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涉刑事案,您不孤單:偵查階段權益與家屬應對指南
當一通突如其來的電話,告知您摯愛的家人被警方帶走、捲入刑事案件時,那份震驚、焦慮與無助感,往往讓人不知所措。您或許會想:現在家人在哪裡?他們會面對什麼?我能為他們做些什麼?
別擔心,這篇文章正是為您而寫。我們將深入淺出地說明刑事案件偵查階段的關鍵程序,解析被告在偵查中的重要權益,並提供家屬可以立即採取的實用應對建議,幫助您和家人穩健地度過這個艱難的時期。
刑事偵查階段:了解基本流程
刑事案件的偵查階段,是指檢察官(或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為了釐清犯罪事實、蒐集證據,而進行的一系列調查活動。這個階段非常關鍵,因為它將決定案件是否會被起訴,以及後續的審判走向。
當您的家人被帶往警局或地檢署時,他們正處於偵查階段的初期。此時,了解被告的基本權利,是保護他們的第一步。
被告的核心權益:緘默權與選任辯護人
在偵查階段,被告擁有幾項非常重要的權利,這些權利旨在保障其在面對國家追訴時,不致於屈於不利地位。其中最核心的兩項,就是「緘默權」和「選任辯護人權」。
1. 緘默權:您有權保持沉默
在偵訊過程中,被告有權利拒絕回答任何問題,這就是所謂的「緘默權」。這項權利是為了避免被告在壓力下,不小心說出對自己不利的證詞。
《刑事訴訟法》第95條明確規定了偵查機關對被告的告知義務:
《刑事訴訟法》第95條:「訊問被告,應先告知左列事項: 一、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 二、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三、得選任辯護人。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因經濟或其他因素,於審判中受合法通知,未選任辯護人者,得請求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其辯護。 四、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這表示,無論是警察或檢察官,在訊問您的家人之前,都必須告知他們有保持緘默的權利。您的家人可以選擇不說任何話,直到他們有機會諮詢律師,或是在釐清狀況後再決定如何陳述。請記住,保持緘默不會被視為承認犯罪,也不會因此受到不利對待。
2. 選任辯護人權:讓專業人士為您發聲
被告有權利選任律師作為其辯護人,協助其在偵查及審判過程中維護權益。律師可以陪同偵訊,提供法律意見,並確保偵查程序合法進行。
《刑事訴訟法》第27條也保障了這項權利:
《刑事訴訟法》第27條:「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亦同。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
這條文特別指出,被告的家屬(包括配偶、直系血親等)可以獨立為被告選任辯護人。這對家屬來說是極其重要的權利,意味著即使家人被拘留,您也可以主動為他們尋找律師,讓律師介入協助。
家屬的實用應對建議
當家人面臨刑事案件時,家屬的角色至關重要。以下是一些您可以立即採取的建議:
-
保持冷靜,了解狀況: 這是最困難但也最重要的一步。盡量從警方或相關單位處了解家人目前被帶往何處、涉嫌的罪名是什麼。記下所有聯絡資訊和案件編號。
-
立即確認家人是否已行使選任辯護人權: 這是保護家人權益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您可以主動為家人聯繫律師,讓律師盡快前往協助。律師在場可以確保偵訊過程合法,並提供家人即時的法律諮詢。
-
切勿擅自與被害人或證人接觸: 在案件偵查期間,任何試圖影響證人或被害人的行為,都可能被視為串證或滅證,反而對家人不利。
-
避免在社群媒體或公開場合談論案情: 偵查不公開原則旨在保護偵查的順利進行及相關人的隱私。過早或不當的公開討論,可能引發不必要的誤會或對家人造成二次傷害。
-
準備可能需要的交保金: 如果案件情節允許,檢察官或法官可能會裁定交保。家屬可以提前準備,以便在必要時能及時辦理交保手續,讓家人盡快恢復自由。
案例情境:小王的夜市衝突事件
小王是一個年輕的上班族,某天下班經過夜市時,不慎與一名路人發生碰撞,雙方口角後演變成肢體衝突。路人報警,小王隨即被警方帶回警局偵訊。小王感到非常害怕和困惑,不知道該說什麼。
他的媽媽接到警方通知後心急如焚,趕到警局卻被告知暫時無法見到小王。焦急之餘,她想起之前看過的一篇文章,提到被告有「選任辯護人」的權利。她立刻聯繫了認識的律師。
律師趕到警局後,向警方表明身份並要求陪同偵訊。在律師的指導下,小王了解自己有權利保持緘默,並在律師的協助下,釐清了衝突發生的經過,避免了在慌亂中做出可能對自己不利的陳述。律師也確保了偵訊過程的合法性,並在偵訊結束後,向小王媽媽解釋了下一步可能面臨的程序,讓她心中的大石稍稍放下。
這個案例顯示,在關鍵時刻,家屬若能掌握被告的權利並採取積極行動,將對案件的後續發展產生正面積極的影響。
結語:穩健應對,守護家人
家人捲入刑事案件,無疑是一場考驗。然而,身為家屬,您的支持與正確的應對方式,將是家人最堅實的後盾。請務必了解偵查階段的程序與被告權益,尤其是「緘默權」和「選任辯護人權」。這些知識能讓您在慌亂中找到方向,為家人爭取最有利的局面。記住,冷靜、了解、行動,是您守護家人的最佳策略。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家人被帶到警局後,我能立刻見到他們嗎?
A: 在偵查階段,尤其是在警察偵訊期間,家屬通常無法立即會見被告。這是為了避免串證或影響偵查。然而,被告有權利選任辯護人,律師在表明身份後,通常可以會見被告並陪同偵訊。因此,為家人尋找律師是優先的行動。
Q: 如果家人在警局被問話,他們一定要回答所有問題嗎?
A: 不一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5條,被告有「緘默權」,也就是可以選擇不回答問題,或只回答自己想回答的部分。偵查機關在訊問前必須告知這項權利。保持緘默不會被視為承認犯罪,也不會因此受到不利對待。建議在律師在場前,謹慎回答或行使緘默權。
Q: 什麼是「交保」?家人被羈押後,我能做什麼?
A: 「交保」是指檢察官或法官在一定條件下,允許被告繳納一筆保證金後暫時獲釋,以確保其後續能配合偵查或審判。如果家人被羈押,表示檢察官或法官認為有羈押的必要(例如有串證、滅證或逃亡之虞)。家屬可以透過律師,向法院聲請撤銷或變更羈押,或爭取以交保等替代方式取代羈押。
Q: 我擔心家人在偵訊時受到不當對待,該怎麼辦?
A: 首先,確保您的家人了解並行使選任辯護人的權利。律師在場可以監督偵訊過程,確保合法性,並在發現不當對待時立即提出異議。如果事後發現有不當對待的情況,應立即向律師反映,並可考慮向相關監察單位或檢察署提出申訴,並要求調閱偵訊錄音錄影。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資料內容皆由AI生成,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