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社群媒體詐騙求償:被害人家屬法律權益與自保指南

社群媒體詐騙求償:被害人家屬法律權益與自保指南

律點通
2025-06-21
5分鐘
刑事詐欺犯罪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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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摯愛家人遭遇社群媒體詐騙,我們該怎麼辦?

當摯愛的家人不幸成為社群媒體詐騙的受害者,那種震驚、憤怒與無助,是難以言喻的痛楚。面對複雜的法律程序,您可能感到茫然。別擔心,我是律點通,專為您提供最清晰的法律分析與實用建議。本文將帶您了解社群媒體詐騙的法律責任,以及身為被害人家屬,您可以如何透過法律途徑,為家人爭取應有的權益。

社群媒體詐騙,法律怎麼看?

社群媒體詐騙的手法日新月異,從假冒親友、虛假投資到愛情詐騙,層出不窮。在法律上,這些行為主要會觸犯《中華民國刑法》中的詐欺罪。特別是利用網路對不特定大眾散布詐欺訊息,罪行會更重。

加重詐欺罪:網路詐騙的重擊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之4:「犯第三百三十九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這表示,只要詐騙訊息透過社群媒體、網路等工具廣泛傳播,即使受害人只有一人,也可能構成情節更嚴重的「加重詐欺罪」,刑責會比一般詐欺罪來得重。這也是為什麼檢警會積極追查網路詐騙案件的原因。

誰該為詐騙負責?不只詐欺犯,還有他們!

當您的家人不幸受騙,除了直接的詐欺犯,還有哪些人可能需要為此負責呢?

1. 提供人頭帳戶者:共同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許多詐騙案中,詐騙集團會利用「人頭帳戶」來收取贓款。這些提供帳戶的人,即使聲稱自己不知情或只是為了賺取小額報酬,在法律上仍可能被認定為詐欺集團的「幫助犯」,需要負上嚴重的責任。

《民法》第185條第1項:「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造意人及幫助人,亦視為共同行為人。」

這條法規非常重要!它代表提供帳戶的人,即使不是詐騙主謀,也必須與詐騙集團成員一起,對被害人所受的全部損害負「連帶賠償責任」。這意味著,被害人可以向詐欺集團中的任何一人或數人,要求賠償全部損失,大大增加了追回款項的機會。

【真實案例故事:人頭帳戶的代價】

陳太太(化名)在網路投資群組中,被對方誘騙匯出上百萬元。警方追查後發現,款項最終都匯入了某個王先生(化名)的銀行帳戶。王先生辯稱自己只是為了賺取一點佣金,就把帳戶借給朋友使用,並不知道會被用於詐騙。然而,法院在審理此案時明確指出,王先生提供帳戶的行為,是詐騙集團能夠完成詐欺的關鍵環節。因此,法院依據《民法》相關規定,判決王先生必須與詐騙集團成員一同,對陳太太所損失的百萬元負連帶賠償責任,並且還要加上自損失發生時起的利息。這個案例清楚表明,提供人頭帳戶的行為,在法律上會被視為詐欺集團的「幫助犯」,需要承擔與主謀一樣的民事賠償責任。

2. 社群媒體平台業者:應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

您或許會問,難道社群平台就沒有責任嗎?台灣政府為打擊詐騙,特別制定了《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明確要求網路平台業者需盡到防詐的「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例如,《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36條規定,電商業者及網路連線遊戲業者應採取合理措施,防止其服務被濫用於詐欺。若他們接獲司法警察機關通知疑似涉及詐欺,就應該配合辦理並暫停提供服務。如果平台業者沒有履行這些防詐義務,例如未指定法律代表、未及時移除詐騙廣告或未暫停涉詐帳號,就可能面臨高達新臺幣一億元的行政罰鍰。

這表示,法律也要求平台業者不能坐視不理,他們有責任採取行動來保護用戶,共同防堵詐騙。

3. 精神上的損害,也能求償嗎?

除了金錢損失,詐騙對被害人及其家屬造成的精神打擊往往更大。根據《民法》第195條第1項,如果詐騙行為不法侵害了您的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等權利,且情節重大,即使不是財產上的損失,被害人也可以請求賠償相當的金額,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精神慰撫金」。

家人受騙後,我能為他們做什麼?

面對詐騙,時間就是金錢!以下是您可以立即採取的行動:

  1. 立即報案並提供所有證據:請務必盡快陪同家人向警察機關報案。報案時,請務必提供所有能證明詐騙的資訊,例如:對話紀錄(LINE、Messenger、IG私訊)、轉帳證明、匯款單據、詐騙網站或連結的截圖、對方社群媒體帳號資訊等。這些都是追查詐欺犯的關鍵證據。
  2. 聯繫銀行或支付平台止付:如果款項是透過銀行轉帳,請立即聯繫匯款銀行,請求止付或凍結款項。若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也請盡速聯繫該平台。越早行動,追回款項的機會越大。
  3. 完整保存所有數位證據:詐騙集團常常會刪除對話紀錄或關閉帳號。請務必在第一時間將所有對話、訊息、截圖、連結等數位證據完整保存下來,並最好進行截圖、錄影或備份,這些都是日後法律訴訟的重要依據。
  4. 評估法律追訴與求償可能性:在刑事程序中,您可以代表家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向詐欺犯及人頭帳戶要求損害賠償,包括財產損失和精神慰撫金。即使刑事案件偵查困難,民事訴訟仍有機會獨立進行。

結論:別讓詐騙擊垮我們,法律是您的後盾

社群媒體詐騙是無國界的挑戰,但請記住,您和您的家人並非孤單。台灣的法律為您提供了多重保護,從刑事追訴詐欺犯,到民事向人頭帳戶及共同侵權者求償,甚至對未能盡責的平台業者也有相應的規範。最重要的是,一旦發現受騙,請務必冷靜、迅速地採取行動,保存證據並及早報案。法律是您堅實的後盾,它將協助您為家人討回公道,走出陰霾。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詐騙的款項還有機會追回來嗎?

A: 是的,款項追回的機率取決於您報案和止付的速度。一旦發現被詐騙,請立即向警方報案,並同步聯繫匯款銀行或支付平台,請求止付或凍結款項。越早行動,資金被轉移的機會越小,追回的可能性就越高。即使款項已被轉走,您仍可透過民事訴訟向詐欺犯及提供人頭帳戶者請求損害賠償。

Q: 提供人頭帳戶的人,會受到什麼樣的法律制裁?

A: 提供人頭帳戶的人,即使本人沒有直接參與詐騙過程,在刑事上仍可能被認定為詐欺集團的「幫助犯」,依《刑法》規定與詐欺主謀負共同責任,可能面臨刑事處罰。在民事上,依《民法》第185條,他們與詐欺集團成員負「連帶賠償責任」,必須對被害人所受的全部損害負責。法院實務上已有多起判決認定,提供帳戶者需賠償被害人的損失。

Q: 社群媒體平台業者對詐騙案件有法律責任嗎?

A: 根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社群媒體平台業者(如網路廣告平台、電商業者等)負有「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應採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平台被濫用於詐欺。若他們未履行這些防詐義務,例如未依通知移除詐騙廣告或未暫停涉詐帳號,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主管機關可對其處以高額行政罰鍰,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被命令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這表示平台並非完全免責,法律要求他們共同防堵詐騙。

Q: 除了金錢損失,家人受騙的精神痛苦可以求償嗎?

A: 可以的。根據《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如果詐騙行為不僅造成財產損失,還不法侵害了您家人的名譽、信用、或其他人格法益且情節重大,即使沒有財產上的直接損害,被害人也可以請求賠償相當的金額,也就是俗稱的「精神慰撫金」。法院會根據個案情況,如受害程度、影響範圍等,來判斷應賠償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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