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釐清投資詐騙指控:被告應知的重要法律與實務

釐清投資詐騙指控:被告應知的重要法律與實務

律點通
2025-06-21
5分鐘
刑事刑事法律金融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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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面對投資詐騙指控:必須了解的法律基礎

身處投資詐騙案件的漩渦中,無論您是無辜被牽連,或是對法律責任感到疑惑,釐清相關的法律規範是您保護自身權益的第一步。這篇文章將為您解析在台灣,投資詐騙案件可能涉及的法律層面,讓您對案件的性質、可能的罪名及實務運作有更清晰的認識。

1. 刑事責任的核心:詐欺取財罪

當提到投資詐騙,最核心的刑事罪名就是《刑法》上的「詐欺取財罪」。這條法規明確界定了詐騙行為的構成要件,也是檢察官起訴、法院審理的重點:

《刑法》第339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簡單來說,這條文指出,如果一個人主觀上想要不法取得他人財物,並透過虛假不實的手段(詐術),讓對方誤信而交付財物,就可能構成詐欺取財罪。在投資詐騙中,「詐術」可能包括:虛構根本不存在的投資項目、偽造績效報表、誇大不實的保證獲利、甚至冒充專業人士等。而「不法所有意圖」的認定,往往會看資金最終流向,如果款項被挪作私用、償還個人債務,或根本沒有進行任何實際投資,就可能被認定具有此意圖。

2. 民事賠償的可能: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除了刑事責任外,詐騙行為也可能引發民事上的賠償責任。這意味著,受害人除了要求追究刑事責任,還可能依據《民法》向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

  • 《民法》第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需負損害賠償責任。在投資詐騙中,您的行為若被認定構成詐欺,受害人通常會依此條款請求返還其所損失的本金。

3. 金融監管與警示帳戶的影響

在投資詐騙案件中,您所涉入的金融帳戶或虛擬資產帳號,很可能被列為「警示帳戶」或遭受限制。這是依據《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等法規所設立的機制,目的是為了阻斷詐騙金流,減少被害人損失。

  • 警示帳戶:一旦您的金融帳戶被通報為警示帳戶,其交易功能將會受到限制,可能無法提領、轉帳,甚至會影響其他金融服務。
  • 虛擬資產帳號:虛擬資產服務商也需對疑似涉及詐欺的虛擬資產帳號加強確認客戶身分,甚至採取持續審查措施。

這些機制雖然主要針對被害人通報後的處理,但作為被告,您的資金流向和帳戶狀態,將直接影響案件的偵辦與後續處理,例如是否有資金可供追回或賠償。

4. 特定金融業務違法行為與詐欺的區分

有些投資詐騙會假借經營期貨、證券、基金等名義。此時,除了詐欺罪外,還可能涉及《期貨交易法》等特別法規的違法行為。然而,實務上對於這些罪名的認定有其嚴格性:

  • 《期貨交易法》第56條、第82條、第112條:這些條文規範了非經許可不得經營期貨相關業務的行為。但法院在認定時,會嚴格檢視行為人是否「實質上」經營了這些業務,例如是否有實際的交易操作、完整的帳務系統等。如果只是單純以這些名義吸金,而無實際操作,則往往會被認定為單純的詐欺行為,而非同時觸犯這些特別法規。

5. 實務情境:釐清法律責任的關鍵

在實務中,法院如何認定您的行為是否構成詐欺?以下兩個匿名案例,可以幫助您理解其核心:

情境故事一:假基金真吸金

小張透過網路認識一位自稱「理財專家」的劉先生。劉先生宣稱,他經營著一支「高收益保本基金」,保證每月穩定獲利,並出示了看似專業的基金說明和績效報表。小張投入了數百萬元。然而,劉先生根本沒有將這些錢投入任何基金,而是將大部分款項轉入自己的私人帳戶,部分用於償還個人債務,部分則自行進行高風險的股票或期貨操作。最終,小張血本無歸,劉先生因此被控詐欺取財。法院判決時指出,劉先生的行為本質上是虛構投資項目、挪用資金,構成詐欺罪,而非僅僅是「經營非法基金」的問題。

給被告的啟示:法院會仔細審查資金流向和實際用途。如果您的資金並未依照承諾投入,或被挪作他用,即使您對外聲稱是「投資」,仍可能被認定有不法所有意圖,構成詐欺。

情境故事二:虛構實業吸金

阿明宣稱自己經營廢五金和貴金屬買賣事業,能以「拆帳分紅、保證獲利」的方式吸引投資。許多朋友和親戚因此投入資金。然而,阿明實際上並無足夠財力經營該事業,也拿不出可信的帳冊。他收到的錢,多半用於個人開銷、償還舊債,甚至再次投入不穩定的期貨交易。最終,事業破產,投資人血本無歸,阿明因此被控詐欺取財。法院認定阿明並無實際經營能力,也未將資金用於約定用途,因此其行為構成詐欺。

給被告的啟示:無論您對外宣稱的投資項目多麼「真實」,若您無能力或無意圖實際經營,且資金去向不明或挪作私用,您的行為本質上仍可能被視為詐欺。

6. 應對法律程序的關鍵考量

面對投資詐騙的指控,您需要理解以下幾個關鍵點:

  • 不法意圖的認定:這是詐欺罪的核心。檢察官會從您的言行、資金流向、帳務紀錄等綜合判斷您是否有不法所有意圖。如果您能提出證據證明資金確實用於承諾的投資,或有正當理由解釋資金流向,這對您將非常有利。
  • 證據的重要性:所有與案件相關的對話紀錄、資金往來證明、合約、業務紀錄等,都可能是關鍵證據。無論有利或不利,了解這些證據是理解案情的基礎。
  • 民事責任的影響:即使刑事責任尚未確定,受害人仍可能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若刑事案件最終判決有罪,通常會加速民事賠償的認定。若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在刑事上可能有助於減輕罪責。

結論

身為投資詐騙案件的被告,理解台灣相關法律規定至關重要。從《刑法》詐欺取財罪的構成要件、民事賠償責任,到警示帳戶的影響,以及不同罪名間的區分,這些都是您在面對法律程序時必須掌握的知識。釐清事實、了解證據、並審慎應對,是您在此艱難時期保護自身權益的基礎。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只是幫忙朋友收錢或轉帳,也會有事嗎?

A: 即使您只是「協助」收錢或轉帳,如果這些資金被認定為詐騙所得,您仍可能被檢警單位認定為詐欺集團的共犯,尤其會被懷疑是「洗錢」的工具人。檢察官和法院會根據您是否知情、是否有參與詐欺行為的意圖、以及您的行為對詐騙完成的「幫助」程度來判斷。若您明知是詐騙款項仍協助轉移,則可能構成詐欺共犯或幫助犯。若您能證明自己完全不知情且無不法意圖,則有機會爭取無罪,但需提出有力證據證明清白。

Q: 我沒有不法意圖,怎麼證明?

A: 證明沒有不法意圖是關鍵。您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 資金流向透明:提供所有資金進出的詳細紀錄,證明款項確實用於約定的投資項目,而非私用或不明用途。 2. 實際經營證明:如果您聲稱有實際投資或經營,提供相關的業務合約、交易紀錄、客戶名單、營運支出證明等,證明您有實際的營運行為。 3. 溝通紀錄:保留所有與投資人、合作夥伴的溝通紀錄,證明您對投資的說明是基於當時真實資訊,且無虛假承諾。 4. 虧損證明:如果投資確實有進行但最終虧損,提供相關虧損證明,說明這是一場失敗的投資而非詐騙。 5. 合理性解釋:對所有被質疑的行為或資金去向,提出合理、可信的解釋。

Q: 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怎麼辦?

A: 一旦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意味著您的帳戶已被凍結,所有交易功能將被限制。您應立即聯繫開戶銀行,了解被列為警示帳戶的原因(通常是涉及詐騙)。同時,您需要主動向警方或檢察官了解案件進度,並配合調查。警示帳戶的解除,需要等待司法程序終結,且認定您無涉案或罪嫌不足,由司法機關發函銀行解除。在此之前,您的帳戶將無法正常使用,建議您盡快處理相關法律程序。

Q: 除了刑事責任,我還會面臨什麼?

A: 除了刑事責任(如詐欺取財罪的徒刑或罰金)外,您還可能面臨: 1. 民事損害賠償:受害人可能會依《民法》向您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被騙款項及利息。即使刑事上獲判無罪,民事上仍可能因侵權行為而被判賠償。 2. 不法利得追徵或沒收:法院可能會對您因犯罪所得的不法利益進行追徵或沒收,這意味著您必須返還透過詐騙獲得的財產。 3. 信用影響:若被定罪,您的個人信用紀錄將會受到嚴重影響,可能影響未來的貸款、信用卡申請等金融活動。 4. 社會聲譽:涉及詐騙案件會對您的個人和家庭聲譽造成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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