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霸凌別怕!青年被害人必懂的法律自保術
是不是覺得網路上的酸言酸語、惡意攻擊讓你很受傷?那些不實的指控、嘲諷的留言,甚至被散布的私密照片,是不是讓你感到無助、害怕,甚至影響到日常生活?
別擔心,你不是孤單一人!在台灣,網路霸凌不是「說說而已」,它可能涉及嚴重的法律責任。身為律點通,我將用最白話的方式,帶你了解當你遇到網路霸凌時,法律能如何成為你的堅強後盾,幫助你捍衛權益,找回平靜。
網路霸凌,法律怎麼看?
網路霸凌沒有一個單一的法律名稱,但它其實是一系列透過網路對他人造成的傷害行為。這些行為可能涉及民事、刑事,甚至行政責任,保護你的權益主要依據以下幾條法律:
法律武器:這些法條保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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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8條:人格權的守護神 當你的名譽、隱私、信用等「人格權」在網路上受到侵害時,這條法律就是你的後盾。你可以請求法院要求對方停止侵害,甚至在特定情況下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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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84條第1項:侵權行為責任
《民法》第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簡單來說,如果有人故意或不小心(過失)在網路上散布不實言論、私密影像,侵害了你的名譽或隱私,讓你受到損害,他就必須負起賠償責任。這條法條是請求賠償的基礎。
- 《民法》第195條第1項:精神慰撫金與回復名譽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當網路霸凌嚴重到讓你精神痛苦、名譽受損時,你可以依據這條法律請求「精神慰撫金」(也就是精神賠償)。如果名譽受損,你還可以要求對方移除不實內容、刊登澄清啟事,甚至公開道歉,來恢復你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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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如果你在網路上被公開辱罵、嘲諷,例如被罵「白痴」、「廢物」、「智障」等,讓你的名譽在公開場合受到貶損,對方就可能觸犯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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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如果對方在網路上散布不實的事情,例如捏造你做了什麼壞事、說了什麼不該說的話,意圖損害你的名譽,這就可能構成誹謗罪。誹謗罪通常比公然侮辱罪的刑責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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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2條:平台責任 雖然這條法律主要針對家庭暴力,但它也提醒了我們,網路平台對於不法內容有處理義務。如果涉及家暴內容,平台必須限制瀏覽或移除,並保留資料。這也代表平台不能對網路上的不法內容完全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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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學校的責任 如果霸凌事件發生在校園內,或與學生身份有關,學校有義務依據這項準則啟動調查、輔導和處理程序,保護你的安全與權益。
網路霸凌的真實故事:法院怎麼判?
法律條文可能有點硬,讓我們看看幾個真實案例,了解法院在面對網路霸凌時是怎麼判斷的:
案例一:小雅的網路惡夢
小雅是一位大學生,卻長期被一名陌生人在臉書和Instagram上用多個假帳號惡意攻擊。對方捏造許多不實言論,像是「出賣肉體賺錢」、「在阿公店坐檯」、「墮胎好幾次」等等,還用「骯髒下賤」等侮辱性字眼。這些惡意攻擊讓小雅承受巨大精神壓力,甚至因此罹患憂鬱症。小雅決定不再忍受,向法院提告。
法院審理後認為,這些言論足以嚴重貶損小雅的名譽,即使只是讓少數人看到,也構成侵害。由於對方無法證明這些言論是真實的,且與公共利益無關,法院最終判決對方必須賠償小雅新臺幣81萬元精神慰撫金。這個案例告訴我們,惡意散布不實謠言,即使是匿名或用假帳號,也無法逃避法律責任。
案例二:小明被罵「屁孩」的遭遇
小明是一名高中生,因為一些誤會,被對方懷疑霸凌其女兒。對方直接在小明的臉書個人頁面上張貼「你這屁孩」、「你是想當班上的屁孩哥」、「臭俗辣王八」等文字。小明覺得名譽受損,非常不舒服,於是向法院提告,請求精神賠償。
法院認為,這些公開張貼的文字,雖然沒有捏造事實,但已經構成對小明人格的侮辱,足以貶損他在社會上的評價。最終,法院判決對方必須賠償小明新臺幣4萬元精神慰撫金。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即使只是罵人「屁孩」、「王八蛋」這種看似口頭禪的侮辱性字眼,只要是在公開網路環境,都可能觸犯法律,需要負擔賠償責任。
我該怎麼做?實用自保術!
面對網路霸凌,你可以採取以下步驟保護自己:
- 蒐集證據,越完整越好! 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步!請完整截圖所有霸凌內容,包括:
- 發文時間、平台名稱、發文者帳號名稱(如果看得到)。
- 完整的內容,包括文字、圖片、影片、留言等。
- 網址(URL):記下所有相關貼文或頁面的完整網址。
- 如果霸凌內容讓你感到身心不適,請務必就醫,保留診斷證明或收據。
- 選擇適合的法律途徑
- 民事訴訟:主要目的是請求對方賠錢(精神慰撫金)、移除不法內容、刊登澄清或道歉聲明,來回復你的名譽。
- 刑事告訴:如果對方行為構成《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誹謗罪、恐嚇罪或散布私密影像罪等,你可以向警察報案或直接向檢察署提出告訴。刑事程序的好處是,檢警機關會協助調查對方的身份和蒐集證據。
- 向平台檢舉:許多社群平台都有檢舉機制,你可以向平台檢舉不當內容,要求他們移除。
- 向學校或相關單位求助:如果霸凌發生在校園,或涉及性騷擾,請務必向學校老師、學務處或性平會求助。
- 保護自己,預防再受害
- 不回應、不轉發:面對霸凌內容,最好的方式就是不回應、不轉發,避免讓熱度升高。
- 封鎖或靜音:將霸凌者封鎖或靜音,減少接觸。
- 調整隱私設定:檢查你的社群媒體隱私設定,保護個人資訊。
結論:你值得被保護!
網路霸凌帶來的傷害是真實的,但請記住,你不是孤單一人,法律會站在你這邊。勇敢蒐集證據,尋求協助,無論是向學校、平台,還是透過法律途徑,你都有權利捍衛自己的尊嚴與權益。別讓網路上的惡意,定義了你的價值!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果霸凌者使用匿名帳號,我還能提告嗎?
A: 雖然匿名帳號會增加追查難度,但並非完全無法追溯。你可以向警方報案或提出刑事告訴,檢警單位會透過IP位址、帳號註冊資料等線索,向網路服務提供者(ISP)或平台調閱資料,盡力追查行為人的真實身份。蒐集越完整的證據(如截圖、網址),越有助於追查。
Q: 網路霸凌的證據要怎麼蒐集才有效?
A: 最重要的是「完整性」和「真實性」。請務必完整截圖所有霸凌內容,包括發文時間、平台、發文者帳號、完整內容及留言,並記錄下該貼文的完整網址(URL)。如果內容是影片或音檔,請保存原始檔案。若有因此就醫(如身心科)的紀錄,也要一併保留,作為精神損害的證明。
Q: 提告網路霸凌需要花很多錢嗎?
A: 提起民事訴訟會產生裁判費、律師費等成本,但如果你符合特定條件(如低收入戶),可以聲請訴訟救助。刑事告訴原則上不需費用,但如果後續要附帶民事求償,則可能會有相關費用。建議在決定提告前,先評估自身狀況和預算,或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協助。
Q: 如果我曾經也說過一些不好的話,會影響我提告嗎?
A: 如果你的行為對損害的發生或擴大有過失,法院在判斷賠償金額時,可能會依據《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的原則,減輕或免除對方的賠償責任。這表示法院會綜合考量雙方的行為,所以誠實面對狀況很重要。但這不代表你不能提告,只是可能影響最終賠償金額。
Q: 網路霸凌的追溯期是多久?
A: 民事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自你「知道」損害和霸凌者是誰時起算,有2年的時效;如果不知道,則自侵權行為發生時起算,有10年的時效。刑事犯罪的追訴期則依罪名輕重而異,例如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的追訴期通常是6個月的告訴期間(自知悉犯人時起算)。建議一旦發現受害,盡快採取行動。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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