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投資詐騙求償指南:法律途徑與實務案例分析

投資詐騙求償指南:法律途徑與實務案例分析

律點通
2025-06-21
5分鐘
刑事詐欺求償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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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詐騙求償指南:法律途徑與實務案例分析

您是否曾懷抱希望,將辛苦錢投入看似美好的投資機會,最終卻發現這一切都是精心設計的騙局?投資詐騙,不僅是金錢的損失,更是信任的崩塌與心靈的創傷。但請別灰心,即使身陷困境,台灣的法律仍提供您尋求公義、追回損失的途徑。

我是律點通,專為投資詐騙被害人提供法律與行銷領域的專業指引。這篇文章將帶您深入了解,當您不幸遭遇投資詐騙時,法律如何保障您的權益,以及您可以採取哪些具體行動,為自己爭取應得的賠償。

揭開詐騙集團的真面目:法律如何定義「詐騙」?

投資詐騙的核心,在於詐欺者透過虛假的承諾和資訊,讓您誤信為真而交付財物。在法律上,這屬於一種「侵權行為」,也就是不法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

誰要負責?不只主謀,所有共犯都跑不掉!

根據《民法》規定,不法侵害他人權利的人,就必須負起損害賠償責任。重點是,詐騙集團通常是分工合作的,不只主謀,所有參與其中的人,都可能成為您求償的對象。

《民法》第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這條文告訴我們,只要詐騙集團的成員是「故意」以不正當手段(例如虛假的高額報酬承諾)讓您受騙損失,就必須賠償。無論是直接對您施展詐術,還是提供帳戶、協助轉帳等,只要知道或應該知道這是詐騙,都可能構成「不法侵害」。

更重要的是,詐騙集團的成員常常是多人合作。此時,就會適用「共同侵權行為」的規定:

《民法》第185條第1項:「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

《民法》第185條第2項:「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這代表什麼呢?即使詐騙集團的各個成員之間沒有直接講好要騙您,只要他們的行為(例如:策劃、招攬下線、提供人頭帳戶、車手取款)共同造成了您的損失,他們就都必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也就是說,您可以向任何一個有能力賠償的詐騙成員,請求全部的損失,而不需要一個個去證明誰騙了您多少錢。這大大增加了您追回損失的機會!

被騙的錢,有機會拿回來嗎?關於損害賠償

當您決定提告求償時,最關心的就是能拿回多少錢。法律原則上會盡力讓您的損失得到填補。

賠償範圍與利息計算

《民法》第216條第1項:「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

您主要能請求的,是您實際被騙走的「本金」,也就是您所受的損害。至於詐騙集團當初承諾的「高額利潤」,由於那本身就是詐騙的誘餌,通常在法律上很難被認定為您「所失的利益」而獲得賠償。

此外,您還可以請求「遲延利息」。這筆利息通常會從您提出訴訟狀送達給詐騙成員的隔天開始計算,依照《民法》第203條的規定,年利率為百分之五。

時間是關鍵:法律追訴期的提醒

面對詐騙,時間就是金錢!法律對於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設有「消滅時效」,這表示您的權利並非無限期有效。

《民法》第197條第1項:「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10年者亦同。」

簡單來說,當您「知道自己被騙了,也知道是誰騙了您(或誰是共犯)」的那一刻起,您就有兩年的時間可以提出求償。如果超過兩年,您的求償權利可能就會消失。所以,一旦發現自己受騙,務必盡快採取法律行動!

實務案例解析:從別人的經驗學教訓

讓我們透過實際案例,了解法院如何認定詐騙集團成員的責任。

案例一:虛擬貨幣投資的「介紹人」也要負責!

小陳是一位熱心助人的朋友,他聽信一位「投資高手」的介紹,認為透過虛擬貨幣投資能輕鬆賺大錢。小陳也將這個「好機會」分享給了同事小美,並協助小美將投資款項匯入「投資高手」提供的帳戶。結果,小美投資的錢不僅沒有獲利,還被「投資高手」挪作他用,人間蒸發。

小美一氣之下,不只告了「投資高手」,也將小陳列為被告。法院在審理後發現,小陳雖然不是主謀,但他知道「投資高手」信用不佳,卻仍以高額利潤誘使小美投資,且協助款項轉移,因此認定小陳的行為構成「共同侵權行為」,必須與主謀一同對小美負連帶賠償責任。

指導意義: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在投資詐騙中,即使是「介紹人」或「協助收款人」,若明知或可得而知這是詐騙,並提供了幫助,就必須負起法律責任。這代表受害者有更多求償對象。

案例二:提供「人頭帳戶」的共犯難逃法網!

阿華因為急需用錢,在網路上看到有人以「高價租用帳戶」為由,便將自己的銀行帳戶、提款卡和密碼交給對方使用。沒想到,這個帳戶被詐騙集團用來收取被害人的詐騙款項。當被害人發現受騙報警後,發現款項都匯進了阿華的帳戶裡。

法院審理後認為,阿華雖然沒有直接對被害人說謊,但他提供的帳戶是詐騙集團收取贓款的關鍵工具,與被害人財物損失有直接關聯。因此,即使阿華是「幫助犯」,也被認定為「共同侵權行為人」,必須對被害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指導意義: 這個案例明確指出,提供人頭帳戶的人,即使不是詐騙主謀,也因提供了犯罪工具,被視為共同侵權行為人,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這對於打擊詐騙集團的共犯結構非常重要。

我該怎麼辦?被害人的實用行動指南

遭遇詐騙,第一時間的反應至關重要。以下是一些您可以立即採取的行動建議:

  1. 立即報警並提出刑事告訴: 這是追究詐騙集團成員刑事責任的第一步,也是後續您提起民事求償的基礎。報案時,請盡可能提供所有證據,例如:
  • 匯款紀錄、銀行交易明細
  • 通訊軟體(如Line、Telegram)對話紀錄
  • 電子郵件、網站截圖、錄音錄影等 這些都是證明詐騙事實、損失金額的關鍵。
  1. 善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當檢察官對詐騙集團成員提起公訴後,您可以在刑事訴訟程序中,一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根據《刑事訴訟法》第487條)。這樣做的好處是:
  • 省錢: 可以省下民事訴訟的裁判費。
  • 省力: 民事庭原則上會直接採用刑事判決認定的事實,您無需在民事庭重新舉證詐騙事實,大大減輕您的負擔。
  1. 考慮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刑事案件進度緩慢,或者對方不起訴、緩起訴,您也可以選擇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但此時您需要自行繳納裁判費,並負擔完整的舉證責任。

  2. 務必保全證據: 所有與詐騙相關的證據,包括匯款單據、通訊紀錄、網站截圖等,請務必完整保存。這些是您證明自己受害、損害金額以及詐騙成員身分的關鍵。

  3. 考慮聲請假扣押: 詐騙集團成員常會試圖脫產。為了增加未來求償成功的可能性,您可以考慮在訴訟前或訴訟中,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凍結被告的財產。

結語:勇敢為自己爭取權益!

投資詐騙的受害者,往往承受著巨大的壓力與痛苦。但請記住,您並非孤單一人,台灣的法律提供了您追究責任、爭取賠償的途徑。從報警開始,到掌握法律時效,再到提起訴訟,每一步都是為自己爭取公義的行動。

雖然這條路可能漫長,但只要您勇敢面對,積極採取行動,就有機會追回屬於您的損失,讓詐騙集團付出應有的代價。希望這篇文章能為您在黑暗中點亮一盞燈,提供實用的指引,幫助您重新站穩腳步,邁向復原之路。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被投資詐騙了,現在錢拿不回來,我能告哪些人?

A: 您不只能告直接對您施展詐術的主謀,根據《民法》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的規定,所有參與詐騙活動的共犯,包括招攬下線的業務員、提供人頭帳戶者、車手、甚至集團高層等,只要他們的行為與您的損失有共同關聯,都可能被認定為共同侵權行為人,您都可以向他們請求連帶賠償。這表示您可以選擇向任何一位有資產的共犯請求全部損失。

Q: 我被騙走的錢,除了本金,我可以要求詐騙集團賠償我當初承諾的高額利潤嗎?

A: 根據《民法》第216條損害賠償的原則,您主要能請求的是您實際被騙走的「本金損失」,這屬於「所受損害」。至於詐騙集團當初為了誘騙您而承諾的「高額利潤」,由於其本身就是詐騙的誘餌,通常在法律實務上很難被認定為您「所失的利益」而獲得賠償。您可以請求的是本金加上從起訴狀送達對方之翌日起算的法定遲延利息(年息百分之五)。

Q: 我該如何判斷我是否還在法律追訴期內?

A: 根據《民法》第197條第1項,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自您「知道自己受騙且知道誰是賠償義務人(詐騙集團成員或共犯)」的那一天起算,有2年的時效。另外,從侵權行為發生時起,若超過10年未行使權利,也會消滅。因此,一旦您確認自己被騙,且能識別出詐騙相關人員,就應盡快採取法律行動,以避免錯過時效。

Q: 如果詐騙集團成員脫產,我還能拿回錢嗎?

A: 詐騙集團成員確實常會試圖脫產。為了增加您未來求償成功的可能性,建議您在提起民事訴訟前或訴訟中,考慮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假扣押是一種保全程序,可以在判決確定前,先凍結被告的財產,避免他們將財產轉移或隱匿,增加您日後執行求償的機會。但假扣押需要提供擔保金,建議諮詢專業人士協助評估。

Q: 我只有Line對話紀錄和匯款單據,這樣證據夠嗎?

A: 這些是非常重要的初步證據。Line對話紀錄可以證明詐騙集團的詐欺話術、承諾、以及您受騙的過程;匯款單據則能證明您金錢損失的金額與流向。建議您同時保存所有相關資料,包括詐騙網站截圖、電話錄音、任何簽署的文件、身分證件影本等,越完整越有利於檢警調查與法院審理。

Q: 我被虛擬貨幣詐騙,這些虛擬資產還能追蹤嗎?

A: 虛擬貨幣的追蹤確實比傳統銀行帳戶困難,因為其匿名性和跨境流動性。但並非完全無法追蹤。您可以提供所有虛擬貨幣交易紀錄,包括交易時間、金額、交易哈希值(Transaction Hash)、錢包地址等給警方,警方會利用區塊鏈分析技術,並透過國際合作嘗試追蹤資金流向。早期報案並提供詳細的虛擬資產交易紀錄,對於追查有很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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