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身分盜用自救指南:台灣法律權益與求償實務解析

身分盜用自救指南:台灣法律權益與求償實務解析

律點通
2025-06-21
5分鐘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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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被盜用?別慌!律點通教您如何維護權益,走出困境

身分被盜用,那種無助感和焦慮,我們完全理解。這不僅是對個人財產的威脅,更是對信譽和生活秩序的嚴重衝擊。當您發現身分被冒用申辦信用卡、開立帳戶,甚至因此背負不明債務或信用受損時,請務必知道:您不是孤單一人,而且台灣的法律賦予您尋求救濟的權利!

這篇文章將以最白話的方式,帶您了解身分盜用被害人可以採取的法律行動,包括如何向不法分子求償、金融機構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如何保護和更正您的個人資料。讓我們一步步來,找回屬於您的平靜與權益。

您的法律武器:民法侵權與損害賠償

當您的身分被不法冒用,最直接且重要的法律基礎就是《民法》中的「侵權行為」。簡單來說,就是有人故意或過失地侵害了您的權利,依法就必須負起賠償責任。

1. 誰侵害了您的權利?

首先,冒用您身分的不法分子,他們的行為明確構成侵權。這類行為通常是故意的,對您造成了實質損害。

《民法》第184條是侵權行為的根本規定: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白話解釋:只要有人故意或不小心做了不對的事,侵害了您的權利,造成您損失,他就必須賠償。身分盜用就是典型的「故意」不法侵害行為,侵害了您的財產權、信用權等。

如果有多人參與了盜用您的身分,或是某些機構(例如金融機構)因為他們的疏忽,共同導致您的損害,那麼他們可能就需要負起「連帶賠償責任」。

2. 您可以請求哪些賠償?

身分被盜用,造成的損害不只有金錢損失,還可能包括信用破產、名譽受損,甚至精神上的巨大壓力與痛苦。別擔心,法律也考慮到了這些「非財產上」的損害。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白話解釋:這條規定讓您即使沒有實際金錢損失(例如被冒用消費的款項最終沒算到您頭上),但只要您的信用名譽因身分盜用而受損,或因此經歷了嚴重的精神痛苦,您就可以向對方請求一筆「精神慰撫金」,這筆錢的金額會由法院依個案情節(例如您與對方的身分、經濟能力、損害程度等)來判斷。

金融機構的角色:他們的責任與防詐義務

身分盜用常發生在金融服務上。這時候,很多人會問:銀行或信用卡公司難道沒有責任嗎?

答案是:金融機構在受理業務時,負有「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意思是他們必須像一個專業、謹慎的管理者一樣,盡到應有的審核責任。台灣金管會也頒布了相關法規,要求金融機構落實防制詐欺的措施,例如:

  • 在認定帳戶或信用卡疑似涉及詐欺時,必須強化客戶身分確認、暫停交易功能,並向警方通報。
  • 在接到民眾受詐騙告知時,應轉介165專線,並協助通報警方受理報案。

白話解釋:這些規定雖然是要求金融機構做的,但對您來說很重要!如果金融機構在審核您的身分時,沒有盡到足夠的注意,導致您的身分被冒用,那麼他們可能就存在過失,需要和冒用者一起負連帶賠償責任。不過,法院在判斷金融機構是否有過失時,會看他們是否已遵守了當時主管機關的所有規定和業界慣例。

保護您的信用:個人資料的查詢與更正權

身分被盜用後,最讓人頭痛的就是信用紀錄被破壞。幸好,《個人資料保護法》賦予您權利,讓您可以掌握和更正自己的個人資料。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0條:您可以向持有您個人資料的機構(例如銀行、聯徵中心)查詢、閱覽或取得您的個人資料,了解哪些資料被冒用,產生了什麼紀錄。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如果因為身分盜用導致您的個人資料(例如信用報告上的異常紀錄)不正確,您有權要求相關機構更正或補充。他們在確認事實後,應該及時處理。

白話解釋:這表示您可以主動出擊,向銀行或聯徵中心調閱您的信用報告,確認所有被冒用的紀錄,並要求他們更正錯誤的資訊。這是您重建信用的重要一步。

真實案例解析:法院怎麼看?

法律條文可能有些抽象,讓我們透過實際的法院判決,來看看身分盜用案件中,不同情況下法院是如何判斷責任歸屬的。

案例一:冒用者要賠,銀行已盡責則免責

情境故事:小陳某天發現自己的身分被不法分子冒用,辦了好幾張信用卡,還刷了一大筆錢,導致他的信用評分一落千丈,生活受到了極大影響。小陳非常生氣,決定把冒用者告上法院,同時也把發卡的銀行告了,認為銀行審核不嚴。

法院怎麼說:法院認定冒用小陳身分的人確實有錯,判決他必須賠償小陳精神慰撫金。但是,對於銀行,法院仔細審查後發現,銀行在當時申辦信用卡時,已經嚴格遵守了主管機關的所有規定,也核對了申請資料。因此,法院認為銀行已經盡到了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並沒有過失。所以,小陳信用評分降低主要是因為冒用者不繳卡費造成的,與銀行發卡本身沒有直接且相當的因果關係。最終,銀行在這起案件中不需要負賠償責任。

給您的啟示: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冒用您身分的不法分子絕對要負責,而且您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但針對金融機構,法院會嚴格檢視他們在審核當下的流程是否符合規定,如果都符合,銀行可能就不需要負連帶責任。

案例二:儘管自己有疏失,銀行未盡審核仍要負責

情境故事:小吳因為一些特殊原因,將自己的身分證交給了朋友小高,沒想到小高竟然冒用小吳的名義去銀行申請信用卡並大肆消費。事後,銀行找上小吳要求還款,小吳覺得很冤枉,畢竟是小高冒用的,而且銀行在核對身分時難道沒有問題嗎?

法院怎麼說:法院發現,雖然小吳將身分證交給了小高確實有疏失,但小高在申請信用卡時並沒有更換身分證上的照片。而銀行職員在審核信用卡申請時,理應核對申請人的身分證照片是否與本人相符。由於銀行在這一關鍵步驟上沒有盡到應有的核對義務,反而核准了冒名者申請信用卡,因此法院認為,小吳交付身分證的行為與銀行所受的損失之間,沒有直接且相當的因果關係。換句話說,錯在銀行沒有做好身分核對,所以銀行必須自行承擔損失,小吳不需要為這筆冒用款項負責。

給您的啟示:這個案例非常重要!它顯示即使您可能因為一時不慎而讓證件外流,但如果金融機構在業務審核的關鍵環節存在明顯的過失(例如沒有仔細核對身分證照片),他們仍然可能需要承擔責任。這提醒我們,金融機構在身分驗證上的嚴謹性非常重要。

面對身分盜用,您能怎麼做?

得知身分被盜用後,請您務必保持冷靜,並立即採取以下行動:

  1. 立即報案:這是最重要且第一步!請立刻撥打165反詐騙專線,並到最近的警察機關報案,取得報案三聯單。這是您後續處理所有問題的基礎文件。

  2. 通知相關機構

  • 金融機構:立即通知所有可能受影響的銀行、信用卡公司、電子支付機構等,告知您的身分被冒用,要求他們暫停相關帳戶或信用卡交易功能。同時,要求他們協助更正錯誤的信用紀錄
  • 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聯徵中心):向聯徵中心申請您的個人信用報告。仔細檢查是否有任何非您本人申請的金融業務紀錄,並要求他們在報告上註記身分被冒用,或要求更正錯誤資訊。
  1. 蒐集證據:保留所有與身分盜用相關的證據,包括:
  • 報案三聯單。
  • 所有來自金融機構的通知、錯誤帳單或信用報告。
  • 任何與冒用者或相關機構的通話紀錄、訊息截圖、Email。
  • 因身分盜用而遭受的任何財產損失或精神痛苦的證明。
  1. 考慮提起民事訴訟
  • 針對冒用者:您可以依《民法》向冒用者請求財產損害(例如被冒用造成的實際金錢損失)及精神慰撫金。
  • 針對金融機構:如果您有證據證明金融機構在審核或處理過程中存在明顯過失,您可以依《民法》請求他們負連帶賠償責任。這一步通常需要您提出充分的證據來證明銀行的過失。

預防勝於治療:保護您的身分資料

雖然發生了身分盜用,但未來您可以更積極地保護自己:

  • 妥善保管身分證件及個人資料:不輕易將證件交予他人,不隨意在不明網站填寫個人敏感資訊。
  • 定期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您可以每年向聯徵中心申請一次免費的個人信用報告,定期檢查是否有異常紀錄。

結語:您的權益,由您主動捍衛

身分盜用是一場令人措手不及的惡夢,但請記得,您有權利要求正義,有能力重建您的生活。透過了解這些法律武器和實用步驟,您可以更有信心地應對,保護自己的財產和信用。積極採取行動,是您走出困境、重拾平靜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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