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揭開台灣防詐法規:你不能不知道的政府與企業防詐大作戰

揭開台灣防詐法規:你不能不知道的政府與企業防詐大作戰

律點通
2025-06-21
5分鐘
刑事詐騙防制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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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台灣防詐法規:你不能不知道的政府與企業防詐大作戰

詐騙,就像病毒一樣不斷變種,讓人防不勝防。你可能每天都會接到陌生電話、收到不明簡訊,或是在網路上看到看似可疑的投資廣告。面對這些層出不窮的詐騙手法,我們除了提高警覺,更要知道的是:台灣的政府與許多企業,其實都在默默為你築起一道道法律防線。今天,律點通將帶你深入了解,台灣的防詐法律體系是如何運作的,以及你我能如何搭上這艘防詐巨輪,保護自己與家人。

誰是防詐守門員?政府與企業的法定義務

台灣為了更有效打擊詐騙,制定了《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這部法律可說是台灣防詐的骨幹,它明確劃分了各方在防詐上的責任,不只是事後抓人,更強調事前預防和教育。

政府機關:防詐總指揮

根據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3條,內政部是中央主管機關,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則是地方主管機關。此外,還有金融、電信、數位經濟、法務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各自負責其領域內的防詐工作。他們不只被動應對,更要主動規劃、推動防詐預防與宣導措施,並在跨機關合作時全力配合。這也說明了為何你總能在不同政府單位看到防詐資訊。

電信事業:你的防詐第一線

你是否有想過,為什麼電信公司會發防詐簡訊給你?或是當你接到詐騙電話時,他們能協助阻擋?這不是因為他們「佛心來著」,而是法律賦予的明確義務!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14條明確規定:

「電信事業應採取合理措施,防止其電信服務遭濫用於詐欺犯罪,並應向用戶宣導預防詐欺之資訊。電信事業經電信主管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通知有疑似使用電信服務從事詐欺犯罪之類型或方法,於技術可行下應採取預防、阻止、通報或其他合理對應措施,避免用戶接觸詐欺資訊。電信事業及其從業人員執行本條例規定之防詐措施,免除其業務上應保守秘密之義務。電信事業執行本條例規定之防詐措施,或配合司法警察機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為之處理,致生損害於用戶或第三人者,免負賠償責任。」

白話來說,電信公司不只是提供通訊服務,他們更有法律責任要防止詐騙集團利用其服務,並且必須主動向用戶宣導防詐資訊。更棒的是,法律還給予他們免責權,讓他們在執行防詐措施時無後顧之憂,可以更積極地阻擋詐騙、保護用戶。

金融機構:守護你的錢包

當你走進銀行或證券商,發現行員對你的異常提款或匯款特別關心時,這也是法律規定的。根據 《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5條與第42條,金融機構在發現疑似詐騙時,有責任關懷提問、協助民眾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並通知警方到場處理。雖然這些是事後處理機制,但其「臨櫃關懷」的作為,往往能在關鍵時刻阻止詐騙案發生,是第一線的防堵力量。

全民防詐總動員:政府獎勵你我加入

防詐,光靠政府和企業是不夠的,更需要全民參與!為了鼓勵更多人投入防詐教育宣導,政府特別制定了 《詐欺防制教育宣導獎勵辦法》

根據 《詐欺防制教育宣導獎勵辦法》第2條,不論是政府機關、學校、非營利組織、企業、民間團體,甚至個人,只要在防詐教育宣導方面表現優良,經內政部核定,就可以獲得獎勵。

而哪些情況能被認定為「績效優良」呢? 《詐欺防制教育宣導獎勵辦法》第3條列出了幾個標準,例如:「執行或推動詐欺防制教育宣導工作表現傑出或成效創新,有具體成果」、「協助民間團體利用其所屬資源辦理詐欺防制教育宣導工作」或「辦理詐欺防制教育宣導訓練,培育宣導人才」等。這代表只要你的防詐宣導有實質效益、有創新、或有助於培育更多防詐人才,都有機會獲得肯定。

這項獎勵機制,正是政府鼓勵全民共同參與防詐的體現,讓民間的創意與熱情,能為防詐工作注入更多活力。

實務案例分析:從法律看防詐的真實情境

您可能好奇,這些法律條文在現實生活中是如何運作的?在「詐騙預防宣導與教育」這個領域,我們通常不會看到像刑事案件那樣具體的「判決書」來直接呈現預防宣導的成果。這類法律規範的實踐,更多體現在政府機關的政策推動、企業的合規措施,以及對積極參與防詐工作的組織或個人的獎勵。

然而,我們可以透過一些假設情境,來理解相關法條在實務中可能發揮的作用:

情境一:電信業者未盡宣導義務的警示

假設有這麼一個狀況:某家電信公司,長期以來未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14條的規定,主動向其用戶宣導預防詐欺的資訊,也未積極配合主管機關的要求採取技術防堵措施。若因此導致大量用戶受騙,電信主管機關在掌握相關事證後,便可能依據該條例對其進行行政調查、要求限期改善,甚至施以行政裁罰。

這個假設案例提醒我們,電信事業的防詐義務是有法律強制性的,他們不只是提供通訊服務,更是全民防詐的重要一環,必須積極履行其宣導和防堵的責任。

情境二:民間團體創新宣導獲獎勵

再來想像一個溫馨的情境:一個在地深耕的非營利組織,觀察到社區長者容易成為詐騙目標,於是他們結合地方特色文化,編排了一齣生動活潑的防詐短劇,深入鄰里、廟口巡迴演出,並搭配淺顯易懂的文宣,成功讓數百位長者提升了防詐意識,甚至有實際成功勸阻詐騙的案例發生。這個組織在活動結束後,依據《詐欺防制教育宣導獎勵辦法》第3條的「表現傑出或成效創新,有具體成果」條件,向內政部提出獎勵申請,最終獲得了肯定與公開表揚。

這個例子說明了《詐欺防制教育宣導獎勵辦法》的鼓勵性。它激勵並肯定了所有願意投入防詐教育的民間力量,讓更多創新的點子能被實踐,共同築起防詐的社會網絡。

這些情境雖然是假設,卻真實反映了台灣防詐法律體系在預防宣導領域的運作邏輯:透過強制要求重要業者履行義務,同時透過獎勵機制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共同建立更完善的防詐屏障。

你我都能做的防詐行動指南

了解了這些法律規定,身為詐騙預防關注者的你,該如何將這些知識轉化為實際行動呢?

  1. 提升警覺,善用政府資源: 知道政府和企業是你的防詐後盾,當你遇到可疑情況時,不要猶豫,立刻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根據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51條,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有責任提供24小時檢舉通報窗口與諮詢服務。這是你最直接、最快速的求助管道。

  2. 認清電信與金融業者的角色: 收到電信業者發來的防詐簡訊,或是在銀行櫃檯被行員關懷提問時,請理解這是他們依法在保護你。這些都是防詐體系的重要環節,請配合並重視這些警示。

  3. 主動查證,保護個人資訊: 任何要求匯款、提供個人敏感資料、下載不明APP或點擊可疑連結的要求,都可能是詐騙。務必透過官方管道多方查證,切勿輕信。

  4. 廣為宣導,成為防詐尖兵: 將這些防詐知識分享給你的親朋好友,尤其是容易成為目標的長輩。你的提醒,可能就是阻止一場詐騙的關鍵。

  5. 思考參與,貢獻一份力量: 如果你所屬的組織或團體有心投入防詐宣導,可以研究《詐欺防制教育宣導獎勵辦法》,政府是支持並鼓勵的。你的參與,能讓防詐網絡更綿密。

結語

防詐是一場沒有終點的戰役,但有了法律的明確規範作為後盾,加上政府、企業與你我全民的共同努力,我們就能築起更堅固的防線。提升知識,保持警惕,並將所學傳遞出去,你就是最強的防詐尖兵,讓我們一起讓詐騙集團無所遁形!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為什麼電信公司會一直發防詐簡訊給我?這跟法律有關嗎?

A: 是的,這確實跟法律有關。根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14條,電信事業有明確的法律義務要「向用戶宣導預防詐欺之資訊」,並採取合理措施防止其服務被濫用於詐欺犯罪。所以,這些簡訊是他們履行法律責任的一部分,目的就是為了提醒你、保護你。

Q: 如果我看到有團體在做防詐宣導,他們是自願的還是有什麼好處?

A: 有些團體是基於社會責任自願投入,但政府也設有獎勵機制來鼓勵他們。根據《詐欺防制教育宣導獎勵辦法》,只要組織、團體或個人在防詐教育宣導方面表現傑出、有具體成果或有助於培育防詐人才,經內政部核定後,就可以獲得獎勵或公開表揚。這鼓勵了更多力量投入防詐工作。

Q: 銀行行員為什麼會對我的提款或匯款問東問西?他們有權利這樣做嗎?

A: 他們不只『有權利』,更是『有義務』這樣做。根據《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金融機構在發現客戶有疑似受騙跡象時,必須加強關懷提問,並協助客戶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及通知警方到場。這是為了在第一時間阻止詐騙,保護你的財產安全。

Q: 我該如何判斷一個資訊是不是合法的防詐宣導,而不是詐騙假冒的?

A: 判斷合法防詐宣導的關鍵是「官方來源」和「資訊內容」。合法的防詐宣導通常會來自政府機關(如警政署165、內政部)、金融機構、大型電信公司、或經認證的非營利組織。內容上會提醒你防範詐騙手法、提供求助專線、強調「不聽、不信、不轉帳」等原則,而不會要求你提供個人敏感資料、匯款、下載不明APP或點擊可疑連結。若有疑慮,直接撥打165查證最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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