向被害人道歉、賠償、寫悔過書、甚至做社區服務等等。只要你乖乖完成這些要求,案件就會結束,不會留下前科紀錄。

2. 緩刑:法院判決後的機會

「緩刑」則是當案件進入法院審判,法官判你有罪,但認為你可以暫時不用入監服刑,給你一個觀察期。這通常適用於情節較輕微、而且是初犯的被告。

《中華民國刑法》第74條:「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一、向被害人道歉。二、立悔過書。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四、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治療、心理諮商、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緩刑通常會附加一些條件,例如向被害人道歉、賠償、或做義務勞務等,跟緩起訴的要求很像。只要在緩刑期間內沒有再犯,緩刑期滿後,這次的罪就不會被執行,也不會留下前科。

小知識: 如果被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有機會聲請「易科罰金」(《中華民國刑法》第41條),也就是繳一筆錢代替坐牢。而法官在量刑時,會綜合考量你的犯罪動機、手段、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與被害人關係,以及犯罪後的態度(《中華民國刑法》第57條),這對爭取緩刑非常關鍵。

真實案例告訴你:積極和解有多重要!

法律條文可能有點硬,我們來看看實際案例,你會更明白:

案例一:一時衝動的口角

小明因為行車糾紛,對對方說了「你知道怕就好」、「我每天都來你家外面」等氣話。結果被對方提告恐嚇。在法院審理時,小明雖然很後悔,但他選擇坦承犯行,並且積極與對方和解,賠償對方的損失。因為小明是初犯,加上他展現了誠意,最後法院判他恐嚇罪成立,但給予了緩刑兩年的機會。

案例二:酒後失控的威脅

阿華因為和鄰居的洗衣糾紛,酒後情緒失控,竟然拿著菜刀在鄰居家門口揮舞,還說出「要拿刀殺你」等話。鄰居嚇壞了,立刻報警。阿華酒醒後非常懊悔,他除了坦承犯行,也努力與鄰居溝通,達成和解。由於阿華過去沒有任何前科,法官考量他有悔意,最後也判他恐嚇罪成立,但給予了緩刑兩年

從這兩個案例你可以看到,無論是輕微的口頭威脅,還是涉及武器的危險行為,只要你是初犯,並且在事後展現真心悔意,積極與被害人溝通並達成和解、賠償,獲得緩起訴或緩刑的機會就會大大增加!

萬一被告了,我該怎麼辦?

如果你不幸遇到這種情況,以下是你可以採取的實用步驟:

  • 第一步:誠實面對,展現悔意 在檢察官或法官面前,不要逃避或說謊。誠實坦承你所做的事情,並表達你的悔意。這是爭取好結果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態度。

  • 第二步:積極與被害人溝通,尋求和解 這是關鍵中的關鍵!無論是緩起訴還是緩刑,檢察官和法官都會非常看重你是否已經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和解內容通常包括道歉和金錢賠償。越早和解,對你越有利。

  • 第三步:遵守指示,不要再犯 如果檢察官給你緩起訴,或法官給你緩刑,你一定要嚴格遵守他們提出的條件(例如道歉、賠償、社區服務等),並且在緩起訴或緩刑期間內,絕對不能再犯任何罪行!否則,緩起訴或緩刑可能會被撤銷,你還是得面對原本的刑罰。

結論:面對問題,就是解決問題的開始

被控告恐嚇罪,確實會讓人感到壓力山大。但請記住,法律給予了改過自新的機會。只要你誠實面對、積極彌補,並從這次經驗中學習,你就能度過這個難關,重新開始。勇敢地承擔責任,並展現你的誠意,你會發現未來依然充滿希望!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只是說了氣話,沒真的想傷害對方,這樣也會構成恐嚇罪嗎?

A: 恐嚇罪的認定標準是,你說的話或做的行為,是否足以讓「一般人」感到害怕,並對他們的安全造成危害。即使你沒有真的想傷害對方,但如果你的言詞或行為客觀上會讓人心生畏懼,還是可能構成恐嚇罪。所以,情緒管理很重要,避免在氣頭上說出或做出讓自己後悔的事。

Q: 我沒有錢賠償被害人怎麼辦?是不是就沒機會緩起訴或緩刑了?

A: 即使經濟狀況不佳,也不代表完全沒有機會。你可以向檢察官或法官說明你的經濟困難,並提出分期付款的方案,或者請求以勞務代替部分賠償(例如提供義務勞務)。重要的是,要展現你彌補被害人的誠意和努力,即使金額不多,誠意也能打動檢察官或法官。

Q: 緩起訴和緩刑的條件看起來很像,我該爭取哪一個?

A: 緩起訴發生在偵查階段,由檢察官決定;緩刑則發生在審判階段,由法官決定。如果你在偵查階段就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展現悔意,檢察官很可能會給你緩起訴,這樣案件就不會進入法院審判,也不會留下前科。如果已經進入審判階段,那就努力爭取緩刑。兩者都是給你改過自新的機會,避免入監服刑。

Q: 如果我獲得緩起訴或緩刑後,又再犯了怎麼辦?

A: 如果你在緩起訴或緩刑期間內,又再犯了其他罪行,或者沒有遵守檢察官或法官所附加的條件,那麼你的緩起訴處分或緩刑宣告就可能被撤銷。一旦被撤銷,你就必須執行原本的刑罰,這會對你的未來產生更嚴重的影響。所以,獲得機會後,務必嚴格遵守法律,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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