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網路霸凌法律自保全攻略:告誹謗、侮辱必看

網路霸凌法律自保全攻略:告誹謗、侮辱必看

律點通
2025-06-29
5分鐘
刑事網路霸凌妨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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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世界看似自由,卻也可能成為惡意言論的溫床,讓無數人深受其害。你是不是也曾因為社群媒體上的不實指控、惡意攻擊或私密資訊被公開而感到無助、憤怒,甚至影響到日常生活?面對這些數位霸凌,你不是孤單一人,台灣的法律為你提供了保護的途徑。

然而,要讓加害者付出代價,其中最關鍵的,就是「證據」與「法律程序」的掌握。我是律點通,今天就讓我帶你一步步了解,當你成為網路霸凌的受害者時,該如何運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

網路霸凌,法律怎麼管?

社群媒體上的惡意行為,可能同時涉及民事賠償責任與刑事犯罪責任。了解這些,能讓你更清楚自己可以主張哪些權利。

1. 民事侵權行為:要求賠償與停止侵害

當你的權利被侵害時,可以依據《民法》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或要求對方停止侵害行為。

  • 人格權保護: 《民法》第18條保護你的名譽、肖像、隱私等權利。當這些權利受到侵害時,你可以請求法院命令對方停止侵害(例如刪除貼文),如果情節嚴重,還可以進一步請求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 一般侵權行為: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條法規是民事求償的總則。如果霸凌者故意或過失地發表不實言論、散布你的隱私或使用貶損性詞語,導致你的名譽、肖像、隱私等權利受損,就可能構成侵權行為。簡單來說,就是對方有錯(故意或過失)、行為違法、造成你的損害,而且行為與損害之間有直接關聯。

  • 精神慰撫金: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當網路霸凌行為嚴重侵害你的名譽、肖像、隱私等權利,且情節重大時,你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也就是俗稱的精神賠償)。此外,如果名譽受損,還可以請求對方刊登道歉啟事或刪除不法言論,以回復你的名譽。

2. 刑事犯罪:讓惡意行為者受到處罰

某些網路霸凌行為,不僅要賠償,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讓加害者面臨刑責。

  • 公然侮辱罪: 《刑法》第309條規定,在公開場合(社群媒體貼文通常符合此要件)以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表達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足以貶損個人在社會上的人格和地位,就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這不要求對方指摘具體事實,只要是抽象的謾罵或貶損即可。

  • 誹謗罪:

《刑法》第310條第1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誹謗罪是指意圖散布給大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具體事實」 。例如,對方散布你偷竊、外遇等不實資訊。如果對方能證明他所說的是真實的,且與公共利益有關,就不會構成犯罪。但如果涉及私德且與公共利益無關,即使是真實的,也可能構成誹謗。

提告前,你必須知道的法律概念

1. 誰主張,誰舉證:舉證責任的重要性

在法律上, 「原告主張權利者,應先由原告負舉證之責」 。這表示,當你決定提告時,你必須提出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對方確實有侵害你權利的行為,而且這些行為造成了你的損害。這也是網路霸凌案件中最困難的一環。

2. 名譽權侵害的認定標準:不是罵你兩句就構成

名譽是個人在社會上的評價。法院判斷是否侵害名譽權,會以 「是否已逾越一般人合理忍受之範圍」 作為判斷標準。這是一個客觀標準,會綜合考量言論的內容、發表方式、對象、上下文以及社會普遍的看法。因為言論自由和名譽權都受憲法保障,法院在個案中會進行權衡,並非所有負面言論都構成侵害。

3. 肖像權與隱私權:你的照片和個資受保護

  • 肖像權: 未經同意擅自公開你的照片或影像,就可能侵害你的肖像權。
  • 隱私權: 則涉及你的個人資訊,例如公開你的全名、聯絡方式、甚至是私訊內容,若與合法目的無關,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4. 精神慰撫金怎麼算?

精神慰撫金的數額,並非與財產上損害的計算相同,法院會綜合考量雙方之身分、地位、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一個「相當」的數額。

網路霸凌實務案例:告贏或告輸的關鍵

以下兩個案例,將讓你更了解網路霸凌在法律上會遇到哪些狀況,以及法院如何判斷。

1. 案例一:言論模糊?告不贏!

小雅發現網路上有人用「奇葩」等字眼,還截圖她眼睛的局部照片影射她,讓她覺得被霸凌。小雅氣不過,決定提告侵害名譽權。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這些詞語並沒有明確指名道姓,眼睛截圖也無法辨識是小雅本人。此外,對方發文的目的是為了澄清自己的刑事案件,並非主要針對小雅進行貶損。最終,法院判決小雅敗訴。

案例啟示: 網路上的言論必須「明確指向你」且「達到貶損你名譽的程度」,才容易被認定為侵權。模糊的指涉或無法辨識的圖片,很難成為有效的證據。

2. 案例二:匿名帳號?查不到!

阿華發現某臉書粉絲專頁上出現許多不實言論,嚴重損害他的名譽。他懷疑是某個特定人士所為,並提供了網頁截圖作為證據。法院也嘗試向臉書公司調閱發文者的IP位址和活動紀錄,但臉書公司回覆「無法提供」。由於沒有其他直接證據能證明是阿華懷疑的對象發文,法院最終駁回了阿華的請求。

案例啟示: 這是網路霸凌最棘手的問題之一。即使言論明確構成侵權,但若無法證明「是誰發的」,就很難追究法律責任。網路的匿名性讓加害者遁形,是被害人提告時最大的挑戰。

網路霸凌自保指南:實務操作建議

面對網路霸凌,你應該立即採取行動,保全證據是第一步。

1. 最重要的事:證據保全!

  • 完整截圖: 務必截取包含發文者ID、發文時間、URL網址的「完整頁面」。不要只截取部分內容,確保所有相關資訊都在圖中。
  • 螢幕錄影: 若是動態內容(如直播、限時動態)或留言串很長,使用螢幕錄影方式,將整個瀏覽過程錄下,確保時間、日期、網址等資訊清晰可見。
  • 保存原始檔案: 若是圖片、影片、音檔等,應保存原始檔案,並記錄其來源、傳輸路徑等資訊。
  • 公證: 若情況允許,可考慮委託民間公證人對網頁內容進行公證,這能大幅強化證據的法律效力。
  • 證人: 若有其他人目擊或知悉霸凌行為,可請其提供證詞。
  • 通訊紀錄: 若霸凌行為涉及私訊或群組訊息,應完整截圖或匯出對話紀錄。

2. 選擇法律途徑:民事或刑事?

  • 民事訴訟: 主要目的是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要求對方除去侵害(刪文)、或回復名譽(如刊登道歉啟事)。這是你求償的主要途徑。
  • 刑事告訴: 若對方的言論構成公然侮辱或誹謗,你可以向警察機關報案或向檢察署提出告訴。刑事判決如果對方有罪確定,對於你後續的民事求償將有極大的助益。

3. 注意事項與風險提醒

  • 時效性: 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有時效限制,通常是從你知悉損害和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內,或從侵權行為發生時起10年內。
  • 舉證困難: 如上述案例所示,證明加害人身份、言論是否構成侵權、以及損害與行為間的因果關係,是最大的挑戰。
  • 言論自由的界線: 法院會權衡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並非所有負面言論都構成侵權。
  • 訴訟成本與時間: 法律程序可能耗費你大量的時間、金錢與精神。
  • 避免以暴制暴: 切勿以同樣方式反擊,以免自己也構成侵權或犯罪。

結語

面對網路霸凌,雖然舉證和追訴確實存在挑戰,但台灣的法律仍為你提供了保護的機會。關鍵在於,你必須學會如何聰明地蒐集和保全證據,理解法律的界線,並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法律途徑。請記住,你的權益值得被捍衛,勇敢站出來,讓惡意言論無所遁形!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網路霸凌跟一般罵人有什麼不同?

A: 網路霸凌通常發生在社群媒體等「公開」平台,這符合《刑法》公然侮辱罪的「公然」要件。如果對方是抽象謾罵,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如果是指摘或傳述不實的具體事實,則可能構成誹謗罪。一般私下罵人若無公開性,則較難構成這些罪名,但仍可能涉及其他民事侵權。

Q: 我該怎麼收集證據才有效?

A: 最有效的方式是進行「完整截圖」或「螢幕錄影」,確保畫面包含發文者ID、發文時間、完整的貼文內容、留言串及網頁URL。若有圖片、影片等檔案,務必保存原始檔。若預算允許,委託民間公證人對網頁內容進行公證,能大幅提升證據的法律效力,讓法院更採信。

Q: 如果對方是匿名帳號,我還能告嗎?

A: 匿名帳號確實是追訴網路霸凌的巨大挑戰。雖然你可以報警或提告,請求警方或檢察署協助向網路平台(如Facebook、Instagram)調閱使用者資料,但由於許多平台伺服器在境外,且有其隱私政策或資料保存限制,實務上往往難以成功取得加害者的真實身份資訊,這會讓案件難以繼續進行。

Q: 提告後,大概會花多久時間?

A: 法律訴訟的時間長短因個案複雜度而異。刑事告訴從報案、偵查到起訴、審判,可能需要數月甚至一年以上。民事訴訟若案情單純、證據明確,可能在半年到一年內有初步結果,但若涉及上訴,則可能拉長至數年。這是一個長期抗戰,需要有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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