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跨國婚姻詐騙|法律途徑、求償與自保指南

跨國婚姻詐騙|法律途徑、求償與自保指南

律點通
2025-06-21
5分鐘
刑事婚姻法律詐欺犯罪
LINE

當愛成空:婚姻詐騙的法律真相與自保之路

當真心付出卻換來一場精心策劃的騙局,那份心碎與無助,相信正深受婚姻詐騙所苦的您,一定感同身受。在台灣,跨國婚姻詐騙不僅是情感上的巨大打擊,更可能造成嚴重的財務損失與法律困擾。律點通深知您的痛楚,將以最淺顯易懂的方式,帶您認識婚姻詐騙的法律真相,提供自保與求償的實用指引,讓您不再孤單面對。

法律如何定義「婚姻詐騙」?

在台灣的法律體系中,「婚姻詐騙」通常涉及以下幾個層面:

1. 婚姻的撤銷:謊言構築的婚姻,可以被推翻嗎?

如果您的婚姻是建立在對方的欺騙之上,例如對方隱瞞了真實身分、婚姻狀況、或結婚的真實目的(例如只是為了取得居留權或您的財產),您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這段婚姻。這主要依據的是《民法》的規定:

《民法》第997條:「因被詐欺或脅迫而結婚者,得於發現詐欺或脅迫終止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自結婚時起逾一年者,不得請求撤銷。」

白話解釋: 這條文就像是法律給您的「反悔權」。當您發現婚姻是建立在對方欺騙的基礎上,您可以在一定時間內向法院申請讓這段婚姻無效。關鍵在於您確實是因為對方的詐術,誤以為真愛而結婚,如果沒有這層欺騙,您根本不會答應這門親事。請注意時效限制,必須在發現詐欺後六個月內提出,且最遲不能超過結婚後一年。

2. 財產損失的追討:被騙的錢財,能要回來嗎?

如果詐騙者不只騙婚,還騙取您的金錢、財產,甚至利用這段婚姻關係來取得不法利益,那麼這就不只是感情糾紛,更可能涉及嚴重的刑事犯罪:

  • 普通詐欺罪: 若對方以詐術使您陷於錯誤,進而交付金錢或其他財產,可能構成 《刑法》第339條的普通詐欺罪。這包括騙取聘金、生活費、投資款項,甚至要求您為其作保等情況。
  • 加重詐欺罪: 若詐騙者不只一人(三人以上共同犯案),或透過網路、交友軟體、電話等媒體進行詐騙,情節更嚴重,則可能構成 《刑法》第339條之4的加重詐欺罪,刑責會更重。

白話解釋: 這表示對方可能會因為詐騙錢財而面臨刑事責任,您也有機會透過刑事訴訟程序,向對方請求賠償您的財產損失。

3. 外籍配偶的居留權:假結婚會讓他們失去台灣身份嗎?

若外籍配偶只是為了取得台灣居留身分而假結婚,一旦婚姻被法院撤銷或被移民署查證屬實,他們在台灣的居留許可將會被廢止,甚至可能被強制遣返回國。這部分規範在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1條

婚姻詐騙的真實案例解析

以下兩個案例改編自實務經驗,希望能讓您更清楚詐騙手法與法律應用:

故事一:愛情一場空,人財兩失的陷阱

案情: 小陳在網路上認識了來自越南的小美,兩人透過視訊甜言蜜語,很快就決定結婚。小陳支付了高額聘金與來台機票費用。小美來台後,以適應不良為由,拒絕與小陳同住,並在取得台灣居留證後,便人間蒸發,音訊全無。小陳後來才發現,小美在越南早有家庭,而且結婚的目的根本只是為了來台灣工作。

法律結果:

  • 民事上: 法院可能依《民法》第997條,認定小美以詐術使小陳陷於錯誤而結婚,判決撤銷小陳與小美的婚姻
  • 刑事上: 若小陳能證明小美在結婚時即有詐欺取財的不法意圖,且有具體財產損失(如聘金),小美可能構成 《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
  • 行政上: 移民署將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1條,廢止小美的居留許可,並將其強制出國

故事二:仲介集團佈下的金錢陷阱

案情: 阿華透過某跨國婚姻仲介業者介紹,與印尼女子小莉結婚。仲介聲稱小莉家境清寒,阿華因此支付了高額仲介費及聘金。婚後小莉多次以家人急需用錢為由,向阿華索取大筆金錢,態度也從溫柔轉為冷淡,最終失聯。經警方調查,發現小莉與該仲介業者有共謀關係,她們是集團性地以假結婚為名,詐取男方財物。

法律結果:

  • 民事上: 法院可能依《民法》第997條,判決撤銷阿華與小莉的婚姻
  • 刑事上: 小莉與仲介業者可能構成 《刑法》第339條之4的加重詐欺罪(三人以上共同犯之),因為他們有組織性地以假結婚為名,詐取阿華的財物。

實務操作指引:我該怎麼做?

面對婚姻詐騙,除了心痛,您更需要採取積極的行動保護自己。以下是您應該採取的實用步驟:

1. 冷靜蒐證,保全證據

  • 通訊紀錄: 保留所有與對方及仲介的通訊紀錄,包括聊天訊息、電子郵件、通話錄音、視訊通話截圖等。
  • 金錢往來證明: 務必透過銀行轉帳,並保留所有轉帳明細、收據、匯款單等。避免使用現金交易。
  • 共同生活證據: 若曾有共同生活事實,請保留租賃契約、水電瓦斯帳單、共同帳戶、旅遊照片、親友證詞等。
  • 行為記錄: 詳細記錄對方任何可疑或異常的行為,例如拒絕共同生活、頻繁索取金錢、突然失聯等。

2. 尋求法律途徑,主張權益

  • 撤銷婚姻: 若確認受詐欺,應立即向法院提起「撤銷婚姻」之訴。這能讓您在法律上擺脫這段不實的婚姻關係。
  • 刑事報案: 若涉及財產損失或對方有詐欺取財之實,應立即向警方報案,提出刑事告訴。警方會協助您進行調查,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您也能在刑事訴訟中附帶提出民事求償。
  • 移民署舉報: 若對方為外籍人士且涉嫌假結婚,應同時向內政部移民署舉報假結婚情事,請求廢止對方的居留許可。

3. 重要提醒與預防措施

  • 切勿輕信: 對於過於熱情、急於結婚、或頻繁以各種理由索取金錢的對象,應保持高度警惕。
  • 避免私下金錢交易: 尤其是在婚前或婚後初期,避免大額金錢往來,更不要輕易借款或為對方作保。
  • 合法管道: 如果需要透過婚姻仲介,務必選擇合法、有執照、信譽良好的業者,並仔細審閱合約內容。
  • 多方查證: 對於對方提供的資訊,應多方查證,不要只聽信對方片面之詞。保持財務獨立,若感覺有異,應立即向信任的親友或政府單位尋求協助。

結論

面對婚姻詐騙,雖然心痛,但您絕非孤單一人。請記住,法律是您最強大的後盾。從蒐集證據、尋求專業協助,到勇敢地向詐騙者說不,每一步都是您走向重生的開始。律點通期盼這篇文章能為您點亮一盞燈,提供實用指引,幫助您走出陰霾,重新擁抱屬於您的幸福。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果我被騙婚了,要怎麼才能讓婚姻關係失效?

A: 您可以依據《民法》第997條的規定,在發現被詐欺後的六個月內,且自結婚時起不超過一年的期限內,向法院提起「撤銷婚姻」的訴訟。一旦法院判決撤銷,這段婚姻在法律上就視為不存在了。

Q: 我被騙走了錢,除了撤銷婚姻,還能怎麼辦?

A: 除了撤銷婚姻,您也可以向警方報案,對詐騙者提起刑事告訴,追究其《刑法》詐欺罪的刑事責任。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您可以附帶提起民事求償,要求對方賠償您的財產損失。

Q: 如果對方是外國人,我該去哪裡尋求協助?

A: 您可以向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報案,或直接向當地警察局報案。同時,也可以向內政部移民署通報,說明對方涉嫌假結婚以取得居留權。這些單位都會提供您相關的協助與指引。

Q: 怎麼避免再遇到類似的詐騙?

A: 在未來的交往中,務必保持警惕,不要輕易相信對方的甜言蜜語或急於要求金錢協助。務必透過合法管道確認對方身份。金錢往來應透過銀行轉帳,並保留所有對話紀錄。若有任何疑慮,應及早向親友或相關單位諮詢。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相關文章推薦

需要專業法律諮詢?

立即加賴,綁定貼身法律助理

律點通
法律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